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要注意什么问题
视听证据既不同于原始的文书材料,也不同于证人证言。要使现场录音,制作一次录音、视频很容易,但做一个简洁、实用、证明力强的录音、视听证据却并非易事。尤其是为了还原事实而在事后制作的录音发挥证据效力,有许多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①作为证据使用的录音,最好选用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要有清晰的语音,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
②录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录音中应有所体现。
③录音的时间在录音中也要有所体现。
④要引导对方说“有用”的话。录音的目的就是为了补正欠缺的证据或者事实,所以录音前应该整理好应该要对方说些什么,承认什么,答辩什么,必要时书面罗列下来以免遗漏。根据这样的目标制定适当的问题向对方发问,引对方入正题,从而得到你所需要的回答;
⑤要让对方多说话,自己少说话。
⑥录音的原件要保存好,切勿修改、剪辑和移动存储。如果把所录制的音频文件移动到电脑硬盘、光盘等存储设备上,就不是原件了,即使再挪回去也不能变回原件。致使整个录音证据失去了效力。
二、有关规定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二条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三、调查取证要做到:
(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收集视听证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423人看过
-
离婚如何收集视听证据
134人看过
-
收集离婚视听资料注意什么
478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视听资料证据有哪些特点及应注意问题呢
480人看过
-
收集外遇证据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43人看过
-
收集证人证言时需要注意哪一些问题
252人看过
证人就是由于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依法被人民法院传唤作证的人。证人对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为证人证言。 证人证言作为一种证据,必须是证人亲眼看到或亲耳听到的,臆想推测的、道听途说的、未来预见的等等,都不能作为证人的证言。... 更多>
-
法院在民事诉讼中收集视听证据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1-12-01视听证据不同于原始文件和证人证言。为了使现场录音,制作一次录音,视频很容易,但是做一个简的录音和视听证据并不容易。特别是为了还原事实而在事后制作的录音中发挥证据效力,有很多地方需要特别注意。①录音作为证据,最好选择录音效果好的录音笔,语音清晰,才能真正起到证明的作用。②录音各方的身份应体现在录音中。③录音时间也要体现在录音中。④引导对方说有用。录音的目的是纠正不足的证据或事实,所以录音前要整理好对
-
离婚时收集视听证据时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时录音证据的效力如何认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51、录音的证明力是要受到限制的,必须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才能为法院采纳。录音如是孤证难以被采纳。他有购车发票吗?如还说丢了有销售商的证明吗?都没有结合录音应认定购车是假,债务也是假。2、伪造证据有可能涉嫌犯罪,但通常在民诉活动中此仅认定为妨碍诉讼的行为,由法院给予罚款和司法拘留的处罚。3、法官说的是对的家庭暴力要有一定持续、经常性才能被认定,但他现在的行为已足以认定你们的感情已破裂难以和好了,可以此
-
离婚时收集视听资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离婚时视听资料有何法律保护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者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它是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运用于诉讼过程中的产物。其外部表现形式有录音带、录像片、电影胶片、微型胶卷、雷达扫描资料、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或资料等。视听资料具有其他证据所没有的两大优点:其一,它是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以特殊的语言来记录和反映案件事实的,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其载体的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收藏、保管和使用,因而
-
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的问题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2对重婚证据的收集需注意以下问题: 1、不要轻易打草惊蛇,以免引起过错方的警惕,从而隐匿证据。通过明察暗访其居住生活的场所,找到了对方同居生活的场所从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尽量与重婚者生活场所周围的人搞好关系,劝说知情人作证。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确定他是否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证明
-
案件的证据收集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如何打好离婚官司,证据很重要。当事人要想在离婚案件中占据优势,证据是决定性因素。离婚案件的证据收集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应当在案件起诉前收集充足的证据这里强调在起诉前收集证据是出于下面两个原因考虑: 1、起诉之后一般来不及收集全所需证据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后,必须在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超过举证期限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在审理时不组织质证。而未经质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