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习惯于这样问律师:征收方给我下了什么什么文件、决定了,我能怎么办?法律我不懂,我就知道他们这么做是没道理、欺负人的!事实上,这里面最大的问题,就来自于被征收人那句“法律我是不懂”上。
因为对于大多数征收方的“出招”,用法律手段怼回去都是被征收人的重要选择。
一方面强调自己不懂法律,一方面又要怼回去,这等于给自己出了一道无解的难题。
在明拆迁律师首先要强调的一点是,“法律我反正不懂”这种话,能不说尽量不说,能不想尽量不这样想。
因为客观地讲,这实在是太消极了。
众所周知,法律是在征收拆迁中保障被征收人权益的最有力武器,这个“不懂”,等于把最有效的药给放弃了,病情恶化恐怕是难以避免的。
我们来梳理一下,法律赋予了被征收人哪些应对征收方出招救济的权利:
其一,房屋征收决定可复议可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13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据此,房屋征收决定可复议可诉讼是被征收人不需要“懂法”也能知晓的事情,它是会直接依法公告的。
对征收决定发动救济无疑非常重要。
一是因为它的位置处在整个房屋征收流程的前端,一旦因存在违法点而被司法审查,会给被征收人争取到相当大的维权协商空间;二是因为直接关系到被征收人补偿数额多寡的征收补偿方案是征收决定的必备附件之一,对它的救济可直接涉及补偿方案的公平、合理与否,这无疑对被征收人一方的诉求是极为有帮助的。
其二,房屋面积合法性认定可提起诉讼。
《条例》第24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在明拆迁律师之所以引述这里的第一款,目的在于强化广大被征收人的一种认知:违建认定、处置依法应是城乡规划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平日常态化开展的工作,而不是一种专门在拆迁来临时才轰轰烈烈启动的工作。
“无拆迁不违建”的情形是不正常的,无证的房屋更不等同于违法建筑。
据此,当被征收人的待拆迁房屋的部分面积,尤其是加盖出来的一层以上的面积因无证被认定为“违建”进而不予补偿时,被征收人切不可就此觉得“理屈词穷”,而要坚定信心采取最强有力的救济措施——针对违建认定、处罚文书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之规定,只要被征收人在6个月内及时起诉,就能有效阻滞行政强拆的到来,为进一步协商、谈判赢得宝贵的时间和筹码。
而我们所接触的相当一部分当事人,都没有及时针对这类文书提起救济程序。
一旦错过了维权期限,再想否定违建的认定结论就会困难重重。
维权之关键,不在于有没有理,而在于有没有讲理的抓手。
其三,评估报告可复核可鉴定可申请查处。
《条例》第19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条例》第34条还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我们可以总结出对评估流程不服的3大强力救济途径:一是申请原评估机构复核评估;二是申请当地的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三是对其中涉嫌造假的恶意情形提请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评估报告由于其本身的高度专业性而不适合由法院来直接进行司法审查,即不具有可诉性,但上述救济方式在必要时却能灵活地转化成诉讼程序来实现一定的救济目的,其有效性仍是不容否认的。
如对评估报告不服的,最终可以在诉征收补偿决定时予以反映;再比如对评估程序提起查处的,一旦有关部门不作为,那么被征收人就有权针对此查处不作为行为提起诉讼救济,也能收到很好的维权效果。
其四,征收补偿决定可复议可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是广大被征收人最需要牢牢铭记在心的征收法条,恐怕没有之一。
原因就在于补偿决定对于最终的“结局”具有双重意义:一是它能够决定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二是它能够决定被征收房屋是否会被合法强拆。
可以说,征收补偿决定诉了,则维权尚有希望;补偿决定逾期没诉,则维权将陷入极度困难,案件将因这一节点的经过而被归入“疑难”之列。
实践中,很多被征收人理直气壮的讲自己“不懂法”,或者对征收方依法送达的补偿决定视而不见,或者自以为是的认为只要自己拒绝接收这一决定它就不会对自己产生效力。
如此鲁莽的结果,只能是司法强拆的挖掘机推过,房屋被夷为平地……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韩海祥指出,补偿决定一旦露头,不是要不要诉的问题,而是咬着牙也要诉下去!我们希望被征收人能将这一忠告融入到灵魂、血液中去,不要在这一最关键的问题上再当糊涂人。
在明拆迁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尽管“懂”与“不懂”是一个涉及专业与非专业的问题,但我们仍然希望被征收人群体能多懂些。
-
这些正确姿势,助你成功谈下征收拆迁款?
101人看过
-
征收房屋可以强拆吗,房屋拆迁补偿方式
94人看过
-
签约后房屋竟不在征收范围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你得这么签
496人看过
-
面对拆迁方确定的房子征收范围,你觉得合理吗?
412人看过
-
门面房拆迁补偿属于房屋征收补偿
448人看过
-
不服房屋征收评估报告,你该这样救济!
408人看过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使用者的拆迁补偿。具体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指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拆迁安置费用两部分组成。 被拆迁房屋评估价格是指由拆迁人委托房地产评估事务所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而确定的房地产价格,即被拆迁房屋的... 更多>
-
未取得政府拆迁补偿合同的房屋被强行拆除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4面对违法强拆,应该果断采取行动。强拆之前,采取适当措施能有效预防违法强拆的发生,例如委托专业拆迁律师,尽可能延长拆迁周期等。强拆时,要注意对拆迁方违法行为的证据搜集,为将来的补偿谈判和赔偿申请做准备。强拆之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申诉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
对于被征收拆迁的房屋,城市拆迁怎么补偿贵州在线咨询 2022-04-19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 (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合法所有;②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搜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被拆
-
房屋征收拆迁如何赔偿对方广东在线咨询 2024-09-19房产拆迁补偿包含以下方面: 1.固有财产转移补偿,包括不可移动之土地、房舍、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及确因搬迁导致损失之机械设备等; 2.经营停滞损失,包括实际营业损失与预期营业损失; 3.迁移补偿费用,包括停工成本、设备修复调试成本、物资拆除包装转运费用及解雇员工赔偿金; 4.迁移政策奖励,包括快速迁移奖金及搬迁奖励金额。
-
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对拆迁补偿有哪些补偿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05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拆迁部门会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具体补偿项目则可能包括: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
面对强拆时,运用这些方式来估算房屋价值你学会了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4在拆迁中,拆迁补偿是被拆迁人的所有身家财产。 而这拆迁补偿绝大部分是房子的价值。 也就是说,房子的价值越高,最后的拆迁补偿也就相应的要高一些。 因此,房屋价值是拆迁补偿的关键。 拆迁流程中,房屋价格是依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内容来计算的。 而在实践中,房屋的评估价普遍偏低。 这主要是因为很多情况下,评估拆迁房子的评估机构由拆迁方指定。 这样的拆迁评估结果会很明显的偏向拆迁方,因而损害被拆迁人补偿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