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6:53:33 52 人看过

农村集体土地对外承包的成立条件是什么。所谓合同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合同主体不同于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真正享有合同权利和承担合同义务的人。双方必须依法订立合同。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合同约定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和承担权利和义务的,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无法实现,订立合同就失去了法律意义。双方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也就是说,合同必须由双方协商。所谓共识,是指经过谈判和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而无分歧的意见。4合同的成立应具有要约与承诺的阶段性规律。要约接受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未被接受,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不成立。合同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谈判开始,由要约与接受合同之间的协议确立。

以上仅为合同通用条款。事实上,由于合同性质和内容的不同,许多合同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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