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编制制度中行政处罚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8 11:00:43 302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不影响,但是如果报考公安类岗位,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可能无法通过政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处罚对判刑有影响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是属于行政措施,判刑是属于刑事处罚,两者的法律关系是不同的,所以行政处罚对判刑是没有影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第六十一条【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考察对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

(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三)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的;

(四)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的;

(五)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

(六)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七)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八)受过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被机关按规定取消录用的;被机关或者国有企业辞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

(九)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十一)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十二)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或者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者公众的;

(十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十四)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或者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十五)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十六)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十七)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配偶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没有配偶,子女全部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上述人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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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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