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生产经营性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08:44:07 408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生产经营性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生产经营性债务,应该从共同性、经营性、实际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双方均参与实际的经营管理活动,并且借款是实际用于经营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1、时间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行为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体内容包括共同生活、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

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双方从事的为了增值共同财产的经营性活动形成的债务。

3、债务的性质。

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债务的认定,主要从共同性、经营性、实际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例如夫妻双方均参与实际的经营管理活动,并且借款是实际用于经营支出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0: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夫妻一方担保债务如何偿还
    一、民法典中夫妻一方担保债务如何偿还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为债务担保,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双方财产偿还,如果是单方个人债务,由担保人个人财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担保债务履行的方式(一)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
    2023-06-19
    5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在民法典中如何进行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1、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和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产生的收益;4、夫妻双方继承的财产,但有表明是给其中一人的除外;4、受遗赠的财产,但表明给其中一人的除外;5、其他应当给夫妻共同的财产,比如养老金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中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非指定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偿还债务时,若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个人财产清偿;若债务人不知有此约定的,仍需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2023-07-01
    14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民法典规定,债权债务纠纷过了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同意履行或者追认债务的,可以认定重新确认债务,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二、债权转让需要注意什么风险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
    2023-06-17
    75人看过
  • 夫妻经营生意,如何划分共同债务?
    夫妻婚内做生意债务划分方式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
    2023-07-05
    178人看过
  • 了解民法典中夫妻共同生活负债认定规则
    夫妻共同生活负债认定的关键在于是否适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生活债务的债的用途是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及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新民法典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里的工资是指工资总额而非基本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这部分较易理解,夫妻双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所产生的收益均归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共同经营的小饭馆,其产生的收入均归为夫妻共同
    2023-07-01
    5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后,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情形转让财产的,属于无偿转让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务人恶意拖欠债务要如何应对对于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纠纷的处理,通过下列方式:1、恶意拖欠个人债务的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恶意拖欠个人债务起诉的法院:您
    2023-06-19
    111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如何对债务性质认定
    (1)共同债务的认定首先必须明确,决定债务性质的标准并不是某些人认为的“以谁的名义欠债就属谁的债务”,不少人认为只有以夫妻双方名义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甚至认为借条上写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的债务,这些想法都是不对的。对夫妻所负债务性质的认定,要根据法律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实际情况,从实质意义上加以确定。一般认为,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有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也不是绝对的。一般来讲,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但是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即结婚前夫妻一方为婚后的共同生活负了个人债务,如婚前个人购置的生活用品婚后成了共同财产,此时这种债务虽然是在婚前所负,但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解释二》第23条的规定,债权人若就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一般不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其用于家庭
    2023-06-01
    54人看过
  •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经营性债务属于什么债务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产生的经营性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离婚前债务离婚后妻子承担吗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女方是否需要承担,那要先分清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产生于夫妻中的一方用于家庭日常开销,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女方已让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该债务产生于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开销,那么就只是个人债务。离婚后,妻子不用承担。二、老公非吸债务怎么办老公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而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无需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三、借钱治病属于共同债务吗?夫妻中一方治病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
    2023-04-06
    80人看过
  • 婚内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欠下经营性债务,法院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来进行偿还。一、丈夫欠下信用卡妻子要还吗丈夫欠下信用卡,妻子是否需要偿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无偿还的义务。信用卡因日常生活需要所欠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妻子需要和丈夫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因个人事务所欠的,应当属于个人债务,由丈夫独自偿还,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二、夫妻一方赌博欠债另一方有义务还吗对于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另一方没有义务帮助偿还。因为这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配偶只对夫妻共同债务具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三、离婚后房贷怎么办离婚后房贷由谁偿
    2023-03-20
    15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人
    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的人,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和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民法典中婚前财产的归属如何认定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归一方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
    2023-08-18
    260人看过
  • 夫妻共同经营的财产债务如何分配
    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怎么认定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任一方所举之债当然是其个人债务。婚前个人债务,即使因行使撤销行为或对无权代理行为的承认或因所附停止条件的成就等原因而使该债务在婚后才发生,也仍为婚前的个人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所负的共同债务也可以约定为个人债务。但是夫妻将共同债务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效力只对夫妻双方内部而言,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除非有证据证明第三
    2023-07-06
    25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恶意串通离婚转移财产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恶意串通离婚转移财产债务到期前,债务人通过假离婚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配偶,从而造成自己无财产偿还债务假象,恶意逃避债务的,就可认定恶意转移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离婚逃债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1)债
    2023-06-17
    7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婚内个人债务怎么认定,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
    一、民法典中婚内个人债务怎么认定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所需或者超出家庭生活所需的,属于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个人债务的种类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
    2023-06-17
    147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夫妻债务应当如何进行区分
    夫妻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关于夫妻财产和夫妻债务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财产;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婚前个人财产和债务,归个人所有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
    2023-07-29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老公所产生的债务是经营性债务,如何认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
      你老公所产生的债务是经营性债务,要司法实践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无论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均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非法活动,造成亏损引起的债务,如果该非法经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其配偶从事非法活动而不表示反对的,则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非法活动,造成亏损引起的债务,
    • 民法典中如何鉴别夫妻一方债务的性质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1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怎样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8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根据该定义,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如何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夫妻共同生活”通常指夫妻共同消费或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共同生产经营”通常指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考量因素: (1)举债期间家庭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夫妻双方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 (2)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 (3)举债用于债务人单方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但债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9
      (一)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购置家用物品等引起的债务。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缺少经济来源的一方,为了维持分居期间个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债务,虽为一人单独所负,也应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认定和处理。 (二)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