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离职后监察权制度是如何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7:30:48 94 人看过

如果劳动者离职后与单位还有劳动争议的,仍然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继续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新《劳动法》中关于员工离职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作中的岗位有千千万万个,企业最好的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稍微差一点的企业都是一个萝卜好几个坑。所以有一个人走,虽然并不会使整个公司垮掉,但是会给他人带来很多的不便。做人要做到,自己心理踏实,别人信任,所以即便走也要给他人画上圆满的句号。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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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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