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国家相互进行司法协助怎么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6 17:15:57 323 人看过

人民检察院与有关国家相互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司法协助条约规定的联系途径或者外交途径进行。

有关司法协助条约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司法协助的中方中央机关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直接与有关国家对应的中央机关联系和转递司法协助文件及其他材料。

有关司法协助条约规定其他机关为中方中央机关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方中央机关联系和转递司法协助文件。

其他机关需要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办理司法协助的,应当通过其最高主管机关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系。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据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有关法律和有关刑事司法协助条约进行刑事司法协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5: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是在法院还是检察院进行?
    民事诉讼是到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流程如下: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6、法庭辩论;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8、判决宣告。如何选择另起民事诉讼还是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缺点是法院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最高院于2000年12月4日颁布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以及2002年给云南省高院的《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是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3-07-18
    243人看过
  •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立案前的调查吗
    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先立案,后调查。未立案直接进行调查所取得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根据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接受报案、控告、举报等材料后,应当迅速审查,以决定是否立案。在司法实践中,受案机关除了对受案材料进行书面的审查外,往往还要对案件进行初步调查,简称初查在司法实践中,立案机关仅依靠对受案材料的书面审查,往往很难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因此,立案前的初步调查是就成了立案程序中的主要工作和关键环节。所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立案前进行调查,但是调查取得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2023-08-17
    154人看过
  • 检察院有权进行行政拘留吗
    人民检察院一般是没有权进行行政拘留的。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024-05-16
    497人看过
  • 检察院对民事案件的监督怎么进行
    人民检察院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一、检察院进行侦查监督的积极意义侦查监督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侦查活动中,不按法定程序和要求收集证据、采取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而通过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非法方法取证,或进行非法拘禁等,都将严重损害公民的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因此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上述违法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二、审判长可以乱判吗?审判长肯定是不可以乱判的。审判长不按事实乱判,是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或者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三、再审申请被省高法驳回了该怎么办法律这样规定最高法院不再受理对高院驳回再审裁定不服提起的申诉,相关当事人可以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或提起检察建议。根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
    2023-06-25
    173人看过
  • 法院是否有权对检察院进行干涉?
    法院无权干预检察院。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两个机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但不存在谁管谁的问题。各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与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相适应。公诉部门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在五日以内经由案件管理部门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法院有权直接改变工伤待遇标准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由此可见,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工伤待遇争议作出的仲裁决定书,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予以改判,就工伤待遇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直接予以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
    2023-07-11
    143人看过
  •  检察院对什么进行逮捕?
    检察院在批准逮捕时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包括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以及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等。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以下社会危险性,检察院应当批准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等等。检察院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取保候审是指在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时,因犯罪嫌疑人身份已确定、案件证据不足以逮捕、但又不能不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
    2023-10-27
    420人看过
  •  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司法审判吗?
    本文介绍了案件移交检察院后的处理方式。虽然绝大多数案件会被检察院判定有罪或无罪,但并非所有案件都会被判刑。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因此,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大多是要判刑的。绝大多数案件会被检察院判定有罪或无罪,但并非所有案件都会被判刑。1.案件移交检察院不一定都判刑的。经检察院审查,对于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轻微的还可以作出不起诉或者免予起诉决定。当然,移交检察院的案件,大多是要判刑的。 检 察 院 能 否 对 所 有 案 件 判 刑 ?根据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后,大多数案件是要判刑的。但并不是所有案件都会被判刑,检察院还可以对不构成犯罪或犯罪轻微的案件作出不起诉或免予起诉决定。因此,建议在案件移交检察院时,要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工作,如有问题可与检察院沟通协商。绝大多数案件会被检察院判定有罪或无罪,但并非所有案件都会被判刑
    2023-10-05
    383人看过
  • 司法协助要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要制作请求书,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的,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核同意后,报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应当依照相关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规定制作;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制作。被请求方有特殊要求的,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可以按照被请求方的特殊要求制作。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规定之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其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
    2023-06-13
    207人看过
  • 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进行的
    一、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程序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程序,比其他司法机关适用的程序要简单一些,取消了复议程序这个环节。因此,需要将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情形单独提出来,对其程序简称作出单独分析。(一)人民法院一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也适用这条规定,由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与其他司法机关赔偿的要求一样,没有差别。人民法院和其他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这个程序可以简称为一决。要说明的是,这一决是人民法院以赔偿义务机关身份作出,行使的不是人民法院的审判权。(二)赔偿委员会二决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
