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权利受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31:20 199 人看过

我公司系A公司的股东之一。B公司系A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所持股权系受让其他原始股东的股权而来。向B公司转让股权的A公司的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B公司与A公司原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也对此予以确认。B公司受让股权后,控制了A公司,但迟迟不履行对A公司的出资义务。

请问,我公司作为A公司的股东之一,是否有权要求B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同时要求在其履行出资义务前,限制其相应的股东权利?

从法律角度看,您的问题涉及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明知股权存在出资瑕疵,仍然受让该瑕疵股权的情形下,该受让股权的股东是否负有补足出资的义务;二是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到相应限制。

对于创立股东未足额缴付出资,在股权转让后,受让股权的股东是否应当补足出资的问题,我国公司法并无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相关司法解释。有学者认为,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资本的充实责任为法定的特别民事责任,此种责任的承担主体仅及于公司设立时的瑕疵出资股东自身,而不及于瑕疵出资的原始股东之继受股东,因为受让方受让的是股东权利,并不包括股东的出资义务及违反该义务的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该问题的处理不一。但是,在本案中,B公司的原股东未履行对A公司的出资义务,而B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受让原股东的股权时,对于原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股权存在瑕疵等情况是明知的,而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予以确认,B公司因而继受了资本充实的义务。因此,B公司应当对A公司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即应向A公司履行补足出资的义务。

对于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其股东权利是否应当受到相应限制,我国公司法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无相关的司法解释。但是,《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从公司法的规定看,股权分红的权利和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均依据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若某股东虽然认缴了出资,但并未实际出资,或者未足额出资,则该股东只能以其实际出资所占比例行使上述权利。《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虽然该条并未明确该出资比例是认缴的出资比例,还是实缴的出资比例,但是,参照《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此处也应是指实缴的出资比例,因为虽然股东出资不到位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但是,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应当是对等的,股东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是承担股东义务,与出资义务相对应的股东权利只能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来行使。因此,从《公司法》的立法精神看,对于出资存在瑕疵的股东,其股东权利应当受到限制。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对此同样也存在较大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出资相关文章
  • 股东出资瑕疵,其表决权会受到限制吗?
    出资义务是股东对公司负有的法定义务,股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瑕疵出资,包括不完全履行、不适当履行等瑕疵出资的情形,不包括未出资和履行出资义务后抽逃出资行为。出资瑕疵之股东仍具有股东资格。换言之,出资瑕疵只能导致股东承担相应的违约或出资责任,而非直接否认其股东资格。限制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指当股东瑕疵出资时,为了督促其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及保证股东之间的公平,对瑕疵出资股东的表决权加以限制。律师补充:表决权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经济民主权利,原则上属于共益权,但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股东通过资本多数决的表决权机制选择或罢免董事、确立公司的运营方式、决策重大事项等,借以实现对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其中也包括控制公司财产权,故表决权实质上是一种控制权,同时亦兼有保障自益权行使和实现之功能,具有工具性质。如果让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控制公司,不仅不符合权利与义
    2023-05-07
    280人看过
  • 小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有限制吗
    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是股权的核心,只有通过在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才能将股东个人意志拟制为公司意志,并借助董事会和经理实现其出资资本化收益。所以,出席股东大会是每一个股东不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所剥夺的固有权利,它是股份制“同股同权同利”原则的体现。《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
    2023-06-13
    199人看过
  • 股东未履行或者全部履行出资责任,哪些股东权利受限制
    1、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的限制。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六条一、股东抽逃出资的形式有哪几种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入股东个人所有;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3、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或者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出资;4、抽走货币出资,以其它未经审计评估且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其申报价值的非货币部分补账,以达到抽逃出资的目的;5、公司回购股东的股
    2023-02-27
    295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
    股东资格,是出资人取得和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股东资格取得的判断标准。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向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等规定可以推断,股东资格的取得并不以股东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为必要条件。股东出资不到位所应承担的是因违反公司章程和设立公司合同的约定产生的违约责任,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同时,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文件对股东资格的记载,亦对股东资格认定具有相对优先的证明效力。特别声明:此文版权归法律界网站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法律界网站!
    2023-06-09
    371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到位会坐牢吗
    股东出资不到位是否会坐牢要看实际情况。股东若没有按章程约定的义务缴纳出资额,应该承担三种责任:一是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内部责任。1、向公司补足出资;2、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该股东的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在股东拒绝履行出资义务时,公司得以自身的名义向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二)外部责任。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实出资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可能因其出资不足,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一、公司法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应该如何处理限制股东权利召开股东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则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即可对该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表决权、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
    2023-03-21
    122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足时,债权人的起诉范围是否受到限制?
    在我国公司股东若是出资不足,债权人可以起诉谁的确认方式:1、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该股东;2、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发起人与被告股东;3、股东出资不足,债权人可以起诉谁的其他确认方式。股东出资不足怎么解决可以减资。但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也可以替代出资、追偿债务,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
    2023-07-06
    478人看过
  • 股东有哪些权利?股东权利受到侵害怎么办?
    股东权利的内容: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2、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4、资产收益权。《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
    2023-06-09
    406人看过
  • 对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能否限制其股东权利?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分取红利的权利,4、剩余财产分配权,5、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6、增资优先认购权,7、转让出资权,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权,9、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其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等身份性质的权利主要依据股东资格取得和享有,与实际出资无关。但是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直接涉及公司的财产权,需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虽然名义上取得了股东资格,但由于其没有实施真实的投资行为,不仅没有使公司以其资本进行经营产生利润,也没有以其投资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基于公平原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享有上述按出资比例确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没有补足应缴出资款之前,应当对其相应的股
    2023-06-09
    442人看过
  • 股东出资瑕疵对财产性权利限制吗
    股东出资瑕疵的话对财产性权利是有限制的,比如说公司的股东在出资有瑕疵的话在进行股东会议的时候会影响到股东的表决权利的。公司股东出资有瑕疵的,使用股东权利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要求参与公司决策的表决时,可能表决权会受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条【出资不足的补充】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二条【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
    2023-03-17
    89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一、合同违约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呢合同违约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因一方违约行为而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交付房屋诉讼时效如何算交付房屋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
    2023-06-21
    479人看过
  • 股权转让是否受到股东会决议的限制
    不同股权转让是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1、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2、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3、需要召开老股东会
    2023-07-05
    90人看过
  • 股东股权出资不到位转让是否还承担责任?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股东向股权受让人明示其因出资期限未届满而未缴纳出资的,股权受让人仍受让该股权的,由于股东已经告知股权受让人,且股权受让人受让之之股东资格当然包含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出资是每个股东最主要的义务,故股权受让人应当承担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一、股权转让纠纷应如何处理?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公司和其他股东再起诉请求撤销转让行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且可以追加受让人为第三人参与诉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受让人以转让标的存在瑕疵或者受到欺诈为由主张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有法
    2023-04-06
    349人看过
  • 瑕疵出资股东表决权能否受限
    可以。出资瑕疵股东,是指股东不按照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要求,在出资方式以及对出资的处分等方面存在不完全符合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其典型表现形式为股东不适当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等。表决权作为股东参与公司管理的一种权利,原则上属于共益权,但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股东通过资本多数决的表决权机制选择或罢免董事、确立公司运营方式、决策重大事项等,借以实现对公司的有效管理和控制,其中也包括控制公司的财产权,因此表决权实质上是一种对公司的控制权的体现。若让未足额缴纳认缴额的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控制公司,不仅不符合权利与义务对等、利益与风险一致的原则,也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对未足额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作出合理限制。律师补充: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届履行期限,对未缴纳部分的出资是否享有以及如何行使表决权等问题,应当根据公司章程来确定。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应当按
    2023-05-06
    455人看过
  • 股东股权与股东控制权
    顾名思义,股东股权是指股东以其实际出资额享有的可以对公司主张的权利;股东控制权是指股东因股权而获得的对相关企业的运营控制权。这两个概念有其丰富的内涵及外延。一、控制权和控股权的区别是什么控股权是指对公司股份所占比例达到50%以上或者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但是却是所占比例最多,并能够影响企业经营活动的权利。控制权指股东依据所持公司股权,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实际运营管理情况,拥有的对公司权益的控制力,是介于所有权与经营权中间地带的一种权力。二、各控股比例所拥有的权利持有公司1%股份,拥有诉讼权,拥有了间接调查和起诉权利,其中调查权使用对象为监事会或董事会;持有公司3%的股份,有权召开小型会议和拥有临时提案权;持有公司5%的股份,拥有重大股权变动警戒线;如果持有公司10%的股份,可以发起临时会议,可以提出质询、起诉、调查、清算、解散公司等;持有公司股份达到20%,拥有重大同业竞争预警线;持有公
    2023-03-24
    21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更多>

