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灭失有哪些法律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2 20:42:36 128 人看过

抵押物灭失会引起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

一、抵押权因抵押物的灭失而灭失;

二、因抵押物灭失而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这时抵押权人仍可就该赔偿金而优先受偿。

一、房子因灾毁还能贷款吗?

贷款者与银行之间的债务关系,不因抵押品(房屋)的灭失而消失。抵押物毁损贷款人失踪,银行将终止合同关系,尚未偿还的贷款,将会核销处理;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且无抵押物继承人的,银行可按法律规定,回收抵押物,未归还贷款按照坏账进行处理;抵押物尚存贷款人失踪,有抵押物继承人的,由继承人承担借款合同关系,继续归还贷款;抵押物尚存贷款人亦未失踪的,继续履行贷款关系。

二、抵押担保有没有期限

抵押担保有期限。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据此,抵押权有行权期限,即抵押物有担保期限。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抵押人)不转移财产(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抵押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三、抵押权与抵押人区别

抵押人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而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区别主要在于抵押权的归属问题,所谓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提供用于抵押的特定财产所设定的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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