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认证活动不同于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前者是在民事纠纷发生前,承认法律行为和法律文书、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纠纷,减少诉讼。它不能为当事人解决纠纷,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是在民事权利纠纷发生、当事人起诉后进行的,其目的是作出裁决。
根据司法部律师事务所与中国公证协会联合发布的《中国公证行业业务拓展、创新与发展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我国知识产权公证总量仍然偏少,公证业务总量不到1%,但呈现明显增长趋势,整体发展潜力较大。报告指出,随着知识产权工作成为国家战略,我国知识产权公证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3年,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办理知识产权公证事项591654件。其中,2013年办理知识产权公证事项108732件,占公证业务总量(11685034件)的0.93%。
从权利类型看,商标权公证数量居首位,占总数的一半以上;专利权公证与著作权公证基本相同,三种权利公证呈现2:1:1的发展趋势。
从公证的角度看,知识产权公证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公证事项:主体资格公证,如营业执照公证;申报、授权(委托书)公证,如商标转让申报,授权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和注册手续;合同协议公证,如商标权转让协议;保全证据公证,如侵权证据的固定;保管业务,如文学作品的保管;涉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报告分析认为,我国知识产权公证的发展呈现以下新趋势:公证服务由线下逐步向线下拓展;证据保全的被动公证向证据保全的主动公证转变;公证功能延伸,体现公证的预防价值;从公证机构单一的执业模式,延伸到通过公证信息执业平台进行的执业活动;从传统的公证机构独立执业,到公证机构与掌握信息技术的公司、科研院所合作,依靠外部人才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公证。二是如何办理借名购房协议公证。房屋产权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因为私下签订的协议效力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样的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公证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如果案件本身是非法的,那么公证的结果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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