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劳动争议适用的程序依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23:18:49 211 人看过

1、用人单位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2、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6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哪些劳动争议未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3.因追讨养老金、医疗费、保险费等发生的争议,职工退休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1.职工申请社会保险的争议发放社会保险福利的机构2.住房制度改革引起的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公共住房转让纠纷3.工人对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残疾等级评估结论或职业健康评估结论的异议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疾病诊断鉴定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技工之间的纠纷,帮工和学徒6.农村承包经营者与
    2023-05-07
    6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误工费法院起诉有哪些依据?
    在工伤处理当中的“误工费”,实质为“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实践中,劳动仲裁机构对停工留薪期在12个月以内的,一般可以参考通过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及病历资料予以确认,然后裁决相应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超过12个月的,都要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但前后总的时间都不会超过24个月。一、注意:停工留薪期=创伤治疗期间康复期间。公司不服诉至法院,那么,劳动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只要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裁决就不会生效。就你所问“从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到现在的误工费该怎么算”,可以理解为不同于前面所述的“停工留薪期待遇”,而是普通意义上的“误工费”。就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
    2023-06-04
    459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和仲裁实践经验,仲裁调解大致包括以下三个阶段:一、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①、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②、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③、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行调解。二、进行阶段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①、
    2023-04-28
    465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法律依据有哪些?
    确认劳动关系适用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
    2023-06-10
    212人看过
  • 广州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有哪些
    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主要包括如下:(1)小额仲裁案件,是指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案件。例如,北京市2007年7月到2008年6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是730元/月,小额的范围即指不超过8760元。①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②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③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④追索赔偿金的案件。(2)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主要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国家对这些标准通过规范性文件以定量或定性的形式加以规定,便于操作,易于分清是非,适于一裁终局。
    2023-04-25
    292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时,调节程序有哪些?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调解是一种最经济的劳动争议解决方式。调解可以将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使得劳动关系得以维持,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双方的利益,有利于和谐劳动关系,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方式之一。第二章调解第十条【调解组织】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第十一条【担任调解员的条件】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第十二条【调解申请】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
    2023-04-28
    100人看过
  • 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哪些?
    一、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哪些?劳动仲裁程序前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外,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即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从而形成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法定化。二、对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的条件是哪些?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
    2023-05-28
    25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包括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探索在商会中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商联工作在协同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要有新探索,要引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履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加强与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企业方代表的合作,正确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据统计,截至今年11月,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已接近60%,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省解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撑。省工商联主席陈放近日在省工商联十届二次执委会上说。据了解,去年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57
    2023-08-17
    2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劳动争议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劳动纠纷是现实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由于各种原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之间产生纠纷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劳动纠纷的发生,不仅使正常的劳动关系得不到维护,还会使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因此当产生劳动合同争议时需要采用合理的方式来解决。一、劳动合同争议处理程序1、调解程序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其它劳动争议均可以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委员会应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结案,逾期未结案的视为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以进行其它程序。调解程序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程序当事人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仲裁申请。如果当事人申请国企业调解程序,调解期间可以扣除,胜诉时效从调解结束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由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诉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所谓"其它
    2023-06-10
    72人看过
  • 哪些机构适用于处理劳动争议
    一、哪些机构适用于处理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劳动行政部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一般是一年。该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是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则申请时效不受该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
    2023-12-05
    344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中适用的特别原则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处理中适用的特别原则有哪些劳动争议处理中适用的特别原则有:1.合法原则。依法处理争议,就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权利,义务要求去解决争议,同时要掌握好依法的顺序,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2.公正原则。这一原则主要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将劳动争议当事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有超越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权,另一方面应注意依法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这与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宗旨是一致的,因为它们共同的基点是依法。3.及时原则。首先,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或及时申请调解以至申请仲裁,避免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法定结案期限内,尽快处理完毕,以避免案无定日,欠拖不决的现象。最后,对处理结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要及时采取申请强制执行等措
    2023-12-16
    393人看过
  • 发生劳动争议后处理争议的程序有哪些具体规定?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就是指法律规定的处理劳动争议的步骤和规则。劳动法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确立了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和诉讼三个法定程序。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应为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协商程序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国家提倡劳动争议当事人在发生劳动争议后,主动就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协调双方的关系,消除矛盾,解决争议。劳动争议为人民内部矛盾,可以也应当协商解决,但当事人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自愿可以协商,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应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调解程序这里说的调解是指企业
    2023-06-07
    200人看过
  • 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前置依据,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
    一、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前置依据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仲裁前置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司法实务中,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以是否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过为前提的,即通行的所谓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在规定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以劳动仲裁为前置程序。二、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
    2023-06-21
    264人看过
  • 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劳动争议的证据包括仲裁裁决书,劳动合同,企业开除员工的通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的工资收入情况等证据,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劳动争议证据有哪些劳动争议证据包括:1.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2.劳动关系的证明: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雇用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当事人其他协议。3.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4.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罚的,应提供相应的规章制度。5.职工违章违纪的有关证据材料。6.职工的工资、奖金收入情况。7.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8.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9.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二、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
    2023-06-04
    28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劳动争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方式和适用哪些法律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04
      部分劳动争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于权利义务明确、事实清楚的简单争议案件或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其他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可指定一名仲裁员独任处理,并可在庭审程序、案件调查、仲裁文书送达、裁决方式等方面进行简便处理。
    • 劳动争议法律问题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依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4
      劳动争议一般是能仲裁的。用人单位与之间发生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争议的,都可以依法去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书面或口头的仲裁申请,并提交证据。
    • 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根据有关法律,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2
      劳动争议调解的程序有哪些主要分一下几点 一、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二、受理调解申请。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开展调解。调解组织根据案情指定调解员或者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调解应当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结束。但是,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 四、调解协议的仲裁审查确认。
    • 劳动争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依据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3
      关于劳动争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法律依据由两部分:一部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另一部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
    • 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于哪些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方式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