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50:21 295 人看过

在众多市民的翘首期盼下,备受关注的《日照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记者从山东省日照市住房办获悉的。

据介绍,公租房保障实行实物配租、有偿租住和有限期承租。

这次出台的公租房管理办法,主要针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建设的公租房而言,符合条件的市民均可申报,日照市住房办负责人表示。

租金低于市场水平

公租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属成套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属集体宿舍的,应当符合《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在使用前,公租房应进行基本的装修,配置必要的基本生活设施,保证基本居住需求。

至于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则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供应对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确定并公布。肯定会大大低于市场租金的水平,可以切实缓解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难。

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保障范围

日照市住房办负责人介绍说,公租房供应对象主要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中的住房困难群体。园区、企业自建的公租房,可以将在本园区、企业工作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公租房,还可以同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但每户租赁补贴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所租公租房的租金总额。

申请公租房的家庭和个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市居民常住户口;申请人家庭成员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请人家庭为无房户,危房户以及使用面积低于10㎡的住房困难户。园区企业自建公租房配租条件参照执行,可适当放宽门槛。

租赁合同为期3-5年

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向公租房保障部门申报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住房困难家庭或新就业住房困难职工申报登记表;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等需要提交的其他必要的材料。

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5年。市住房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述证明材料,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社区出具。

而如果已准予配租的家庭(人员),超出规定期限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则视为放弃本批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资格,并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6个月未缴租金需退出

搬进公租房后,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合理使用公租房。如果有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人有权查处或要求其退出公租房。