    #股东出资
    相关咨询
    • 出资不到位公司是否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3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公司有权对其股东权利进行限制,但须经过合法的公司内部程序。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虽然股东出资并不影响股东资格的取得,但其享有股东权利的前提是承担股东义务;违反出资义务,也就不享有股东的相应权利,这是民法中权利与义务统一、利益与风险一致原则
    • 瑕疵出资股东,对其股东权利是否有限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4
      瑕疵出资股东,对其股东权利限制的问题:自益权可在章程、股东会决议中限制;共益权中的表决权可做限制,除此之外的共益权不可做限制。 1、自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自益权通常指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股份转让权及请求收买股份权、股份转换请求权、新股认购权等财产权利;这部分股东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中做出限制。 2、共益权限制问题: 股东共益权是指股东对公司事务的管理权和对公司机构的
    • 股东协议上限制股东权利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8
      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股东会决议的内容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
    • 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股权是否应受到限制?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07
      股东应当向公司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该出资是股东取得股东权利的对价,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就违反了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承担不利的后果。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时,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议决议限制股东权利。 通过公司章程限制股东权利时,由于修改章程一般需要普通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能够使公司在限制股东权利时更加慎重。 通过股东会决议限制股东权利时,虽然股东会决议一般只需要股东
    • 股权转让股东出资不到位能不能转让股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4
      股东出资不到位可以转让股权,但股东出资不到位情况下应认定股权转让合同当然无效,股东出资不到位,意味着其实际上不具备股东资格,不享有股权,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就当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