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前六个月企业的哪些行为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1:25:17 465 人看过

一、破产清算前六个月企业的哪些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5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的下列行为无效:

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破产企业有前款所列行为的,清算组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回财产。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二、破产清算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该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企业在破产清算之后,破产财产除了支付破产费用外,会按一定的优先顺序进行清偿,如果企业转移财产,对于债权人来说显失公平,所以法律作此规定最根本的目的还是在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03: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
    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公司破产清算的工作流程首先应当提出破产申请算申请,可以由公司清算义务人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提出申请后,法院审查是否满足破产受理条件,满足条件的应当受理破产案件;受理案件启动破产清偿程序,选取破产管理人,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宣布破产并公告,分配破产财产,最后注销破产企业。破产案件主要由破产企业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并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二、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如下:1.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包括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等债务。2.其他债务按照如下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
    2023-06-06
    335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一、破产清算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破产企业逃避债务的行政责任是指实施了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在行政上承担的法律后果。承担行政责任的对象是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使破产企业逃避债务或配合支持破产企业逃避债务,不履行法定义务。不遵守法律规定,不听从清算组织和人民法院的安排,实施诈欺、隐瞒、作弊、侵权等行为,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破产法》的第47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前6个月至破产期间企业的隐匿财产或无偿转让财产等行为,应给予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行政处分。第127条规定,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破产法规定,拒不向管理人移交财产、
    2023-06-01
    355人看过
  • 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
    根据新《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的规定,该法的适用范围为企业法人,即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与法人型的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重整。债务人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二、私人企业能否向法院申请破产私营企业是可以申请破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
    2023-03-07
    332人看过
  • 破产财产清算顺序企业破产清算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破产(pochan)财产清算顺序2009-11-2120:4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pochan)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2023-06-09
    500人看过
  • 当企业破产清算该企业的
    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更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一、一般公司清算程序要多久才能完成?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二、破产重整不成功到清算多长时间企业破产重整不成功,
    2023-03-09
    213人看过
  • 破产清算后 破产企业履行债务
    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由清算组进行清算首先,公司破产清算指的是公司在人民法院宣布破产之后,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成立清算组,公平清理债权债务,旨在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其次,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再次,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按照以下顺序进行。(一)破产费用(二)共益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三)普通破产债权。最后,企业破产清算后的债务,如果有侵权人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
    2023-03-11
    118人看过
  •  非破产企业清算方式有哪些?
    该段内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非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具体顺序为:1. 清算费用;2. 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 偿还所欠税款;4. 公司在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企业进行非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如下:1.清算费用;2.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3.偿还所欠税款;4.公司在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2023-09-08
    463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中无效行为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中无效行为是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的行为。首先,区分规定无效行为与可撤销行为。将隐匿、转移财产,捏造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行为规定为无效行为;破产企业的董事、经理及其他负责人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行为,也属于无效行为。无论何时发现,管理人均应追回财产。其次,将撤销权的构成期间根据不同行为的危害程度区分规定,并适当延长。如对债务人已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可撤销的期间为受理破产案件前六个月内(但个别清偿使破产财产受益的除外);对无偿转让财产或财产权利,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财产权利,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行为,可撤销的期间为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一年内。再次,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后即指定管理人,所以,撤销权在破产案件受理后就可以行使,有利于维护债权人权益。此外,中还对
    2023-04-05
    317人看过
  •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没交破产前清算报告合法吗
    一、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没交破产前清算报告合法吗在处理公司终结程序中,依据法定程序出具清算报告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这不仅是对公司进行合法合规的终止程序的有力证明,也是对清算委员会合理履行职责的有力证明。按照相关的法制法规,如果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清算作业,则负有此项责任的清算义务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措施。公司解散清算与公司破产清算存在着显著差异,前者属于主动性的终止流程,而后者则为被迫性的清算操作。公司解散的诱因可能包括公司合并或拆分公司、根据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决定的解散等诸多状况。《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二、破产清算后公司名称还能用吗公司在完
    2024-04-10
    196人看过
  • 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哪个在前
    一、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哪个在前破产重组与破产清算在法律程序上并不存在绝对的先后顺序。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和债权人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且这两种程序具有相对独立性。2.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并非线性关系中的前后步骤,而是并列存在的两种法律手段,供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因此,对于“破产重组和破产清算哪个在前”的问题,答案是它们之间没有固定的先后顺序,而是根据具体案情和当事人的选择来决定的。二、破产清算与重组的并列关系1.正如前文所述,破产清算与重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均被明确规定为独立的法律程序,两者之间存在并列关系。2.这种并列关系体现在当事人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选择其中一种程序进行。3.即使在法院已经受理了破产清算申请后,当事人仍有权提出重整申请,这表明破产清算与重组在程序上并不冲突,而是可以相互转换的。因此
    2024-07-25
    76人看过
  • 企业重整与破产清算管理企业破产清算顺序
    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7.1企业重整与破产(pochan)清算财务管理概述一、企业破产(pochan)、重整与清算(一)企业破产的基本概念破产的定义经济学上的破产,侧重于破产淘汰;法学上的破产,侧重于破产还债。2.破产的法律特征(1)破产是清偿债务的法律手段。(2)破产是以法定事实的存在为前提。(3)破产必须经法院审理,以实现公平受偿,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法院宣告破产,债务人民事主体资格消亡。(二)企业破产的法律规定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一章及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建立起来的执法规范一度是我国早期破产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2006年8月27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破产原因《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023-06-14
    92人看过
  • 企业破产后,破产人能自行清算吗
    可以。公司自行破产清算有法律效果。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自行解散;应由股东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选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企业自行破产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一、《公司法》注销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
    2023-06-21
    147人看过
  • 破产清算企业能否作为被告
    一、破产清算企业能否作为被告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进行清算的,破产企业是可以作为被告的,而原告只能向受理企业破产的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二、破产清算后注销程序是怎样的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决议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4、在工商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5、制作清算开始日的
    2023-06-06
    91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涉税风险
    企业未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被工商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发生解散、终止经营等情形,但企业怠于履行清算程序;有些企业在清算期间对应该、或者可以进行处置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和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不进行处置,对有关债权和债务不及时进行清理处置;有些企业尽管履行了清算程序,但清算前并不通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被排除在清算之外,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时也不提供清算报告。这些未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的行为,都为企业在注销清算中带来了涉税风险。
    2023-06-14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清算的标准有哪些企业破产清算的方式有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5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二)破产人除前一规定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 目前可以申请破产清算的破产企业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20
      债务人有《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
    • 企业破产清算哪些人能申请破产清算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1
      以下人员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也可以申请清算。
    • 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有哪些,破产清算步骤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1
      公司破产清算顺序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
    • 企业破产的企业清算组有哪些职能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2-04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