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下沉应当由施工企业承担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5:33:08 150 人看过

是的,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施工队伍有标准,在什么样的地理位置,什么样的土地,基础有多深,打什么样的基础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五条规定,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房屋地基下沉是谁的责任

房屋地基下沉两方都有一定责任,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的。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1、因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未达标准,应承担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3、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

4、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注意,包括修理、返工和改建,而非仅仅是返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11: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监理相关文章
  • 工作造成损失应当由员工全部承担吗
    是的,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没有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一、员工丢货赔偿标准员工丢货赔偿标准:因员工丢货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应当由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数额赔偿,没有约定的损失多少赔偿多少,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在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三、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下员工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2023-03-03
    346人看过
  • 房屋地基下沉属于质量问题吗
    一、房屋地基下沉属于质量问题吗在探讨房屋地基下沉是否属于质量问题时,民法典并未直接对房屋地基下沉是否属于质量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从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规范中寻找答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指导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法规,其中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地基作为房屋的基础结构,其稳定性和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整个房屋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1.当地基出现下沉等异常情况时,通常会被视为质量问题。这可能是因为地基设计不合理、施工方法不当、材料质量不达标等原因导致的。2.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地基下沉等质量问题,业主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和整改。二、房屋地板漏水处理方法当发现房屋地板出现漏水情况时,业主应首先判断漏水的原因和位置。1.如果漏水是由于装修施工不当导致的,业主可以联系施工方进行维修处理,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2.如果漏水是非后来人为导致的,如管道老化、防水材料失效
    2024-07-08
    293人看过
  • 工伤人员企业改制后应由谁承担责任
    一、工伤人员企业改制应由谁承担责任?按法律规定应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赔偿的责任,请尽快申请劳动仲裁。二、企业改制是什么?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新的需要的过程。企业改制可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另外,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企业改制也指企业所有制的改变。通常我们所提到的企业改制是指国有企业的改制,但广义上也包括其他性质企业的改制,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改制、中外合作企业的改制等等,甚至更多类型的非企业单位,比如事业单位改制,也被统称为企业改制。企业改制的目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随着企业上市的需求增大,很多企业将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己的改制目标。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应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的改制必需要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审核,并报本级
    2023-02-23
    497人看过
  • 仲裁费应当由谁承担?
    一、仲裁费用由谁承担?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或在案件结案时,有权对仲裁费用的最后承担作出决定。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经仲裁庭调解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各自承担仲裁费用的比例。二、仲裁庭是怎样组成的?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庭组成后,
    2023-06-06
    220人看过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纠纷责任谁来承担?
    地面施工致害的,属于施工方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造成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时,施工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必须是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施工公共场所,是指公民共同的活动场所,如公共道路、广场、影视剧场、体育馆(场)、商店营业场所、集贸市场等。在公共场所施工,因行人较多,故危险性大,必须设置明显标志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道旁与公共道路相连,也是公共危险场所。通道指一般行人通过的地方,是公路之外的道路,亦为常人通行之处,也是公共危险场所。在道旁或通道上施工,施工人同样应负有较重的预防危害发生的义务。非在上述场所施工,如在野外,在商店仓库内施工,造成
    2023-04-19
    459人看过
  • 企业非法经营应由谁承担责任
    企业非法经营构成犯罪的,依法应该企业及其相关的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责任。企业犯非法经营罪的,应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一、非法经营罪是否能二次处罚可以。此外,非法经营罪的处罚,包括以下内容: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怎么处罚?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处罚是: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
    2023-06-28
    383人看过
  • 房屋地基下沉是谁的责任
    一、房屋地基下沉是谁的责任房屋地基下沉两方都有一定责任,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的。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从事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中,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以及勘察、设计文件和工程实体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的,无论是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理单位,都属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1、因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未达标准,应承担责任;2、施工单位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3、因质量问题造成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责任;4、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补救措施,注意
    2023-06-18
    211人看过
  • 地下车库施工业主因意外坠落受伤,谁应承担责任?
    应由物业及开发商承担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地下车库租赁合同<p>出租方(甲方)________</p><p>承租方(乙方)________</p><p>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东环小区院内101#私家车库租给乙方作为车辆陕AD693L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租赁保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p><p>一、该车库租金600元/月(大写:陆佰元整),支付方式为壹年一交,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村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库管理费由甲方支付。</p><p>二、租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为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
