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特色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01:23 154 人看过

一、外资与内资所得税法之主要差异台商在祖国大陆应是以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态从事经贸活动,除非以当地人名义成立内资企业(东莞过去工商局也曾让台湾人成立内资企业,但已被中央予以纠正),对于此二种税法(前者于91年7月开始执行,后者于94年1月开始执行)的差异有所了解。比较祖国大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规定,两套税制在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在所得的纯收益原则、权责发生制、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独立企业原则和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坏帐损失的处理、纳税年度的确定、亏损结转等方面基本上已趋一致。

但两套税制在确定税基方面,仍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差异:

一是税前扣除规定不同,主要是坏帐处理、业务招待费、企业职工工资支出,以及损赠支出等的规定不同;

二是资产的税务处理规定不同,主要是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固定资产净残值率规定不同。从以上两方面的差异可以看出,在税基的确定上,税法给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更多的灵活性。例如固定资产的折旧,从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规定看,在残值的估定标准、折旧方法的选择及折旧年限的规定方面,外资企业要更加优惠于内资。如在折旧方法上,现行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规定按直线法计提折旧,特殊经批准可实行加速折旧。另关于计税工资问题,目前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制度,而外资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可据实,在计算所得税前扣除。

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注意问题祖国大陆在鼓励外资税收政策,最主要的是所谓的二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究竟什么是外商投资企业开始获利的年度?应是指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获得利润的纳税年度。企业初期有亏损的,可以依照税法规定逐年结转弥补,以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进入享受免税、减税期。也就是要依照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其开始获利年度。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五年。

因此,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如第一个纳税年度就实现利润的,以第一个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企业初期有亏损的,应依照税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确定该企业的开始获利年度;企业初期有亏损的企业的开始获利年度,是指逐年结转且最长不超过五年的亏损弥补后,有利润的纳税年度为开始获利年度,而不只是累计亏损弥补有利润的纳税年为开始获利年度。

