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解析债权及其含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03:23:09 409 人看过

一、深入解析债权及其含义是什么

债权的含义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债权和债务一起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债权与股权的区别包括

债权与股权的区别包括:

1.股权与债权的权利类型不同。

股权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则不属于物权的范畴。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性。股权的内容主要为股东共同行使对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和收益权,并排除股东以外的他人的干涉。因此,股权具有物权的特征,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以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特定的债务为主要内容,债权的客体虽然一般表现为财物,但债权并不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是物权之外的独立的权利类型。

2.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完全相同。

股权的发生根据一般为投资行为或者交易行为,原始股股东的股权的发生根据是股东对公司的直接投资行为,非原始股股东的股权的发生根据是股东之间以股票买卖为表现的对公司的投资转让行为。债权的发生根据有多种,常见的是以合同为基础的买卖行为,买卖的标的一般为财物,此种情况下的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可以相同。债权的发生根据也可以是侵权行为等,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以及债权和债务,其发生的根据就不同于股权的发生根据。因此,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完全相同。

三、债权转让后能否追加担保人责任

债权转让后能追加担保人责任。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人转让债权时,担保权一并转让给受让人,所以受让人可以追加担保人,要求其承担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n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n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n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n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债权投资的含义及其要求
    一.初始确认与计量对于取得的各种债权性投资,应在企业成为金融工具合同一方时进行确认。投资的入账价值为其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应当以金融工具的市场交易价格或取得成本为基础确定。相关的交易费用,如果是为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而发生的,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包括在投资的入账价值中;如果是为取得其他投资而发生的,则应当包括在投资的入账价值中。二.利息的计提与处理期末,企业应按实际利率法计提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实际利率法,是按照金融资产(含一组金融资产)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实际利率,是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三.期末计价企业应按投资的类型采用相应方法进行期末计价,做出必要的账务处理。1.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和可供出售投资,
    2023-04-26
    211人看过
  • 债务债权转让的概念及其含义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法律责任。债务债权转让生效条件是什么债务债权转让基本前提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
    2023-07-22
    193人看过
  • 资产负债率公式及其含义是什么
    现行使用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公式表述形式为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率。即:[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或[R=la×100%](1)式中:R代表资产负债率;l代表负债总额;a代表资产总额。资产负债率通常是资产负债表中最主要的分析指标。企业是以创造利益为主要目的的机构,追求的价值标准是持续且有提高的稳定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除了创建初期投入的资金,通常需要多渠道筹资和融资以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所需,并将所获得的资金转化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从而构成了企业的资产和负债。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因素分析在理解式(1)时,首先应该明确的是企业一段时间内资产负债率是一个动态变化的量,且在某一数值范围内不断变化。假设某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两个时间节点分别表示为时刻1(t1)、时刻2(t2),对应的资产负债率分别用R1、R2表示,从t1到t2过程中资产负债率的增量用[ΔR]表示,因此,两个
    2022-08-12
    498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及其含义
    商品房一般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出让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房屋,然后按照市场价格的指导出售。商品房的价格一般由建设成本、税收、利润、费、位置、楼层、朝向、房屋质量、材料、装修等组成。从法律角度看,商品房一般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一般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商品房有:新建商品房、二手房等。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商品房一般分为出口和内销两种。商品房包销行为有什么含义(1)商品房包销是一种特殊的承包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包销是指一个企业根据一定条件收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品,是对外贸易经营方式之一。出口商将一种或一类商品在一定时期内对一定地区的出口,交给外国商人承包销售的一种经营方式。这种包销方式被引入证券发行市场后产生了证券包销,即由证券承销商认购发行公司的全部证券或部分证券,然后再向社会推销,承销商获取包销中的差价利益,同时承担推销不出去的风险。商
    2023-07-04
    215人看过
  • 深入解读户籍的含义
    户籍,是指国家主管户籍管理的行政机关为记录和保留户籍人口基本信息而制作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自然人按户登记并出具的公共证明书。记录的事项包括自然人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户籍性质是什么啊?按国家规定,早期,我国户口性质只有两种:1、农业户口;2、非农户口。农业户口比较庞大,也比较单一。而非农户口虽然少,但成份复杂。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这些带户口的,可以说都是户口性质,只是:大分类性质和小分类性质的区别。所以,你可以填大性质的:非农户口,或填小性质的城镇户口。户口性质有时和户籍性质相通,分为城镇户籍(非农户籍)和农业户籍。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如大学院校的学生,是多个人在一本户口本上)和家庭户口、军籍户口三种。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4
    191人看过
  • 执行到期债权的含义解析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被执行人对他人执行到期债权,冻结债权,并通知其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过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要求强制执行异议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过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对生效的法律文件确定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哪些问题1、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2、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在执行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正在诉讼或仲裁中,或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正在诉讼或仲裁中的被执行人的债权,到期债权尚在确认之中,在此期间不宜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应暂时中止执行,待裁判生效后再执行;3、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问题,《执行规定》第6
    2023-07-02
    75人看过
  • 解析股东权益的构成及其定义
    股东权益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所余下的部分,也称为净资产。股东权益是一个很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了公司的自有资本。当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公司就陷入了资不抵债的境地。其构成包括:股本、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及其特征股东权益及其特征:1、股东权内容具有综合性。公司法理论将股权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一般属于财产性的权利,如股息或红利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权等。共益权则是公司事务参与权,一般为非财产性权利,如表决权、公司文件查阅权、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权、对董事及高级职员监督权等。从公司的本质上讲,公司只不过是为股东谋取利益的工具,因而自益权是目的性权利,而共益权不过是为了实现自益权的手段性权利;2、股权是股东通过出资所形成的权利。出资者通过向公司出资,以丧失其出资财产所有权为代价,换取股权,成为公司股东;3、股东权是一种社员权。股东出资创
