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国民法上,可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合同是债的发生根据。基于合同所产生的债,称为合同之债。合同之债是当事人在平等基础上自愿设立的,是民事主体开展各种经济交往的法律表现,也是债的最常见、最主要的表现形式。
二、单方允诺
单方允诺也称单独行为或单约束行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依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基于某种物质上或精神上的需要为自己设定单方义务,同时放弃对于他方当事人的对价请求。因此,单方允诺能够引起债的发生。在社会生活中较为常见的单方允诺有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遗赠等。
三、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不法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的行为。依法律规定,侵权行为发生后,加害人负有赔偿受害人损失等义务,受害人享有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等权利。这种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侵权行为之债。侵权行为之债是除合同之债以外的另一类较为常见的债,它由非法行为引起,依法律规定而产生,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
四、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此即无因管理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与合同之债一样,都是因合法行为而发生的,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合同之债为意定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为法定之债。
五、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遭受损失的事实。依法律规定,取得不当利益的一方应将所获利益返还于受损失的一方,双方因此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与侵权行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同属法定之债,其特点在于,它既不像合同之债那样基于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也不像侵权行为之债那样因不法行为而发生,或像无因管理之债那样因合法的事实行为而发生,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发生不当变动的法律事实(事件)而发生。
六、其他原因
除上述发生原因外,债的关系还可因其他法律事实而产生。例如,因缔约过失,可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拾得遗失物,可在拾得人与遗失物的所有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因防止、制止他人合法权益受侵害而实施救助行为,可在因此而受损的救助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债的关系。
-
引起债的产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哪些
176人看过
-
债务担保人必须知道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479人看过
-
借款产生的债权债务条件有哪些
129人看过
-
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151人看过
-
债权转让通知的主体有哪些人?债权转让谁负有通知义务
418人看过
-
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否能够对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
233人看过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
有谁知道债权的产生是怎么产生的? 求答案辽宁在线咨询 2023-03-27针对破产公司,债权的产生内容是什么样的,了解如下: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
有没有人知道债权债务核销条件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4-09-01债务核销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
-
有谁知道债权和债务的区别是什么呢?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7债权人也就是通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
-
债权人债务人有哪些能够合法追讨的条件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0债权人合法追讨欠债满足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不采取过激行为,不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不违背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债务人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合法方式讨要欠款: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
-
有债务人虚构债权罪的事实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9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虚构债权债务罪的罪名,因此没有虚构债权债务罪。但虚构债权债务可能涉及犯罪,构成其他罪名。例如,如果虚构债权债务公司资产的,涉嫌构成侵占职务罪的他人的虚构债权债务也有可能构成欺诈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等,实施虚构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他人利益的,构成虚构破产罪。同时虚构债权债务进入诉讼程序,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