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由谁管辖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05:50:07 262 人看过

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有利于收集和核实证据,查明有关案件情况,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破获刑事案件。但是,有的刑事案件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一、盗窃案件的立案管辖权

盗窃案件管辖权以犯罪地点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来划分。重大案件由公安部督办的则全国公检法司都有管辖责任。下面是说的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基本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由什么法院管辖

对于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案件,一般应当由犯罪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职务侵占在哪立案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由实施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起刑事诉讼。如果犯罪嫌疑人的住所地比较适合,住所地公安机关可以提起诉讼。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嫌疑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比较合适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点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和犯罪结果发生的地点。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包括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犯罪行为准备的地点、犯罪行为开始的地点、经过的地点、结束的地点以及其他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具有连续、继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继续、继续或者继续发生的地点,为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住所包括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居住地后最后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刑事案件管辖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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