    2023-07-03
    371人看过
  • 深入剖析行政处罚申辩复核的意义及其影响
    行政处罚申辩复核的理解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对行政处罚告知申辩如何复核这个问题,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的作用是什么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的作用是: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辩护是刑事辩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辩护律师在死刑案件中的有效参与,有助于保障死刑判决的公正性、可靠性。是最后一次挽救犯罪嫌疑人的机会。死刑复核程序是罪犯被执行死刑前的最后一道保障。《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
    2023-08-05
    305人看过
  •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解释及其含义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于营利目的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不仅包括出境证件,还包括入境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只要行为人出于营利目的出售出入境证件,犯罪就是既遂。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出售出入境证件罪需要的犯罪构成为: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出入境证件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出于牟利的目的,向他人违法出售出入境证件;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为故意。此罪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如果情节恶劣,刑期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条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
    2023-07-11
    63人看过
  • 解析分居含义及其分居事实的证明材料
    什么是分居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愿离婚的一方认为这是对方在制造离婚条件。不管是双方的自愿分居还是一方的主动分居,首先是因有了感情裂痕,而分居满两年说明夫妻在比较长的时间不堪同居,夫妻关系确实无法挽回,即使一方不愿离婚,但另一方已不愿与之生活,勉强维持对双方都是痛苦的事,如双方感情确实无法挽回,过错方坚持不接受和好的调解,则不能勉强一方不愿维持的婚姻,否则,会违背两人的根本利益。分床不是分居对于分居的理解,一般指分床分食分开居住,同居一个住所各在各自房间睡,不过性生活,这种分床,一般不认为是分居。分居是否要登记,分居协议有用吗在我国,并不存在登记分居的制度
    2023-04-25
    439人看过
  • 外资企业的含义及解析
    是指按照我国的法律的有关规定,在我国国内成立的,由外国的投资者自己投资经营的企业,这种企业是一个百分百的外商独资经营的,并不包含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国内成立的分支机构。外资企业如果依法拿到中国的法人资格,那么在我国就要对其行使居民管辖权,缴纳企业所得税。外资企业的注册流程是什么根据我国关于外资企业的相关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的注册流程也是需要参照相关规定的,需要准备企业注册的各种规定,首先是名称预先核准,建议至少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接着去办理商务委员会审批。之后还需要进行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去公安局申办备案刻章批件。除此之外,税费计算也要要求,办理税务登记,办理统计登记,最后办理外汇业务登记凭证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第
    2023-07-01
    86人看过
  • 债务及债权的含义
    连带债务,“按份债务”的对称。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务人所承担的债务。根据连带债务,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务是连带之债的一种,数个债务人均有义务对债权人作全部给付的债务。一、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规定关于我国法律对于共同借款人的法律规定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债务人都要对债务承担全部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进行起诉。部分债务人承担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清偿义务的人偿付。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
    2023-03-09
    119人看过
  • 管制的含义及其特点是什么?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法方法。其特征是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管制刑的特征是:刑罚的最低档;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劳动有报酬。羁押时间可抵刑期。交通临时管制是什么意思交通管制是出于某种安全方面的原因,对于部分或者全部交通路段的车辆和人员通行进行的控制措施。一般是在集会游行、大型运动会、道路桥梁建设、救灾抢险、执行重要警卫任务等情况下对交通行为实行的限制,主要是临时性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车辆和行人在道路上通行以及其他与交通有关的活动所制定的带有疏导、禁止、限制或指示性质的具体规定。实行交通管制后,市民应该遵守管制通告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实施交通管制采取的措施如下:1、封闭现场和相关地区;2、设置警戒线,划定警戒区域;3、控制现场制高点;4、控制区域性交通管制;5、查验现场人员身份证件,盘查嫌疑
    2023-07-18
    240人看过
  • 什么是有限公司及其意义探析
    一、什么是有限公司及其意义探析有限公司全称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一个经济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具备哪些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有:1.有五十个以下股东;2.有符合法律规定制定的公司章程;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4.有公司名称、住所;5.有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三、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哪些材料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
    2023-08-13
    13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债权人的定义及其含义
      海南在线咨询 2025-01-24
      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但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负有履行义务的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就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因债务人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他们就有权要求赔偿。此外,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
    • 特许经营的含义及解析
      湖南在线咨询 2025-01-16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商标、技术、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经营费。特许经营的种类包括按所需资金投入划分、按交易形式划分、按加盟者性质划分和按加盟业务划分。特许经营的优点包括低成本扩张、扩印底版、分享规模效益和多方面支持。
    • 房屋拆迁的含义及解析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2-13
      每个地区的拆迁补偿标准存在差异,政府部门会依据当地拆迁管理法规进行评估和赔偿。您可以通过查看拆迁公告的详细规定,或者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了解。若您对此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于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给予补偿;而对于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
    • 合同提存的含义及解析
      山西在线咨询 2025-01-22
      提存是消除债务关系的一项重要民事法律制度,各国的立法均制定了具体规定,我国《民法典》也对此有所规定。提存具有私法和公法的双重性质。提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提存实施后,将在债务人、债权人和提存机关之间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提存制度的建立和优化有助于及时解决债务纠纷,更好地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利益冲突,维护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
    • 婚姻自由权的含义及其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18
      婚姻自由权,也称为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自主自愿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婚姻自由权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人格权。依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婚姻自由既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 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权利内容。结婚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