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约未答复合同是否生效?
1、要约未答复合同没有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2、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由未来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提出,但是,提出人必须是特定的,也即必须是在客观上能够确定的,以便相对人能够对之进行承诺。
(2)要约应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相对人既可以是特定人,如具体的企业、公司或个人;也可以是非特定人,如社会公众,许多服务性行业大多以非特定的社会公众作为要约的相对人。超市里明码标价的商品就是向不特定人发出的要约。
(3)要约必须有缔结合同的目的。要约人向相对人提出的意思表示必须具有与之订立合同的主观目的,否则不应视为要约,而只能认为是要约邀请。
(4)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所谓内容确定,是指要约应包括使合同成立的主要内容。要约的目的在于与相对人订立合同,其作用在于让相对人承诺,而相对人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这要求要约必须具有决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否则,相对人无法予以承诺。
(5)要约必须含有该要约一经被接受,要约人即受其约束的旨意,也就是说,要约人必须向相对人表明,其要约一旦被相对人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任何一个有效的要约均应包括以上五种条件,否则,不是要约。
二、要约和承诺的区别有哪些?
要约和承诺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意思表示要件不同等。
1、意思表示要件不同
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1)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2)承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2、生效不同
承诺应当以通知方式作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除外。要约采到达主义,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三、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是什么?
1、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包括是否有约束力、内容是否具体明确等。
(1)是否具有约束力不同
要约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即:要约送达,要约人就不得撤回,如果当事人想要撤销要约,也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要约邀请对要约人没有在撤回上的限制,当事人可以任意撤回,要约邀请不存在撤销的问题。但要约邀请也可能构成缔约责任和根据法律规定上的责任;
(2)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不同
要约必须包含能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或者说,要约必须能够决定合同的内容。如对一个买卖合同要约来说,通常需要标的、数量、价金三个条款。而要约邀请不要求包含使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款。要约邀请一般只是笼统地宣传自己的业务能力、产品质量、服务态度等;
(3)对象不同
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进行。而要约邀请的对象则一般是不特定的大众对象。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但不宜以对象的不同作为划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基本标准,要约可以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这并不妨碍某特定人的承诺与要约的结合而成立合同、要约邀请亦不妨针对特定的当事人,特定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要约邀请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要约;
(4)目的不同
要约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受要约人承诺送达,合同即告成立。要约邀请,则不是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目的,它只是唤起别人向自己作出要约表示或使自己能向别人发出要约;
(5)形式不同
要约一般是针对特定相对人的,故要约多采取一般信息传达方式:即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要约邀请一般是针对不特定多数人的,故往往借助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介传播;要约与要约邀请最根本的区别是:受要约人有承诺权、受要约邀请人没有承诺权。这是效力上的区别。
2、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n(一)要约被拒绝;\n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n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n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合同生效未入职是否算违约?
254人看过
-
合同成立要约是否生效
224人看过
-
未生效合同是否应支付违约金
387人看过
-
如果合同未生效可否违约?
465人看过
-
未生效合同违约是否需要承担经济赔偿?
108人看过
-
违约责任是否适用于未生效合同
61人看过
-
合同未生效是否就要履行?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7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效果。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于: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是合同生效的一般原则。但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明显的。《民法典》规定了附条件合同,生效条件,又称延缓条件。当
-
答复是否需要撤销口头要约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71、可以撤销口头要约。 2、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当事人需要撤销要约的,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发出后在规定期限内法律允许撤销。
-
-
-
要约生效是否等于合同签订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3不等于。要约并不算是合同,只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 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必须是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表现出是一种外部行为。根据内容的繁简不同,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 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因为要约被对方接受,就可以成立合同,并因此而发生其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