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制度对哪些因素制约了其支付结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7 11:01:51 475 人看过

一、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1、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社会保障的范围。

2、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社会保险的项目和内容。

3、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社会保险的保障程度。

4、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社会保险的给付模式。

二、社会保险目标的制约

1,各个国家不同的社会保险目标促使其选择不同的给付结构。

2,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社会保险的给付结构会随着社会保障目标的调整而调整。

三、收入替代水平的制约

四、指数调节机制的制约

五、制度因素的制约

抚养费给付应考虑的因素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子女的实际需要;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首先在这里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女方提出离婚之后不给抚养费用是违反法律的规定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的抚养费用的支付,它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当然,如果说女方的经济比较困难的话,可以适当的减少这个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对商业保险的影响
    由于两者存在联系,社会保险的改革就会对商业保险的发展产生影响。1.有利影响(1)社会保险理论方面。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个人也要缴费,强调权利义务对等,使受益与个人缴费相关。在效率优先原则的指导下,鼓励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增加收入,提高生活的质量,这样人们将不满足于较低水平的保障,而更多地转向保障更高的商业保险品种。(2)社会保险体系方面。我国实行三支柱的保障体系。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导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第二支柱是政府指导,企业实行的企业补充保险;第三支柱是自愿性投保的个人储蓄保险。其中企业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的基金,可以委托社会保险部门管理,也可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这就给商业保险的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而个人储蓄保险更是商业保险的一块大市场。2.不利影响(1)社会保险拓展方面。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由国企向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拓展,在既定的保障需求条件下,由于社会保
    2023-04-23
    480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基金管理,《社会保险法》作了以下规定:第一,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根据本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三是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四是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从而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奠定了法律基础。第二,明确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
    2023-05-05
    463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中先行支付和代位求偿制度有哪些规定
    在新的《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了先行支付和代位求偿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是对于如何具体的实施这项制度,法律并没有进行操作规则细化,这也就导致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人为的主观臆断性。本文拟通过对现有先行支付和代为求偿制度的探索为进一步完善先行支付制度起着抛砖引玉之用。一、现行《社会保险法》关于先行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1日起开始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三种先行支付的情形,主要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是在规定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三是在规定
    2023-12-18
    471人看过
  • 破产机制的制约因素有哪些
    债权人虽然有控制公司的激励,但是破产机制的实施是有成本的,破产成本的高低影响贷款人在破产程序进行中监督强度。破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前者包括法院诉讼费、破产财产管理费、专家费用、债权人会议费用等。间接成本虽然更难以界定,但是对贷款人和公司双方均有重要的影响。这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破产判断失误。由于各种因素让经济上并无效率的公司继续生存,将经济上还有效率的公司也淘汰了,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这种错误愈多,间接成本愈大。(2)惩罚效应。进入破产程序,即意味着自动被替换,破产法倾向于清算,这些经营者或所有者就会恪尽职守,作出理想的经营管理决策,避免公司破产清算。(3)赌博。为了避免破产程序,反倒采用一些增加商业风险的决策。这种赌博效应与破产程序对经营者或所有者的处理有关。如果对其处理较为宽大,可以减轻这种赌博效应。(4)拖延。尽管公司已经事实上不具有清偿能力,但是仍然继续经营。如果
    2023-12-04
    170人看过
  • 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多元化的制约因素
    1.投资资金来源的约束。我国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按国务院1997年7月颁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的。其基本内容是将原来的现收现付制改变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在由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的转变过程中,多元化投资受到了来自如下几方面的约束:第一,制度性资金缺口。实行这种体制,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新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来解决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对于实施个人账户前已经参加工作的职工(中人)来说,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并没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积累。已退休的老人更是没有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这样,企业统筹缴费就要同时承担退休职工养老和为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的双重任务。这种制度设计本身留下了养老社会保险的资金缺口。实际执行中就只能挪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来保证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由此造成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而且当年的收支也
    2023-06-06
    190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其中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转移等都做了规定,以下就针对新社会保险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整理并做了详细的解答。1.《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四个方面: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
