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对公房承租者的利益影响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08:13:31 459 人看过

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些:1、可以酌情多分配:(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租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3)对公租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2、有两处以上公租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租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

公房承租权不能继承。

1、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特殊主体,是在国家机关或者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并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的职工。

2、公有住房承租人与房管部门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之后,承租人对该公有房屋即具有了永久的占有权和使用权,非因特定事由,房管部门不得终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3、公有住房租金只是为了维持房屋维修的成本费用支出,远远低于市场价房屋租金。

4、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享有除所有权以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即具有永久占有、使用、支配、转让等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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