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补偿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22:11:34 118 人看过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我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一、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3、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相关文章
  • 取缔行为属于行政强制吗
    一、取缔行为属于行政强制吗取缔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
    2023-04-20
    451人看过
  • 责令召回的性质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其中没有责令召回,所以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经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责令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可以发布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或采取其他避免危害发生的措施:(一)食品生产者故意隐瞒食品安全危害,或者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而不采取召回行动的;(二)由于食品生产者的过错造成食品安全危害扩大或再度发生的;(三)国家监督抽查中发现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生产者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接到责令召回通知书后,按照规定发出通知。食品生产者应当同时按照规定制定食品召回报告,按照规定的时限通过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报国家质检总局核
    2023-06-17
    403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权归属于哪些机关?
    行政强制法扩大了行政强制执行的范围,包括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强制拆除,以及对符合特定条件时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现在,许多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例如,交通局可以使用拍卖方式抵缴罚款,国土局可以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在行政强制法实施之前,原则上只有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海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如今,行政强制法已经将范围扩展,有两种情况:一是对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的强制拆除,二是对符合特定条件时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 行政强制执行权范围有哪些?行政强制执行权是行政机关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手段。其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的履行:行政机
    2023-08-26
    314人看过
  • 拆迁属于行政征收吗
    拆迁属于行政征收。拆迁赔偿的性质如果不同,那么赔偿方式也是不同的,有的赔偿方式是按几个户口本进行赔偿的,有的赔偿方式是按照户口上有几个人来进行赔偿的。房屋拆扦补偿可以按面积也可以按人头。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行政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
    2023-08-11
    326人看过
  • 财物收缴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财物收缴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财物收缴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属于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范围内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实,并不是对任何行政强制措施不服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具有可诉性,主要取决于该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关系。具体讲,需要区别不同形
    2023-06-17
    168人看过
  • 门面房拆迁补偿属于房屋征收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一、门面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第一,通常房屋拆迁的计算标准为: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一被拆迁人获
    2023-02-16
    448人看过
  • 阻碍行政强制执行是属于妨碍公务吗?
    妨碍公务,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此罪是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一、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
    2023-03-26
    211人看过
  • 违法行政强制执行可申请补偿吗
    可以申请补偿。我国的行政救济一般是事后救济,且是一种法律上的救济。是对行政行为造成权利缺损加以弥补的制度,因而主要是事后进行的,如通过诉讼、复议等途径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获得到补偿等。法院对被诉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应进行实体上和程序上的审查。法院审查后强制执行的,执行后果应由法院负责,相对人对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判决可以上诉,对法院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可以申请复议,对法院违法采取执行措施造成损害的,受害相对人有权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一、国家赔偿的范围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根据赔偿法第3条、第4条的规定,行政赔偿的范围包括:①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②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③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④违法使用武器、
    2023-02-13
    438人看过
  • 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何时强制执行
    一、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之后何时强制执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拆迁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什么时候强制执行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
    2023-04-27
    322人看过
  • 深圳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不再行政强拆
    针对网友问得最多的原村民住房征收及补偿问题,市土地整备局有关人士回答,符合原村民非商品住宅建设用地标准(一户一栋政策)的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不超过建筑面积48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商品性质房屋扣减10%的公告基准地价后予以补偿,超过480平方米的部分给予建筑物重置价补偿。据悉,十二五期间,深圳计划通过土地整备释放150平方公里的建设用地。土地整备是土地资源紧张之下的产物,之前,深圳一直是以房屋拆迁一条腿走路,现在则转向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两条腿走路。《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正是在此背景下出台,并于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不仅对全市实施房屋征收的六种情形和具体补偿方案做出了详细规定,而且还规定行政强拆将成历史,并增加了许多人性化的政策:如房屋征收实行先补偿、后搬迁;被征收人属于生活特别困难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征收补偿和适当的补贴。专业人士评价,该办法最大的亮点是:全文没有
    2023-06-10
    199人看过
  • 行政执法中哪些行为可能属于强制执行权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机关享有:(一)加罚款或滞纳金;(二)划拨存款和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产;(四)排除障碍,恢复原状;(五)代表他人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强制执行权。行政执法部门是哪些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指国家的行政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相关法律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
    2023-08-06
    471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能否由法院强制执行
    征地补偿法院能否落实这三项补偿费,首先要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征地补偿收入和被执行人个人收入的具体数额。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收入的前提,必须是该收入名义上归被执行人所有。因此,为落实这三种费用,有必要对征地补偿的支付过程进行分析。由于青苗补贴完全归被执行人所有,虽然青苗补贴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所有权属于村民。因此,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并支付青苗补偿金后,法院有权强制执行补偿金。土地补偿费的执行条件是补偿费权属发生变化。一般说来,村集体作出分配决定后,由于决议纯粹是意志的表达,不会立即导致土地补偿性质和权属的改变。同时,考虑到村集体也可以作出新的决议,依法推翻补偿费的分配,即使决议中明确了被执行人可获得的土地补偿费,法院也不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仍然属于村集体。但是,由于村集体依法作出的决议对村集体和村民具有约束力,如果没有相反证据排除该决议,法院可以根据分配决议冻结属于被执行人义务范围的征地
    2023-05-31
    482人看过
  • 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可以拍卖房屋吗
    一、税务行政强制执行可以拍卖房屋吗可以的。(一)税款与滞纳金的强制执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第一款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滞纳金,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滞纳金,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扣款、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对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为此,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税务行政机关对税款和滞纳金可以依法“自执”,“自执”的条件只有一个,即只要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解缴税款、滞纳金;不论纳税人是否提出复议、起诉,均不影响税务机关“自执”权的行使。同时,“自执”的开始时间为缴纳或解缴税款、滞纳金的规定期限后第二日。另,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
    2023-06-01
    499人看过
  • 强制执行,行政可以执行强制行为吗?
    申请强制执行: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救济,不履行行政决定,无自行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行政机关在申请前,应当督促当事人自行履行。催告10日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方可申请法院(当地有管辖权法院、房地产所在地法院)执行;3、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4、法院应当对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执行裁定;5、法院明显缺乏事实依据。法律法规依据。其他明显违法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在受理后30日内听取双方意见后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对于不执行裁定,行政机关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6、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申请法院立即执行,经院长批准后5日内执行;7、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行政机关不缴纳申请费划拨。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判决可以强制执行吗行政判决
    2023-08-07
    25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
    相关咨询
    • 行政强制执行属于行政效力范畴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
      行政强制执行也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 哪些行政行为属于强制执行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1
      进行行政强制执行一共有三类方法,第一类是对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强行划拨、退还),第二类是对人身进行强制执行(强行拘留、传唤),第三类是对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这种方式比较少见的。
    • 扣押扣押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2
      扣押财物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房屋征收申请强制执行流程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01
      第一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由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决定管辖法院。 第二条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除提供《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及附具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吊销许可证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10
      吊销许可证并不是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而吊销许可证是对当事人的一种惩戒行为,属于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