    2023-05-02
    240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刑事立案监督的内容有哪些(一)依法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否立案侦查。即符合《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86条规定之情形,公安机关均应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对其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检察机关依法对此予以审查和监督。(二)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是否有管辖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条的规定,除了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他
    2023-06-13
    451人看过
  • 我国进行司法协助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协助的概念】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根据自己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彼此之间相互协作,为对方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民事诉讼法规定,司法协助的根据有两个,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同一司法协助的国际条约的国家和我国即具有司法协助关系。没有参加条约的国家不能要求别国法院接受其司法委托。二是互惠原则。互惠即相互之间给予对等的优惠待遇。如果某一国家协助我国为一定的司法行为,我国也应当协助该国为相对等的司法行为。【司法协助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如代为送达诉讼文书,代为调查取证等;二是接受外国法院的委托,代为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或者外国仲裁机构的裁决。【我国进行司法协助的条件】1、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或者外国法院提出请求;2、当事人或者外国法院请求协助的事项不得有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当事人或者外国法
    2023-06-05
    247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可进行人身检查
    一、人民检察院在哪些情形下可进行人身检查1、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人身进行检查,可以提取指纹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人身检查要注意以下事项:(1)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2)人身检查不得采用损害被检查人生命、健康或者贬低其名誉、人格的方法。在人身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个人隐私,检察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九条二、进行人身检查要遵守的规定有哪些1、侦查人员对拒绝人身检查的犯罪嫌疑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进行人身检查。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进行强制检查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有的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罪责,拒绝侦查人员对其进行人身检查,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首先向犯罪嫌疑人讲明检查的目的、意义,教育他接受检查,这样有利于犯罪嫌
    2023-12-03
    428人看过
  • 抢夺罪检察院怎么进行提审
    一、提审的准备审查案件材料是审查起诉阶段提审的前提,在审查完案件材料后,审讯人员对案件是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经有了初步判断,并且针对审查中发现的疑点、犯罪嫌疑人供述存在的矛盾、漏洞拟定审讯提纲。针对不同的案件,对材料有不同的审查内容:第一类是单独犯罪案件,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如果不认罪的,审查犯罪嫌疑人前后供述之间的矛盾,是认罪后翻供还是从头到尾拒不认罪。第二类是共同犯罪案件,审查同一犯罪事实不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相同供述与不同供述。如果是相同的供认犯罪事实的供述,就要进一步审查相同供述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均自愿作出的;如果是相同的否认犯罪事实的供述,就要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串供,是从头到尾均否认还是从某次笔录开始翻供?是同一时间翻供还是不同时间翻供?再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分析比较,判断是否客观、可信。二、提审的策略提审中针对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不同的策略:第一类是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
    2023-05-04
    287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进行人身检查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人民检察院进行人身检查要注意哪些问题1、检察院在侦查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人身检查的,注意事项如下:(1)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2)人身检查不得采用损害被检查人生命、健康或者贬低其名誉、人格的方法。在人身检查过程中知悉的被检查人的个人隐私,检察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九十九条二、刑事案件搜查的程序有哪些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依法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非法搜查他人人身或住宅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搜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并持有县级以上侦查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搜查证。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3、任
    2023-06-17
    15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协助如何办,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20
      我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人民检察院进行国际司法协助的相关规定包括:人民检察院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包括刑事诉讼文书送达,调查取证,安排证人作证或者协助调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返还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物,移管被判刑人以及其他协助。
    • 哪一人民检察院有权进行假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4
      原来全部都是由公安机关派出所来执行的。现在全国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做法,主要有以下3种: 1、仍旧由公安机关派出所执行。 2、由假释所在地的司法局执行(具体到司法所)。 3、由被假释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列为社区矫正对象执行。
    • 我国进行司法协助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7
      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法院之间,根据自己国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在司法事务上相互扶助,代为一定诉讼上的行为。司法协助可分为一般司法协助和特殊司法协助。 —般司法协助主要指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可以相互请求、代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及其他诉讼行为。一般司法协助可以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或外交途径进行。另外,外国驻中国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
    • 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流程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1-26
      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协助,有我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规定的,适用该条约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无相应条约规定的,按照互惠原则通过外交途径办理。 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有关国家的主管机关相互提供司法协助。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我国和外国法院之间如何进行司法协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2
      网友提问: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之间如何进行司法协助律师回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法院和外国法院之间进行司法协助,应当经过以下程序:1.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或者通过外交途径请求提供司法协助。例如,我国参加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规定了几种送达文书的方式,我国和公约参加国互为请求提供司法协助时,就应当按公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对公约声明保留的条款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