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问题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09 03:58:21 380 人看过

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债权债务抵销的要件:

1、抵销人与被抵销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销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销的债务是能抵销的债务。

(二)抵销的效力。

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识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债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问题是怎样的?按照步骤走,点击#法律咨询#→同城律师→按专长找→选要找的纠纷→点咨询我,选择电话咨询即可沟通!

咨询后决定请律师?案件找律师的优势~

首先,律师在诉讼案件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他们熟悉法律,可以为你提供专业且全面的法律意见,帮助你理清权益和义务的纠缠。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有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你的后盾,会让你信心满满,保障你的利益不会被侵犯。所以说,找律师就像有一位战士护卫着你的法律权益,岂不是超有安全感!

其次,律师是你与法庭、对方的桥梁。他们不仅仅是专业人士,更是你的代言人。当你在法庭上找到律师,他们会代表你陈述你的观点和请求,积极捍卫你的权益,使你的声音被听到。无论是面对犯罪指控、离婚纠纷还是财产纠纷,律师都会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你争取最好的结果。这真的是一种无价的帮助啊!

最后,律师还能帮你节省时间和精力。在处理法律事务时,了解法律并熟练地应用它是必不可少的,但这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律师就是你的法律专家,他们会为你处理繁琐的法律程序和文件,让你能够专注于其他重要的事情。别再为复杂的法律程序烦恼啦,让律师来分担你的负担吧!

