债务人跟借款人一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12:10:57 309 人看过

律师解答:

不一样。

不一样。

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

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04: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贷款人跟借款人区别
    借款人范围比贷款人范围更广,贷款人一般是指在银行办理贷款业务的客户。首先,贷款人和借款人是借贷关系中相对应的双方。借款人作为申请贷款的一方,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从贷款人处获得信贷资金。而贷款人作为贷款审批/发放的一方,可以将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发放。成功获得贷款的借款人,除了需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之外,还需按照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如果不能正常还款,需向贷款人说明情况,协商处理。相对于借款人,贷款人有提供贷款的义务,和对借款人贷款使用情况监督的权利。如果贷款用途不合规范,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一、什么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又称贷款合同,是借贷当事人之间关于借贷款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一般来说,银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一)借款种类。借款种类是根据借款人所属行业、借款用途、借款期限来确定的。(二)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是借款人使用贷款的范围和内容
    2023-03-12
    390人看过
  • 债务人不按期还债债权人怎样讨要借款
    债务人不按期还债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讨要债款: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如果对方在十五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债权人死亡父母能要求债务人还债吗债权人死亡其父母属于继承人的能要求债务人还款。如果是债权人的继承人,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还款。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债务属于可继承的遗产,因此其父母如果作为继承人,可以依法请求债务人按约定还款。《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
    2023-07-30
    450人看过
  • 债务人跟债权人指的是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一、证券公司融资的方式?1、股权融资证券公司的股权融资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成立或增资扩股时募集资本,证券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及证券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利用股权筹资。股权融资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压力等特点。因筹资风险较小,所以成为证券公司筹措长期资金的重要方式是证券公司长远发展所必须具备的融资能力。另外这种融资方式还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2、债务融资发行债券融资是证券公司作为债务人
    2023-03-08
    362人看过
  • 欠条债务人未经借款人同意要转债务吗
    转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那欠款还是由原来的债务人偿还,债务人如果要转让自己的债务,必须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一、合同债权债务转让时间怎么规定合同债权债务在合同存续期间经对方同意后,可以一并转让。《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二、公司债权转让的规定债权转让的规定不分主体身份,一律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首先: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但是需要对债务人履行通知义务,不通知
    2023-03-14
    123人看过
  • 房租发票收款人跟付款人一样可以吗
    房租发票收款人跟付款人不可以是同一人。按税法的规定,发票是由收款方来开具的。在地税代开,需要交税带现金,带租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明,带上房东本人,营业执照。怎么开房租发票:1、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2、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房租发票税率:1、地方不同、情况不同,各相关税种之和的总体税率不同。比如个人住房租赁,各地的总税率在5%~7%不等。2、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地税局征收的税金,最终上缴到地方政府金库。
    2023-05-01
    427人看过
  • 借款人债务可以转让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借款人债务可以转让吗借款人债务可以转让。债务转让的条件:1.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2.当事人被转移的债务确实可移转;3.须存在有效的债务;4.当事人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转移时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借款人不还钱会影响子女吗一般普通的债务,不会影响子女;但父母一旦被确认为失信,会被法院纳入征信系统,全国联网,未来对此人的信誉系统都产生巨大影响,个人失信会对近亲属有一些负面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
    2023-08-25
    121人看过
  • 欠钱可以一直跟着债务人
    欠钱可以一直跟着债务人,但做出过格的行为就涉及非法拘禁了。如果别人欠钱,一直向他讨要,并不违法。但讨厌的方式不能过激,不能有暴力行为。讨要自己的债务不违法,但对欠债人造成了伤害就属违法。如果准备向法院起诉,要准备诉讼材料,对诉讼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是证据。最好搜集以下证据:(一)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二)人证,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三)对方财产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024-04-27
    432人看过
  • 借款人可以用债务人的物品抵债吗?
    债务设立抵押的,债权人在债务人逾期不还款的情况下,用债务人抵押的财产偿还债务是可以的,也是合法的。或者经债务人同意,以财产抵扣债务的,债权人以债务人的财产抵扣债务。如果既没有抵押,债务人也不同意用财产偿还债务,债权人擅自拿走债务人的财产偿还债务是违法的,属于非法侵权债务人的财产。以物抵债的方式(一)、协议抵债。经银行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其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作价,偿还银行债权。(二)、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由终结的裁决文书确定将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拥有所有权或处置权的资产,抵偿银行债权。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的和解,参照协议抵债处理。《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
    2023-08-18
    243人看过
  • 借款人拖欠借款如何向借款人追讨债务
    一、借款人拖欠借款如何向借款人追讨债务合法有效追讨债务的方式:1.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2.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3.经判决后仍不还款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二、借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借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贷款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借款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则是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
    2023-11-22
    120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向次债务人追偿借款吗
    一、债权人可以向次债务人追偿借款吗债权是一种相对权,一般来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是什么(1)通常情形下的代位权行使方式:在债权人的债权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其行使
    2024-01-17
    177人看过
  • 公司跟法人借款要借款合同吗
    无论是法人还是自然人,进行借款时一般都需要签订借款协议的,签订借款协议有利于保障双方的利益。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以它的机关的意思作为其意思,以其机关的行为为其行为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法人跟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首先,法人一种组织,这是它和作为公民的自然人的根本区别。法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照法律和法定程序成立,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性质不能违反国家法律。二是要有
    2023-02-04
    378人看过
  • 民间借款债务人该怎样起诉
    债务纠纷,欠款人只有一套住房,法院可以拍卖处理,但是债权人必须为被执行人另行提供住房。比如可以通过以小换大等方式为债务人提供住房。通过这种方式拍卖欠款人住房的,债权人事先应当与法院充分沟通,取得法院的认可。《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只有一处已设定抵押的房屋时,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以“以小换大、小差换好、以远换近,但不能从有到无”。
    2024-05-09
    76人看过
  • 借款人跟出借人什么意思
    主借款人是在共同借款人中负主要还款责任的人。共同借款人,对债权人来说,负连带责任,即是,债权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而任何一方均不能以他们之间内部对债务的分配协议对抗债权人的主张。主借款人需要承担更多的责任。一、婚内约定夫妻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的协议具有效力吗夫妻在婚内可以协议单独承担债务。但是,该约定只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不能对抗债权人。在构成夫妻共债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向夫妻中的任何一方主张债权,夫妻双方均应当承担全部偿还义务,一方承担偿还义务后,可以基于婚内约定向另一方追偿。如果债权人在借款时明知债务人及配偶之间具有婚内财产分别制的约定,但依旧借款给债务人的,此时夫妻一方如果能证明该债权人清楚、明白地知道夫妻之间的该种协议,则债务人配偶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二、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处理?1、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法院
    2023-03-12
    347人看过
  • 债务人借款后离婚
    债务人离婚不能免除债务,因为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协议书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仍有向男女双方求偿的权利。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对方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如果债务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需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一、夫妻两个共同的债务怎么偿还?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
    2023-03-10
    3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务人不还款保证人能跟债务人一起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5
      债务人到期不还款,能将一般保证人与债务人一同起诉。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
    • 帮追债人跟着债务人违法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5
      根据刑法238条第三款对跟着债务人上班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按非法拘禁罪处理。24小时跟着对方,并不采用强制措施限制其自由的,不属于非法拘禁行为,也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 债务人要找担保人借款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在借款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向债权人承担。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
    • 债务人是指借款人还是不欠债人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4
      1、是的,欠债人即借款人,是指向贷款人借款的人,借款人承担如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 2、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 免除债务时借款人须经债务人同意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17
      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债权人免除债务属于单方行为,因此,债权人免除债务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我国民法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