    2023-05-31
    187人看过
  • 存款保险制度对社会的积极影响有哪些
    存款保险制度对社会的积极影响1.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稳定一国金融体系。在经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频频发生金融风波。如1994年的墨西哥金融危机,1995年的英国巴林银行倒闭事件,1996年的日本阪和银行倒闭事件,1997年席卷东南亚和日韩的亚洲金融风暴,以及最近日本保险公司的频频破产等等,不仅严重影响了本国经济的正常运转和社会安定,还给国际金融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这些国家为解决这些金融问题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2.有利于保护广大存户利益,总体上增强银行信用。作为信用中介的银行,其基本特征是高风险性和不稳定性,即银行大部分资金是以负债的形式吸收的机构和个人存款,自有资金只占全部资本的小部分,在经营管理不善或其他因素作用下导致不能按时清偿债务时,就易引起银行信用危机。我国金融业目前的现状是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在金融市场发育不
    2023-04-27
    378人看过
  •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的成因与对策
    最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接二连三地推出《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农村农民新型养老保险已在各地试点。为什么会形成这种碎片化的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思路。笔者试图通过本文,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形成碎片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一、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的成因笔者认为,形成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碎片化思路的成因,主要是在肯定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称现制度)的定式思维下,没有厘清全体社会养老保险对象的属性特征所致。对全体社会养老保险对象分类。一类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供职的人员(含农民工)等;另一类是农村农民(含被征地农民)、城镇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的人员等。从两大类人员的属性特征来看。前者只占全体养老保险对象的小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收入和有供职单位缴纳部分养
    2023-05-05
    297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影响
    《社会保险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关于《社会保险法》,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因为从1994年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到正式通过历经16年。自此,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了基本法,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足为过。在更多人关注《社会保险法》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完善的同时,张士谦主要解读此法对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将带来怎样的影响。1、立法层次提高。此前,工伤保险制度的基本规定是建立在《工伤保险条例》的基础上,而《工伤保险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对于民事基本制度,应当制定法律来加以规范。此次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工伤保险制度作出规定,使得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善。2、立法技术更加成熟、规范更加科学。主要体现在排除工伤的范围调整上。先比较一下条文,《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有:(
    2023-05-05
    365人看过
  • 如果保险结束了,麻烦制造者还会支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数额的车险赔偿。如果可以在限额内支付,行为人就不需要支付。如果超过限额,犯罪人将自行支付。第二十一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外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系受害人故意造成,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保险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损失情况和原因,核对保险单,办理立案登记。
    2023-05-31
    350人看过
  •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构成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补会保险制度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个险种组成。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2024-04-26
    221人看过
  • 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社会保险制度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
    2023-06-09
    124人看过
  • 减刑的幅度受哪些因素限制
    减刑的幅度,是指具有法定减刑条件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可依法减轻原判刑期的限制性规定。减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三、
    2023-06-12
    378人看过
  • 父母离婚对子女的影响及其制约因素
    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父母离婚后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一、夫妻离婚娃娃归谁怎么确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
    2023-03-05
    292人看过
  • 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对商业保险的影响
    由于两者存在联系,社会保险的改革就会对商业保险的发展产生影响。1.有利影响(1)社会保险理论方面。我国的社会保险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个人也要缴费,强调权利义务对等,使受益与个人缴费相关。在效率优先原则的指导下,鼓励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增加收入,提高生活的质量,这样人们将不满足于较低水平的保障,而更多地转向保障更高的商业保险品种。(2)社会保险体系方面。我国实行三支柱的保障体系。第一支柱是政府主导的强制性社会保险;第二支柱是政府指导,企业实行的企业补充保险;第三支柱是自愿性投保的个人储蓄保险。其中企业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的基金,可以委托社会保险部门管理,也可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这就给商业保险的发展注入了大量资金,而个人储蓄保险更是商业保险的一块大市场。2.不利影响(1)社会保险拓展方面。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由国企向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拓展,在既定的保障需求条件下,由于社会保
    2023-04-23
    480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基金管理,《社会保险法》作了以下规定:第一,规范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原则。根据本法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设立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和批准,依照法律和国务院规定执行。三是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社会保险基金不得违规投资运营,不得用于平衡其他政府预算,不得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四是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从而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奠定了法律基础。第二,明确了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