总之,无论你遇到什么诉讼案件,找一个经验丰富、可信赖的律师都是明智之选。他们不仅会给予你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还会为你提供代理和辩护,同时节省你的时间和精力。何乐而不为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9日 12: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变股权的相关问题
    一、债权变股权的合理性与局限性有哪些?合理性有:一是缓解了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加了企业自有资本,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进行。二是有可能避免银行的部分贷款风险,减少国有金融资产的流失。局限性有:一是如果银行经营失败,银行的贷款风险并没有避免。二是有可能使企业形成赖帐心理。三是我国商业银行规定银行不许进行股权投资。二、在实行债权变股权的政策上应注意哪些方面?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明确债权变股权是对由于体制原因形成的不良债务的特定政策,是一次性的,不具有延续性,以防企业形成赖帐机制。二是合理折股,主要是按原值折股还是按现值折股的问题,其原则应是让企业控股,有利于企业搞活。三、操作债权变股权的要点有哪些?首先,要选好债务人。通过债权变股权的方式解决企业负担问题,并不适应所有负债企业。有两类企业可以考虑作为选择对象:一是国家支持、保护的行业中的骨干企业,二是一些虽然负债率较高,但仍有发展潜力。当然这需要银
    2023-06-24
    251人看过
  • 关于婚姻债务的相关问题
    1、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这就涉及到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界定问题,不同的财产制度有不同的划分。无论是约定共同制或法定共同制,原则上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务,无论是否为夫妻共同所为,他方是否认可,均应推定为共同债务。对于非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凡经双方事先认可者,也应由双方共同清偿。凡为个人需要而支付的费用或负担债务,应由本人以其个人财产清偿,他方无代偿义务。若夫妻间实行完全分别财产制,在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参照共同财产制下的同类问题处理。2、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二
    2023-03-26
    212人看过
  • 如何行使抵销权,债务抵销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什么?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通俗来讲,法定抵销权的成立有四个要件:1、须双方互负债务,换言之,双方互享债权。主张抵销的一方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一方债权是被动债权;2、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品质相同。例如,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3、须主动债务已届清偿期,被动债权无须到期;4、须双方的债务均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律师补充:抵销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销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抵销的方式也无限制,抵销的意思表示发出后,不得撤回。抵销权既可以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抵销的意思表示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一经生效,其效力溯及自抵销
    2023-05-07
    396人看过
  • 债权转让的抵销权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债权转让抵消的条件如下: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一、《民法典》对于合同变更的规定(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
    2023-02-04
    497人看过
  • 金融债权转股权相关法律问题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的合法债权转化为对债务人的投资,从而持有债务人股权的行为。它包括债权的消灭和股权的产生两个法律关系。比较典型的债权转股权制度主要是针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而实施的,即将银行的不良债权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借款企业的投资和股权。2000年11月1日,国务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公布并实施。其中设专章对银行的不良资产债权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赋予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取得的债权转为对借款企业的股权的权利,并且其持有的股权,不受本公司净资产额或者注册资本的比例限制,肯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殊法律地位。《条例》对实施企业债权转股权制定了明确的程序,即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推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被推荐的企业进行独立评审,制定企业债权转股权的方案并与企业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债权转股权的方案和协议由国家经济贸易
    2023-06-09
    164人看过
  • 抵销债权的法律要件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抵销的法律审查要件:当事人是否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是否相同;该债务是否可以进行抵销;一方的债务是否到期;以及当事人是否决定进行抵销。一、合同抵销有什么特点合同抵销的特点如下:1、当事人的债务是互负的;2、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3、互相抵销的债务以到期。合同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二、民法典抵销什么意思当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额相同时,其互负债务消灭。当双方所负债务额不等时,债务数额小的一方的债务消灭,债务数额大的一方的债务部分消灭,债务人对未消灭的债务部分仍负清偿义务。在合意抵销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抵销的效力作出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
    2023-03-06
    64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相关问题研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适用范围为:1、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2、债务人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人财产或担保他人债务,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种情况。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包括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或者实施了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3.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4.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5.撤销权应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
    2023-07-11
    72人看过
  • 合伙债权债务与个人债权债务能否抵销问题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此立法的目的是为了有效收回现实合伙债权,保障合伙企业的健康经营发展。但是,当债权人在向合伙企业或合伙人提起合伙债务诉讼时,某一合伙人能否提出以其个人对债权人的债权抵销合伙债务的抗辩呢?现行法律上没有规定,人们对认识不一。有的主张肯定说,认为合伙人作为债务清偿者,可以对债权人行使抵销权。有的主张否定说,认为两者不能进行抵销。笔者认为,合伙人原则上不能行使以其个人债权抵销合伙债务的抗辩权,因为不但债权债务的主体不同,而且允许抵销对合伙债权人有失保护和有失公平,长远看不利于合伙企业的发展。但是在下列情形应允许例外:(1)征得债权人同意者,可以以合伙人个人债权抵销合伙债务。抵销之后,合伙企业与原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此时,以自己个人债权抵偿债务的该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构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有权向合伙企业
    2023-06-27
    439人看过
  • 我国法律相关债权债务怎样认定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的权利,债权债务的认定规定在我国《民法典》中。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四百六十八条规定,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债权债务转让法律后果债权转让根据主体的不同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后果。具体如下:1、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2、对债务人而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应当向受让人履行,且债务人对原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同时债务人对原债务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
    2023-08-04
    254人看过
  • 债务免除相关法律问题与解答
    一、债务免除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2、免除为无偿行为。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4、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5、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6、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二、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1、免除使债务消灭。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3、债务的免除不得损害第三人利益。债务免除的法律效果1.免除使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权等也随之消灭。比如甲免除了乙的债务,为乙提供履行担保的丙的保证责任没有了存在基础,必然一同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
    2023-07-22
    101人看过
  •  债务转让相关问题
    个人债务可以转让,但需经债权人同意,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债务转让可以减轻债务人的债务负担,但也存在风险。在债务转让过程中,原债权人可能无法同意或者反悔,导致债务人无法及时还清债务,给债权人带来损失。因此,债权人应谨慎同意债务转让,并充分了解债务人的债务情况和风险。个人债务可以进行转让。这也可以称为免责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从而让债务人摆脱其债务负担。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同意是当事人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的民事法律行为。个人债务能否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可以将自己的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该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随时解除债务,但是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另外,根据该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需要
    2023-11-14
    50人看过
  • 关于婚后债务问题有什么相关法律
    一、关于婚后债务问题有什么相关法律1、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2、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二、夫妻共同债务具体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应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
    2023-04-23
    175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相关法律问题分析
    债权人代位权法律特征:1、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权利,因此不是代理权;2、代位权是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其产生、行使条件和程序均来自法律规定;3、代位权主要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负面行为;4、代位权不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请求权,也可以在债务人履行期届满前行使,以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什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合法、确定。2、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并怠于行使其权利。3、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4、须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
    2023-07-07
    93人看过
  • 担保债权有哪些相关法律问题
    担保债权有下列法律规定: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3.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受偿。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一、借钱不还多少钱才可以立案借钱不还不论多少钱都可以立案。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是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的,包括扣押财产的行为。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债主可以扣押债务人的财产。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023-03-09
    37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关于公司注销原债权债务法律问题的法律依据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8-24
      公司注销原债权债务可以向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主张。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原债权债务未经清偿的,清算义务人应当承担责任。
    • 合同的债权抵销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03
      合同债权抵销的条件为: 1、互负债务; 2、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如果不相同,协商一致也可以抵消; 3、债权债务到期。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
    • 如何应对夫妻共同债权与债务的相关法律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30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
    • 债务抵销权如何行使,债务相互抵销后产生的法律后果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债务抵销权如何行使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抵销权人必须向对方当事人作出抵销的意思表示,抵销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同意,抵销权人也不得撤回。但是,抵销不得附有条件或者期限,附有条件或者期限的抵销意思表示无效。正因为抵销权行使具有上述特点,对抵销权人的要求有一定条件,不是互相有债权债务的当事人都可以行使抵销权。前面讲过,当一方的债务已经到期,另一方的债务尚未到期,
    • 债务人死亡债务问题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6
      以下就是债务人死亡债务问题怎么处理的相关回答。 1.关于债务人死亡时,其债务清偿的问题,依照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债务人)财产上一切权利义务,除法律另有规定(限定继承、全部继承人抛弃继承)或专属被继承人者(例如养老年金)外,自继承开始时(被继承人死亡)由继承人承受,所以被继承人之债务塬则亦由继承人继承。如继承人未向法院声明限定继承或抛弃继承者,继承人当然成为债务人,不需债权人为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