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建设司(总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最近,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拆装事故率上升。今年4月29日,河南许昌市城建公司在市房管局办公楼工地塔吊拆除时,发生倒塔,死亡5人,重伤2人;今年11月29日,湖北省电力建筑二公司承建的清山热电厂某工程,30万千瓦机组工地,塔吊拆除发生倒塌,当场死亡12人,伤25人。
建设部《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的拆装检修,建立必要的资持审查制度和管理办法。”“塔式起重机的拆装、运输,应由拆装的专业班组负责进行”。1989年建施字221号文件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加强对塔吊拆装队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制度,进行监督。北京、江苏等地做得较好,但有些地区和部门还未把这项工作重视起来,未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塔吊拆装队伍混乱,致使塔吊拆装事故频频发生。建设部是塔吊等施工机械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要求,现重申:
1.塔吊的拆装队伍必须实行严格的资质审核制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来,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
2.塔吊的拆装必须由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
3.各建筑企业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塔吊进行定期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做好企业检测的指导和有计划的抽检工作,并形成制度,确保塔吊拆装的质量和安全。
4.要加强塔吊拆装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塔吊司机和信号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5.对于塔吊拆装过程中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要严格制止。发生事故必须严肃查处,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6.各地建筑机械设备管理协会要协助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塔吊拆装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塔吊拆装队伍资质的审核工作。
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施工升降机、高层快速提升架等施工机械的拆装管理。
请根据上述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部署此工作,切实加强对塔吊等施工机械拆装的管理,实施有效的监督,并将进展情况于1996年4月1日前报建设部建筑业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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