三、最新的投资中西部优惠政策根据国税发[1999]172号文件,对设在中西部地区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中西部地区是指: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实行减低税率(包括减按15%税率和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地区。至于本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限制乙类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满后是指,享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二年免税三年减半期满的三年。但是在本项税收优惠期间,企业同时被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或产品出口企业当年出口产值达到总产值70%以上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减半后的税率不得低于10%。本项税收优惠政策自2000年1月1日执行。但优惠交效果有限,因为减半期间税率15%,已比别地区之7.5%及12%为高,在二免三减半完后三年的优惠期间,也只是比照15%税率之地区,而比24%地区好一些。但要符合指导目录的鼓励及限制之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0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地方所得税减免规定
    发布部门:江西省税务局发布文号: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本规定。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统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所得税同时给予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地方所得税同时给予相同幅度的减免。关联法规:第四条对下列企业给予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一)外商投资举办的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地方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二)外商投资举办的产品出口企业,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免征地方所得税。(三)外商投资举办的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科技开发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地方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地方所得税。(
    2023-05-03
    436人看过
  •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我国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在国际上地位的增长,不少外国投资者、单位或者是法人组织,在我国进行投资,此种主体依旧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法律规范,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是怎样的呢?若不按照既定的规定纳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一、新政策将“合伙企业”的范围扩大新政策规定,通知中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合伙企业。而在2006年8月28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规定合伙企业有三种形式:普通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以及有限合伙。并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成为合伙人,明确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合伙人资格。而在此之前,由于合伙人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作为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就不具备合伙人的资格。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增加了有限合伙人,也就是说将法人纳入了其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
    2023-06-01
    36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内部处置资产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内部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不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历史成本延续计算。内部处置资产是指资产(包括各项自制和外购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的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资产处置:1、用于市场推广或推销;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2023-04-30
    38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A类
    一、业务概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应当在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季度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四分之一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季预缴所得税。二、法律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四条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无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申报。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申报。七、工作标准和要求1.审核、接收资料(1)审核企业报送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填写是否
    2023-06-07
    311人看过
  • 境内外投资所得企业所得税的计征方式有何不同
    境内投资所得企业所得税的计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六)项: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股息收入。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进一步明确规定:“条例第五条(六)项所称股息收入,是指纳税人对外投资入股分得的股利、红利收入。”由此可见,投资方企业从联营企业、被投资企业分回的利息(利润)、股息、红利等投资收益组成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同时,《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从其他企业分回的已经缴纳所得税的利润,其已缴纳的税额可以在计算本企业所得税时予以调整。”根据财税字[1994]第009号及财税字[1996]第079号文规定: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低于联营企业或被投资企业,不退还所得税;如果联营企业或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
    2023-05-04
    18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之规定: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虽然已经有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出台,但是由于新所得税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一视同仁的思路导致对外商投资企业没有任何的特殊规定,但是在以往的实践中所累积的很多问题并不能随着新所得税法的出台而得到一刀切的解决。《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原有若干税收优惠政策取消后有关事项处理的通知》第三条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2008年后,企业生产经营业务性质或经营期发生变化,导致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
    2023-06-06
    68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法利于内外资企业平等竞争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于3月4日(星期日)上午11时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大会新闻发言人就会议议程和人大工作相关的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记者]这次人大要通过企业所得税法,这个法律一经通过的话,将带来中国和外国企业公平竞争的可能和基础,但会不会影响外国企业到中国投资?[姜恩柱]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对内资、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率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利于内外资企业处于平等的竞争地位,有利于统一、规范、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促进国民经济更加健康、协调地发展。所以有必要对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统一。按照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是在广泛调研、充分征求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充分吸收内外资企业的意见,并且做了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制定的。我们相信,总体上不会对外
    2023-06-06
    58人看过
  •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要点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主要应掌握以下要点:一、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筹划: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生产性企业的界定:税法规定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主要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①机械制造、电子工业;②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③冶金、化学、建村工业;④轻工、纺织、包装工业;⑤医疗器械、制药工业;⑥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⑦建筑业;⑧交通运输业;⑨直接为生产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⑩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2.兼营非生产性业务的筹划:对于确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如果当年度其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50%,在减免税期内
    2023-06-06
    90人看过
  • 浅析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一、税率的选择我国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考虑到许多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税法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24%、15%三档,加上地方所得税税率3%,税率与内资企业所得税基本相同,只是在征税对象的选择方面有所区别。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以后,是选择比例税率还是选择超额累进税率,是选择一档比例税率还是选择几档比例税率,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笔者认为选择一档比例税率为佳,其理由有三:一是比例税率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和中性原则,内外资企业可以在同等税收负担条件下开展公平竞争;二是多档比例税率或超额累进税率虽然具有较强的调节功能等优点,但是纳税人往往在适用不同比例
    2023-05-04
    385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筹划——追加投资方法的选择
    某外商投资企业是1996年12月底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本700万美元,企业取得了预期的投资效果,投资五年来实现税后净利润800万美元,目前企业正处于成长期,企业投资人准备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从税收的角度讲,该企业的投资人应如何操作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最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56号),明确从2002年1月1日起,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商投资者在原合同以外追加投资项目所取得的所得,可单独计算享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这样,该外商在华追加投资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项目就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将追加投资的资本用于重新注册一个新企业;二是变追加投资为税后利润再投资;三是在原企业的基础上追加注册资本。这三种方案哪一个更合适呢?为了帮助投资者弄
    2023-06-07
    149人看过
  • 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生产型与非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的差别
    对于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税法规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从事下列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1)机械制造、电子工业;2)能源工业(不含开采石油、天然气);3)冶金、化学、建材工业;4)轻工、纺织、包装工业;5)医疗器械、制药工业;6)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水利业;7)建筑业;8)交通运输业(不含客运);9)直接为生产服务的科技开发、地质普查、产业信息咨询和生产设备、精密仪器维修服务业;10)经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行业。对于确定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兼营非生产性业务的,如果当年度其生产性经营收入超过全部业务收入的50%,在减免税期限内,可享受当年度的免税或减税;如果未超过50%,即便在减免期内,也不能享受免税或减税。对这类企业来讲,如何灵活运用并把握政策,对其减轻税负有着重要影响。另外,
    2023-06-07
    222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哪些方面
    【企业所得税知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和管理权限规定,对负有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义务的纳税人在纳税方面进行征收、管理与检查等工作的统称。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1)税务登记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或者撤销分支机构时,应当在设立或者撤销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企业遇有迁移、改组、合并、分立、终止以及变更资本额、经营范围等主要登记事项时,应当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或者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2)纳税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当在每次预缴所得税的期限内,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和
    2023-05-04
    435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减免所得税有何优惠待遇
    一般优惠:除石油、天然气等资源开发项目外,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前两年免征所得税,后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即所称两免三减。再投资退税:外国投资者从企业获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原企业或设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经营期不少于5年,国家可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纳所得税的40%的税款。地区优惠: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发区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老市区除基础设施或国家鼓励的项目外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所得税。行业优惠:从事农、林、牧及设在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优惠后的10年内,仍可继续享受减征15%-30%的所得税待遇。沿海经济开放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老市区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产品出口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产品出口企业按
    2023-06-06
    147人看过
  • 内、外资企业清算期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中都规定: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清算期间的清算所得,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清算期间的清算所得,在税法中规定为: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外资企业还包括属于所有者权益的各项基金)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由此不难发现,既然破产清算的前提是资不抵债,所以一般就不存在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问题,只有在解散清算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产生清算期间的企业所得税。上述关于计算清算期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较为原则,在具体操作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上述规定中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不是指清算日科目余额表或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账面价值,而是经财产清理后清收、资产变卖的货币资金,以及拟实物分配的资产评估价值或经确认的市场价格,即可用来清偿债务、支付费用和向所有者分配的财产价值;同样,上述规定中的负债也是指对
    2023-06-06
    255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税率是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20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外国企业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征收的一种税。该税种在原中外合资经营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基础上,经修改合并,依照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外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这些企业统称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从事生产、经
    •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可以用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
      现在不分外商投资、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国企业了(统称外商投资企业),都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税率是25%。
    • 企业所得税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补充一点关于税收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目前内外资所得税是一样的: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第二条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5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11
      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如何申报缴纳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5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