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无处分权的合同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1 11:12:40 264 人看过

无处分权的合同的法律概念为对特定标的物没有处分权的当事人所订立的,以引起物权变动的债权合同。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一、房子没有房产证能交易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就该房屋签订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不直接发生物权转移的效果,因此出卖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虽然就没有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但必须注意出卖和买受该房屋存在的风险,对于出卖人来说,签订合同时应着重注意为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的期限及相应违约责任的约定,避免因无法按时取得权属证书从而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产生的违约责任。对于买受人来说,该房屋暂时无法办理权属转移登记,因不动产权属转移是以登记为准的,在房屋权属转移至买受人之前,房屋登记在开发商名下,签约备案是以出卖人的名义进行备案的,如果因出卖人的债权债务纠纷造成房屋被查封,买受人很有可能无法取得案涉房屋的不动产权属,只能向卖方主张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二、共有人没有签合同有效吗

部分共有人未签字,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视具体情形。如果是夫妻共有且只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一方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没签字时,该合同有效。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买卖合同的特征及当事人的义务是怎样的

特征: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出卖人的主要义务:

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受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

2、受领标的物。

3、对标的物检查通知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2日 2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无权处分合同存在哪些问题?
    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无权处分合同在无权处分人订立足以引起物权变动的合同中,无权处分人应该去要权利人追认,合同有效在权利人与处分人之间已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处分人实际上是代替权利人处分财产,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权利人承担。若权利人不追认,则合同无效。一、什么是无权处分的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例如,甲将某物借给乙使用,乙将该物非法转让给丙,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二、无权处分行为的具体法律后果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一)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
    2023-03-24
    225人看过
  • 法律上无权代理合同有效吗?
    无权代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其相关法律规定如下:1、经被代理人追认的无权代理合同,应认定为有效;2、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或善意相对人予以撤销的,该合同无效,善意相对人可以请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合同或承担赔偿责任。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是属于善意相对人。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追认,但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行使撤销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
    2023-08-11
    398人看过
  • 法律有哪些适用无效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无效合同的类型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合同。(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的合同不适用诉讼时效吗也是适用的,只要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就可以诉讼,同样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
    2023-08-08
    447人看过
  • 法律上有哪些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首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重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无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坏处有哪些(一)对于员工来说不能够随时变换自己的工作岗位和环境,工资的上升幅度不大,工作经验不是
    2023-08-06
    280人看过
  • 绝对无效的有哪些合同?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一、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具有以下情形,即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意思表示不真实;3、内容违反法律规定;4、违背公序良俗;5、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
    2023-03-09
    356人看过
  • 法定无效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法定无效合同的种类包括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存在欺诈行为,损害他人或者公共利益以及违法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包括返还财产、赔偿损失以及追缴财产三种。一、法定无效合同的种类有哪些法定无效合同的种类有:1.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三种: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
    2023-06-04
    170人看过
  • 有关合同无效的法律法规条文以及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有关合同无效的法律法规条文有关合同无效的法律法规条文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有: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
    2023-06-19
    17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在法律上有哪些不同?
    一、区别1、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处分的处罚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公务员等。2、违反的法律法规不同:行政处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违纪违法。3、做出行政处罚、处分的主体不同:做出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而做出行政处分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工作人员所隶属的国家行政机关。4、处罚的分类不同:行政处罚的分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5、救济手段不同:行政处罚的救济手段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处分的救济手段有申诉、控告。二、联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是具体行政行为,都会
    2023-07-13
    217人看过
  • 法律对无效合同怎么处理
