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登记。机动车进行质押的,属于动产质押。动产质押只要在签订合同后交付就可以了,不需要登记。因此,只要写了质押合同,交付机动车,不必登记。如果是抵押的,可以去办理登记。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一、动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有哪些手续
1、成立要件和保持要件不同。搜索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质权的成立与保持则与抵押权不同。
2、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转质物的占有于债权人,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
3、标的物有所不同。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抵押权一质权两种担保物权的标的物在动产上有交叉。于动产上成立的担保物权究竟为抵押权或质权,以债权人是否占有标的物为区别。
二、动产抵押的效力有哪些
以动产进行质押时,质押的效力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三、主合同无效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质权最主要的特征之一系其从属性,即质权不能独立存在,质权的存在从属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故围绕质权订立的质押合同也具有从属性,即其依附于主合同存在而存在。质押合同的从属性体现四个方面,包括成立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转移(处分)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性。由于该四个方面的从属性,使得质押合同本身具有独立性,即其本身的成立、内容、合同权利转移、消灭受到合同本身的约定影响的同时,也使质押合同受到其担保的主合同的成立、内容、权利转移与消灭的影响。故在质押合同起草与审查的过程中需要对涉及质押合同从属性的关键性条款给予充分关注。
-
需要质押登记吗
244人看过
-
质押需要登记吗?怎么登记呢?
322人看过
-
机动车质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生效吗?
193人看过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变更质押登记吗
465人看过
-
进行登记需要存单质押登记函
493人看过
-
车辆抵押登记后能质押吗
449人看过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
-
机动车质押没有登记抵押合同生效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2车辆虽未到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但车辆抵押登记协议已经生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汽车抵押协议不登记虽然生效,但有两个天然缺陷:一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车辆转卖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二是根据登记优先原则。如果该汽车被另行设定登记抵押权,即使抵押登记时间在后,其他抵押权人亦享有优先权。 根据《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
-
抵押登记需要办理抵押合同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1-04-021、除极少数抵押物外,法律对抵押合同实行登记生效制度。中国《担保法》规定,“土地使用权用权、房产、林木、运输工具、企业设备作为抵押物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2、对抵押合同办理登记是有利于债权人的,一是可以通过登记部门对抵押物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二是可以有效地避免重复抵押;三是还可以取到证明作用。因而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登记。 3、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签订日与生效日的关系。以往合同签订日就是合同生效日
-
股票质押合同登记需要注意的问题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6股票质押合同生效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 2、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股票质押合同生效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
质押登记需要怎样进行登记操作?江苏在线咨询 2024-12-12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方将自己的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就有权依法将动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 动产质押的特点是物品可以移动,且移动后不会损害物品本身的效用。而权利质押则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 在动产质押中,一般不需要进行登记,只需签订质押合同,将质物交付给质权人占有,质权即设立。但权利质押则需要登记,如股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