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夫妻生产经营性债务
民法典规定,夫妻生产经营性债务,应该从共同性、经营性、实际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双方均参与实际的经营管理活动,并且借款是实际用于经营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1、时间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
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行为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体内容包括共同生活、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
经营性债务是夫妻双方从事的为了增值共同财产的经营性活动形成的债务。
3、债务的性质。
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征。
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生产经营债务的认定,主要从共同性、经营性、实际性三个方面进行认定。
例如夫妻双方均参与实际的经营管理活动,并且借款是实际用于经营支出等。
-
夫妻在经营生意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如何划分?
405人看过
-
如何在民法典中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353人看过
-
民法典婚后共同债务如何处理,夫妻一方债务如何认定
56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中“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是怎样的
362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界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188人看过
-
什么是夫妻经营性债务
228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老公所产生的债务是经营性债务,如何认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9你老公所产生的债务是经营性债务,要司法实践中,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合法经营活动,造成亏损所引起的债务,无论是夫妻一方经营,还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均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非法活动,造成亏损引起的债务,如果该非法经营活动由夫妻双方共同参与经营,或虽由一方进行,但另一方明知其配偶从事非法活动而不表示反对的,则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非法活动,造成亏损引起的债务,
-
民法典中如何鉴别夫妻一方债务的性质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1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怎样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18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根据该定义,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
-
“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应如何认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2“夫妻共同生活”通常指夫妻共同消费或形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支出。“共同生产经营”通常指夫妻共同决定生产经营事项或一方授权另一方决定生产经营事项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以作为认定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考量因素: (1)举债期间家庭购置大宗财产或存在大额开支情形,夫妻双方无法说明资金来源的; (2)举债用于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 (3)举债用于债务人单方从事的投资、经营事项,但债
-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9(一)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购置家用物品等引起的债务。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缺少经济来源的一方,为了维持分居期间个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债务,虽为一人单独所负,也应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认定和处理。 (二)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