    2023-05-05
    463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中先行支付和代位求偿制度有哪些规定
    在新的《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了先行支付和代位求偿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在保护劳动者权益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但是对于如何具体的实施这项制度,法律并没有进行操作规则细化,这也就导致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人为的主观臆断性。本文拟通过对现有先行支付和代为求偿制度的探索为进一步完善先行支付制度起着抛砖引玉之用。一、现行《社会保险法》关于先行支付制度的相关规定1日起开始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三种先行支付的情形,主要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社会保险法》规定第二款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是在规定第一款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三是在规定
    2023-12-18
    471人看过
  • 破产机制的制约因素有哪些
    债权人虽然有控制公司的激励,但是破产机制的实施是有成本的,破产成本的高低影响贷款人在破产程序进行中监督强度。破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前者包括法院诉讼费、破产财产管理费、专家费用、债权人会议费用等。间接成本虽然更难以界定,但是对贷款人和公司双方均有重要的影响。这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1)破产判断失误。由于各种因素让经济上并无效率的公司继续生存,将经济上还有效率的公司也淘汰了,损害股东和债权人利益。这种错误愈多,间接成本愈大。(2)惩罚效应。进入破产程序,即意味着自动被替换,破产法倾向于清算,这些经营者或所有者就会恪尽职守,作出理想的经营管理决策,避免公司破产清算。(3)赌博。为了避免破产程序,反倒采用一些增加商业风险的决策。这种赌博效应与破产程序对经营者或所有者的处理有关。如果对其处理较为宽大,可以减轻这种赌博效应。(4)拖延。尽管公司已经事实上不具有清偿能力,但是仍然继续经营。如果
    2023-12-04
    170人看过
  • 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多元化的制约因素
    1.投资资金来源的约束。我国现行的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按国务院1997年7月颁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确立的。其基本内容是将原来的现收现付制改变为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在由现收现付制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的转变过程中,多元化投资受到了来自如下几方面的约束:第一,制度性资金缺口。实行这种体制,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新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来解决退休后的养老问题;对于实施个人账户前已经参加工作的职工(中人)来说,在过去的工作年限里并没有个人账户的养老金积累。已退休的老人更是没有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这样,企业统筹缴费就要同时承担退休职工养老和为在职职工积累养老金的双重任务。这种制度设计本身留下了养老社会保险的资金缺口。实际执行中就只能挪用在职职工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来保证已退休职工的养老金发放,由此造成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而且当年的收支也
    2023-06-06
    190人看过
  • 《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
    新社会保险法的出台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其中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转移等都做了规定,以下就针对新社会保险法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整理并做了详细的解答。1.《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2.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四个方面: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
    2023-05-31
    18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有何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1、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是母制度,它包括一系列关于社会养老问题方方面面的制度和规定; 2、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养老保障问题框架下的子制度,它仅是就老年人基本生活收入来源的制度安排; 3、社会养老保障框架下的制度还有养老组织形式上、养老医疗上的等各方面的制度规定。
    • 《社会》给保险制度带来哪些影响?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法》于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XX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11年7月1日生效实施。关于《法》,真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因为从1994年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到正式通过历经16年。自此,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有了基本法,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不足为过。
    • 的制约因素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
      1.价值取向法律自出现时便与正义相联系。工伤保险法就是分配正义之法,它在对工伤受害者、雇主、社会之间的利益重新进行分配。从价值取向的角度来看,工伤保险和人身损害赔偿这两种制度实际上各有其出发点。工伤保险法基于分配正义对工伤问题进行救济,对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人身损害赔偿则基于矫正正义对工伤问题进行救济。2.制度成本受害职工对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若通过侵权法向第三人主张赔偿,在就赔偿与侵权人不能达
    • 有哪些工资支付制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5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工资支付制度包括如下事项: (一)工资的分配形式、项目、标准及其确定、调整办法;(二)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三)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及支付办法;(四)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五)其他有关事项。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查询有关工资支付制度的内容。
    • 上海市社会保险制度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30
      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符合规定的费用,个人账户资金用完或不足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用现金支付,个人账户可以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参保职工因病住院先自付住院起付额,再进入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付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