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子拆迁款是给户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4 21:55:46 181 人看过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子拆迁款是给户主吗?

不是,房屋拆迁补偿款应该给产权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补偿的流程有哪些?

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

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资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

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

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

6、评估结果公示;

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9、搬家、腾房、交钥匙、领取补偿款;

10、拆除房屋。

三、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拆迁当事人双方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被拆迁房屋各使用人的姓名;

(三)被拆迁房屋的地址、地段和建筑面积;

(四)在四级地段安置应得的房屋建筑面积;

(五)货币化安置款额;

(六)货币化安置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七)被拆迁人的搬迁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拆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实际上户口本上登记的户主并没有任何特别的意义,法律没有规定过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子拆迁款是给户主,在政府部门发出了房屋征收公告以后,房屋产权人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银行卡等有效材料及时到征地主管部门办理补偿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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