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1 19:01:20 269 人看过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其实就是指承包人,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的经营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九条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

第二十三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四条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

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土地承包经营中承包人有哪些权利

在承包经营法律关系中,承包人享有以下权利:

1、占有承包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承包人有权从集体组织取得一定数量、质量、位置的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这是承包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

2、使用承包的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独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3、收取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收益,并取得依约定数额向发包人支付收益后所余收益的所有权。公民个人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4、转让承包经营权,这是承包人对其承包权的处分,一般是承包人无劳动力或转营他业而将承包的土地转包。

5、承包人承包土地以后,仍有权按集体组织规定的制度使用集体组织所有的农林设施,如灌溉设施、农机具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文章
  • 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
    一、土地经营权跟土地承包权的区别(一)权利性质不同1、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2、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二)权利内容的不同1、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2、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三)权利放弃的标准不同1、承包权的放弃主要表现为不参加土地承包,明确放弃与村集体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2、承包经营权的放弃要以承包人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为准,否则村委会不得随便收回承包地。法律对承包经营权放弃与收回的法律条件规定较为严格。(四)继承方面的区别1、承包权直接的依据是农村集体户口,承包权人的子女应落入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村集体,因此当然成为村集体成员,也当然地具有农村土地承包权。2、而承包经营权则因其具有家庭承包方式和其他承包方式,而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家庭承包方式的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在承包期内,如果
    2023-05-06
    36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经营权流转怎么办理
    1、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2、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3、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上级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部门申请登记。4、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5、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的问题如何处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法定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剥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种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土地的,流转关系无效,侵害承包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对擅自截留、扣缴流转收益的行为应予查处并退还款项。乡村组织应将被强迫流转的承包地归还原承包农户,由其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流转。各地不得为租赁土地的企业和大户利益,而侵犯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怎么处理1、协商。协商,是由发生争议的土
    2023-08-06
    236人看过
  • 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承担什么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害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侵权人要依据侵权情形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有的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全不能够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不产生继承问题,主要的理由是:(1)农村土地承包
    2023-06-18
    50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的中止权利探讨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终止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他人的非法干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一)发包主体发包主体(即发包方)是指依法有权对农村土地行使发包权的当事人。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3条):(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该条规定的发包方的权利是法定权利,即使在承包合同中未约定,也仍然依法享有这些权利;同时,不得在承包合同中限制这些权利,如果有限制这些权利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4条):(1
    2023-07-04
    299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义务
    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8条规定:“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承包方除承担法定义务外,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前提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协商,可以依法合理约定承包方承担的义务。双方依法约定义务,视具体承包项目和各地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而决定,主要有:①按承包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②依约定建造何种农业经营附属设施等。2.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49条“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的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义务属约定义务,由当事人双方依法约定义务。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的权利1.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权利。(1)
    2023-03-21
    487人看过
  • 土地承包经营的发包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的权利,主要是向承包人收取依承包合同规定数额的承包收益,对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发包人的义务,在于交付土地以及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给承包人,提供集体组织的农林设施给承包人使用,不得随意干涉承包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适当调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办理。发包人在承包期内不得收回承包地。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民法典中关于土地经营权的设立及登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从上述法条可以看
    2023-03-30
    223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农户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应当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更多>

    • 土地承包经营与土地承包经营有什么不同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土地承包一般是指与土地所有者(比如村集体)签定的土地承包合同,在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将经营权又转给他人的方式就叫做土地流转..。
    •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被出质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出质的财产权利,但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设定质押权。
    • 流转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什么类别,如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8
      应该是属于按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分配方式。我国实行的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所谓的多种分配方式,事实上,除了按劳分配之外,其他分配方式可以统称为按生产要素分配。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享有的合法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法律允许,目前甚至是提倡鼓励的,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所得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农民流
    •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哪些专项权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8
      土地承包经营权: 1、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范本怎样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8
      甲方: 乙方: 经克林村村委会同意,甲方自愿将承包克林村耕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南地、西地、北地、东,面积公顷。 二、转让期至二轮土地承包期结束,第三轮土地承包期乙方有优先承包权,甲方无权承包。如土地确权,必须确在乙方名下,政府政策确权原地主名下,甲方必须无条重新将土地证及土地合同过户到乙方名下。如果政府政策确权确到甲方名下,土地使用权和该地产生所有优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