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度缴费基数核定办理程序
1、报送。每年年初,参保单位应将征缴受理部门下发的《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数据盘报送征缴受理部门,并提供以下相关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新参保单位应提供本单位第一个月工资发放明细;
(2)劳动工资统计年(月)报表;
(3)职工工资收入统计台账;
(4)财务决算报表;
(5)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2、受理。征缴受理部门对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缴费工资基数等数据导入数据库,并将相关资料及信息传送征缴审核部门。
3、审核。征缴审核部门对征缴受理部门传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信息保存到数据库,并将全部资料装订成册,定期移交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4、反馈。征缴受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失业缴费基数申报表反馈参保单位。
(二)月缴费申报核定办理程序
1、核定。征缴受理部门依据年度缴费核定结果及人员增减变动情况,对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进行核定,对未按规定申报的,按相关政策重新核定缴费工资基数,将核定结果与所有资料一并传送征缴审核部门审核。
2、生成月征缴计划。征缴审核部门对参保单位缴费申报资料及征缴受理部门核定结果审核通过后,通过数据库生成征缴计划,提交局领导审批通过后,区级机构报数据送市机构,市机构合成汇总后报税务征收机构或财务部门征收,并将全部资料装订成册,定期移交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三)失业保险费征收
按照征缴部门核定的应缴金额,税务征收机构按月向缴费单位征收失业保险费。
(四)记账
财务或业务部门每月依据税务或财务征缴提供的到账信息,及时记录缴费信息和个人缴费记录。
第三项参保人员转移办理程序
参保人员工作单位或工作地点发生变动时,应到转移受理部门办理基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
(一)转入办理程序
1、申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件;
(2)转入人员单位证明;
(3)调入单位同意调转接收相关手续(调令);
(4)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表和《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表;
2、受理。转移受理部门对申请转入的参保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统筹范围内转入的,直接办理转移手续;跨统筹范围转入的,受理部门录入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个人缴费记录信息,与所有资料一并传送审核部门。
3、审核。审核部门根据受理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全部资料装订成册,定期移交业务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二)转出办理程序
1、申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件;
(2)跨统筹范围转出的,需提供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
(3)其他相关证件、资料。
-
苏州失业保险缴费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494人看过
-
苏州失业保险缴费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333人看过
-
失业保险办理程序
439人看过
-
失业保险业务办理程序
205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
497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
246人看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
办理失业保险程序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30办理流程: 1、被保险人所在的单位选定一家代扣缴失业保险费用的银行,然后根据银行提供的《委托收、付失业保险费协议书》进行填写,需要一式三份。 2、填写相应的登记表,这里的相应是指所在的城市或者乡镇,表是指《XX市失业保险费登记表》。 3、第一次办理失业保险的企业或者单位要提供办理失业保险的必要材料,材料包括以下几种:a、的副本或者是允许该企业成立的批文;b、该单位的《工资基金手册》;c、出示《XX
-
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3失业保险办理程序: 1、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然后进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保险登记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如须他人代办的,应经劳动服务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同意; 3、符合条件的,可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由本人在约定的日期,携《劳动手册》到户籍所在区、县职业介绍分中心,在接受职业指导员职业指导,并有求职要求的前提下办理。 在单
-
北京市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自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职工的档案转移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及有关
-
失业保险有哪些办理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91、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自办理失业登记的下个月起,第一个月的11-20日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顺延),本人凭《失业证》、《身份证》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验,以后每个月都必须在11-20日到户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审验。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 2、在《失业证》上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印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为其做
-
失业保险有哪些办理程序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可凭以上材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