    2023-08-13
    426人看过
  • 困难企业职工的高额医药费应由谁承担?
    [案情简介]申诉人:陈某,男,四十八岁,汉族,某市居民。被诉人:某工具厂。申诉人诉称,申诉人的爱人心脏病一直很重,医生说需要手术,手术没有成功,其爱人病故。申诉人请求被诉人按大病统筹的规定报销其爱人张某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在某医院住院期间的医院费共四万六千零七十五元两角六分。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其爱人看病所花医疗费两千九百九十六元七角八分和独生子女医疗费八十五元两角八分。其爱人其独生子女抚养费和亲生母亲赡养费按规定支付。被诉人辩称,自九四年以来本企业生产经营非常困难,因此,解决张某医药费的办法,一、退回其工资中扣除的大病统筹费,原扣多少退多少,抵充医药费,其余部分由申诉人负担;二、不退大病统筹费,待厂资金好转后分期分批解决。经调查,申诉人之妻张某原系被诉人处工人,张某因病于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八日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在某医院住院,其间共花去医药费四万六
    2023-08-17
    390人看过
  • 房屋出租后物业费应当由谁承担?
    我姓李,2006年和同学一起到北京找工作,我们两人合租某小区里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初来乍到,工作很难找,手中仅有的积蓄交完房租都快花光了。正在这个节骨眼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我们交纳物业管理费。我们向物业管理公司说明,我们只是租住的房客,不是业主。但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员说:我们不管你们是承租人还是业主,只要是住在这个小区里,就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可是,我们两人口袋都所剩无几,哪有钱交纳昂贵的物业管理费,于是我们打电话给房东。房东告诉我们,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我们有使用房子的权利,同时也有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可当初我们签订租赁合同时并没有涉及物业管理费的交纳问题,这让我们两人顿时没了主意。请问:物业管理费究竟应由谁交付呢?律师专线解生答首先可以肯定的是,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你们没有义务交纳物业管理费。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
    2023-06-10
    199人看过
  • 应当由谁承担诉讼费用
    仲裁协议效力
    诉讼费应该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应当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包括: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下列四种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1)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3)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4)行政赔偿案
    2023-08-09
    355人看过
  • 企业被整体出售漏债应由谁承担
    对企业产权整体出售后实行兼并或股份制改造的,应将兼并企业或改组后的公司列为被告,原企业主管部门为第三人,判令新企业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主管部门在新企业承担责任范围内对新企业承担责任。首先,在这几种改制形式下,原企业并未真正消亡,只发生企业变更的法律后果,新企业应当享受和承担原企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其次,讼争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债权人和原企业,原企业的主管部门不是债权债务的主体,债权人只能要求作为原企业的权利义务的承继者的新企业承担债务。主管部门与购买者之间关于原企业债务承担的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遗漏债务的过错在主管部门,且购买者已支付相应对价,原企业资产折股时未包括该债务,由新企业承担该债务将损害新企业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实际处理时,遗漏债务最终判决主管部门在新企业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向新企业承担责任是公正的,除以上理由外,最重要的原因是由新企业首先承担该漏债可以避免
    2023-06-13
    161人看过
  • 宅基地应该由谁继承
    宅基地审批
    宅基地使用权并非被继承人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但通过房屋继承从而间接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是该继承人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的身份。宅基地有保障农民基本住房需求、维护农村稳定的特定功能。目前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的身份限制,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若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因继承房屋而获得宅基地使用权,会因为其身份而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1、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2、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值得注意的是,最新的《试点意见》指出,对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等占用的宅基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导,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有偿使用的费用可用于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怎么继承宅基地?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可
    2023-08-18
    475人看过
  • 地基下沉开发商是否要负责
    地基下沉问题开发商不一定要承担责任,负责的主体需要结合下沉的原因分析:一、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案错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地基下沉是由施工方负责;二、如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也有过错的,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地基下沉问题由施工方担责吗建筑施工队他们是有标准的吧,在什么样的地理位置,是什么样的地,地基下多深,打什么样的地基都应该是有明确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2023-07-24
    37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专业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委托合同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具备相... 更多>

    #工程监理
    相关咨询
    • 地基下沉责任谁承担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04
      施工单位应建筑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设项目实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最低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
    • 开发商承担地基下沉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23
      地基下沉问题开发商不一定要承担责任,负责的主体需要结合下沉的原因分析: 一、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案错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地基下沉是由施工方负责; 二、如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也有过错的,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地基下沉后是否需要由施工方负责?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15
      地基下沉问题不一定是施工方承担责任,需要结合下沉的原因分析: 一、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案错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地基下沉是由施工方负责; 二、如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也有过错的,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地基下沉问题由施工方是否需要责任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10
      地基下沉问题不一定是施工方承担责任,需要结合下沉的原因分析: 一、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案错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地基下沉是由施工方负责; 二、如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也有过错的,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地基下沉会导致施工方不给责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7-29
      地基下沉问题不一定是施工方承担责任,需要结合下沉的原因分析: 一、如果是由于施工方案错误导致的质量不合格,地基下沉是由施工方负责; 二、如果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也有过错的,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