    法律对无效合同的处理主要是:(一)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二)赔偿损失。对于非过错方也需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但在具体处理上,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原则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是一种民事活动,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对无效房地产合同的处理中,也应贯彻这一原则。比如因未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而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时,租赁关系无效,承租方应将房屋交还出租方,并且有过错的出租方仍应赔偿承租方的损失。但是这里有一个不可忽略的情节,承租方既便没有过错,但其确实也使用了出租方的房屋,属实际受益人,应考虑让无过错的承租方支付实际使用房屋的租金,才比较公平合理(租金的确定可通过估价部门进行评估)。(二)避免累讼原则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中往往存在多种法律关系,对一种法律关系认定无效后,会影响到其他的法律关系,因此,在无效房地产合同的处理上可以考虑尽可能全面协调,减少诉讼程序。比如在确权案件中
    2023-03-07
    195人看过
  • 法律对共有财产的处分行为规定有哪些
    一、法律对共有财产的处分行为规定有哪些1、对共有财产进行处分的条件如下,:(1)、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分割共同财产,损失风险也可分摊。(3)、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才可以进行。(4)、分割的共有财产方式灵活。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并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第三百零三条【共有物的分割】、第三百零四条【共有物的分割方式】二、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联系与区别作为共有关系的两种形式,按份共有与共同共有具有一些相同
    2023-06-04
    392人看过
  • 运输合同的分类有哪些,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一、运输合同的有哪些分类运输合同的分类有:1.根据运输对象分为客运合同和货运合同;2.根据运输工具分为铁路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水路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以及管道运输合同;3.根据运输方式分为单一运输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二、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有:运输主体的复杂性、标的物特殊性、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定性、运输合同格式的标准性、有偿、双务合同。三、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分为哪几类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分为以下五类:1.单证纠纷。单证纠纷主要发生在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此类纠纷包括:因单证瑕疵引起的纠纷;因承运人签发单证时的失误引发的纠纷;因托运人未与收货人达成协议,却要求签发特殊单证(倒签或预借提单)而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产生的纠纷。2.货物损失、灭失的纠纷。该类纠纷一般发生在承运过程中。造成此类纠纷的原因很多,可能是由于托运人自身的过失造成的,如包装不良、标识不清引起,也可能是
    2023-06-20
    469人看过
  •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都有哪些法律后果
    如果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签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没有得到总公司的授权签订的合同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因为分公司它是不具备独立法人的所以也是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在分公司签订了合同后也是会由总公司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分公司能用总公司资质投标吗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它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是一个公司在某地的代表,代表总公司在那里开展业务,可以从事与公司相同经营范围的业务,但其在经营业务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资质的主体是法人,如果没有法人是不能办理资质的。所以分公司只能借用总公司的资质,但是这个借用一定要总公司开具证明,否则将构成非法挂靠,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将受到处罚。二、装饰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么装饰分公司可以
    2023-04-02
    125人看过
  • 物流合同的法律上有哪些内容
    物流合同的法律性质如下:1、既是双务合同,也是有偿合同;2、是一种要式合同;3、是一种诺成合同;4、履行方式可以是运输、仓储、配送等多方面形式;5、其他法律性质。一、保管合同的主要性质是什么?保管合同的性质如下:1、保管合同是双务不要式合同,有偿或无偿须根据当事人约定;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3、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二、赠与合同是哪个类型的合同根据赠与合同的特征,它可以被划分为以下类型的合同。1、赠与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赠与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该条所明确的制度即为附义务赠与。虽然在此种赠与中,受赠人要履行一定
    2023-03-09
    215人看过
  • 可撤销的合同有无权处分吗
    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不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是不能撤销的。《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一、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
    2023-02-22
    114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无权处分合同主要有哪些,法律怎么规定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8-09
      无权处分是指行为人没有处分权,却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对他人财产的法律上的处分行为。无权处分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出卖他人之物; 2、出租他人之物; 3、私卖共有物; 4、将他人之物设定抵押、质押等。
    • 新的民法典对无权处分的影响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7
      新的民法典对无权处分的影响。无处分权的代理人签订合同的,如果权利人没有追认的,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
    • 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无权处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我国无权处分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内容: 1、行为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了合同。 2、行为人订立合同之际没有处分权。 3、行为人订立的合同的内容为转让或变更财产权利二、无权处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虽然我国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但是这样的规定过于简陋,缺乏相关制度的协调,具体表现在:1、无权处
    • 无权处分相对人哪些有权撤销权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13
      无权处分合同是指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会计注意事项财产的合同。在中国立法中主要体现在51条。《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合同法第48条、第49条规定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从法律条文本身看,没有设计相对人的撤销权。《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
    • 法院有权对无权处分合同纠纷进行处理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0-13
      法院可以受理无权处分合同纠纷。无权处分合同纠纷的起诉人应与本案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被起诉人应身份明确;无权处分合同纠纷应属于人民法院的受诉范围以及管辖范围,具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