按照管理办法,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出公租房:经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已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承租的公租房转借、转租及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的;擅自改变房屋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的;累计6个月未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的;将承租的公租房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承租人又租赁其他住房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姻状况证明相关文章
  • 成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主要措施
    (一)明确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五城区或高新区中等以下收入户籍家庭(单身居民),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口、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保障人数。(二)明确保障标准。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2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18元平方米。(三)明确补贴计算方式。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100%。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年收入4万元以下的家庭(年收入2.5万元以下的成年孤儿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发放比例为70%。其他保障对象发放比例为30%。补贴金额=(20平方米-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8元平方米保障人数发放比例(四)明确补贴申请方式。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五)明确补贴发放方式。租赁补贴发放协议复核合格后的次月,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租赁补贴委托银行直接划入已在市场上租房居住的申请人个人资金账户,租赁补贴每3个月发放一次。(六)明确年审和复核方
    2023-02-04
    202人看过
  • 杭州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
    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建设是杭州全力打好新“六场硬仗”中的重要工作,也是缓解城市运转所必需的保洁、保安、餐饮、物业等服务性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租房难问题的有效手段,一直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近日,杭州《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出台(以下简称《办法》),对蓝领公寓的需求申报、人员准入、房源分配、后期运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申报、分配、运营等环节的基本程序和要求。非市区户籍无房户可由单位申请《办法》明确了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蓝领公寓的租赁管理工作,确定管理机构具体负责蓝领公寓受理、审核、配租、运营监管等工作。同时,《办法》规定各区政府(管委会)可指定蓝领公寓的实施主体为专门运营机构。蓝领公寓产权属国有的,也可委托品牌租赁企业作为运营机构。《办法》规定了租赁蓝领公寓一般由外来务工人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所在区管理机构进行申报,入住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需同时符合非市区户籍
    2023-05-31
    490人看过
  • 沈阳市公租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
    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第11号令)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沈阳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一条本《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建设的(含收购)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第一条所称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和管理。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本市城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按上年全市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标准测算确定,并适时调整公布(目前,暂按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17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500元标准执行;三县一市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线按当地政府制定的标准执行);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申请家庭成员人均
    2023-05-10
    491人看过
  • 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一、北京有哪些保障性住房?1.经济适用房:政府以划拨土地,对困难家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出售给购买的起的困难家庭。2.廉租房: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政府用低廉的租金租出。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3.公共租赁房: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4
    2023-03-08
    312人看过
  •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换租操作办法(试行)
    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换租操作办法(试行)根据《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10〕61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的补充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3〕50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办法。一、换租情形(一)租赁期间,因结婚、生育、与父母合住等原因承租人数增加的,可以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二)租赁期间,因承租人数减少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的,应当在承租人数减少的次月向所承租房屋小区房管中心申请在本小区内换租户型。(三)换租户型应当符合规定的配租户型标准。二、申请方式符合换租情形的承租人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小区房管中心提交换租申请。提交换租申请的承租人以下称换租人。三、申请材料申请换租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共租赁住房换租申请表;(二)换租人身份证明;(三)增加的共同申请人按《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规定提交共同申请人材料;(四
    2023-06-05
    360人看过
  • 沈阳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市城市户籍,并在本市居住;3.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或稳定收入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6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500元。(单身家庭申请人须年满28周岁)。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条件,按照当地政府制定标准执行;5.申请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住房面积指家庭成员在本市已有的房屋面积、承租公有住房的面积)。(二)外来务工人员(含农业转移人口):1、农业转移人口指在我市(含县级镇)从事非传统农业的农村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指非我市户籍的就业人员;2、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申请人应当有工作单位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600元、单身家庭可支配月收入低于3500元;5、申请家庭在沈
    2023-05-10
    342人看过
  • 新丰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公租房申请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管理工作,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韶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韶关市人民政府令第92号)、《新丰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新府[2012]3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县范围内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轮候和配租适用本细则。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轮候配租是指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按本细则的规定进入轮候册,并根据配租原则按程序对其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第四条县住建局负责县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的监督管理;县房地产管理所根据房源筹集情况负责制定配租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县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民政部门负责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条件资格审查和核定;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申请并分别进行核查、初审、复审和公示。第五条本县公共租赁住房设立轮
    2023-05-29
    475人看过
  • 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和退出管理
    续租和退出管理(一)续租管理。租期届满需要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以前3个月按相关程序提出申请,经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会同区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审查和公示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重新确定配租资格,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发放符合配租条件通知书,承租人凭通知书签定续租合同。(二)退出管理1、合同退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必须退出租赁的房屋。凡因违反合同或在租期届满时经审查不再符合条件的,应依约在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出具审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退还住房。在规定的30日内确不能按期退出的,经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市场租金收缴房租。过渡期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出具审查意见之日起开始计算。2、强制退出。承租家庭在过渡期届满后拒不退还住房的,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各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收回。企业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续租和退租由企业自
    2023-05-29
    455人看过
  • 天津市直管公有住房转租实施细则
    为加强房产租赁管理工作,维护出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出租房屋按设计用途正常使用,对承租人转租住房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本市颁布了直管公有住房转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规定:承租人转租住房必须向房屋所在地房管站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转租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经审批合格的,方可转租。转租住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无欠租的;(二)现无或转租后不会造成租赁或使用纠纷的;(三)无私拆乱改房屋的;(四)房屋结构安全的;(五)家庭成员达成一致意见的;(六)成套单元住房是由一户承租并使用的。申请转租住房需提交下列证件:(一)书面申请(含家庭成员意见);(二)承租人与受转租人签定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三)《天津市公有住宅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公房合同”);(四)承租人的户口册、身份证;(五)承租人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转租住房证明。房管站受理转租申请后,按下列程序办理:(一)
    2023-06-10
    298人看过
  • 北京公租房管理办法实施转租公租房最高罚3万
    从昨天开始,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当退回,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要缴纳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于3万元的罚款。根据《办法》,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如果承租人具有3种情形,将退出公租房。其一为承租人有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改变用途,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且拒不恢复原状,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拒不退回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办法》中还
    2023-06-10
    461人看过
  • 居住证实施管理办法
    2012年3月10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举行“统筹城乡社会发展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提案办理协商会。针对委员们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改革户籍制度等提案,公安部副部长黄明透露,《居住证管理办法》已经形成草案,正在征求意见,年内将报国务院审定。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一、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是什么时候施行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经2017年9月18日市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管理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办法组织实施的综合协调。公安部门负责居住登记及《居住证》证件等相关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住证
    2023-07-09
    206人看过
  • 重庆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第三章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管理第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根据《重庆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以及使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瞳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市市政工程设施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办法的实施。对全市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行业管理和指导等日常管理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重庆市路灯管理处。有关区市县城乡建委(局)或市政工程设施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七辖区内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和监督。各级规划、公安、房管、园林等有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市下工程设施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街道办理处、
    2023-04-22
    478人看过
  • 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全文解读
    保障范围为中心城区符合条件人群可领补贴哪些人可以领租赁补贴?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郑重介绍说,《办法》中明确,租赁补贴的保障对象为五城区或高新区中等以下收入户籍家庭(单身居民),家庭成员按持有成都市户口、居住证人数确定补贴保障人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租赁补贴:(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二)具有五城区或高新区城镇户口,自有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内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下述单身居民。民政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年满35周岁(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不受此年龄限制)且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五城区或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年收入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单身居民。申请家庭需
    2023-05-05
    309人看过
  • 长沙经适房、廉租房审批管理办法7月1日实施
    7月1日起,《长沙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对申请对象的条件审查和申请审批流程要求更严。对于离异家庭、拆迁户、转业军人等特殊申请对象,也作了特别规定。如离婚前享受过住房保障的,离婚后两人均不能重复享受。经济适用房制度的解读根据新办法,居民申请经适房和廉租房要经公安、民政、住建委和住房保障等多部门联合审查,申请流程也比以前更加规范,新办法放宽了经适房购房户型和面积规定。市民凭经适房货补凭证可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或二手房,住房面积户型不设下限。在实物分配廉租房时,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劳动模范、二级以上伤残、重点优抚对象等保障对象可优先安排。对于弄虚作假骗取经适房和廉租房,除退回补贴资金外,处以被骗取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新办法还规定,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含已购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等)的家庭,离婚后夫妻双方均不能再享受住房
    2023-06-05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婚姻状况证明的开具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者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更多>

    #婚姻状况证明
    相关咨询
    • 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1、公租房全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的其他投资主体,通过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面向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和其他住房困难群体出租的住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其他商品住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
    •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2023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12
      对于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外地人来说,在办理居住证的时候相关部门会要求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这时需要本人到社区服务中心开具一份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然后根据通知书时间和地点办理登记备案。那么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针对这个大家比较关心的话题,小编在下文展开了相关论述。 一、如何办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
    • 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指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5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第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
    • 公共租赁住房房屋租赁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
      甲方: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均为廉租房摇号资格公民甲方摇号获得房产公司廉租房一套。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甲方就小区廉租住房号楼单元楼房室自愿转让给乙方。 一、房屋总价按房产公司总造价,平方面积均按房产公司核定为准。 二、甲方自愿将房屋产权及所有该房屋的其它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三、该房屋的所有房款将由乙方承担,并将其房款交给甲方,甲方负责将房产公司开具的房款收据如实交给乙
    •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1
      规范城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宁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结合我区实际,于近日制定出台了更加规范、操作性强、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的方式。该方式规定一个家庭限定配租一套廉租住房,实行属地管理,由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