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1 15:03:05 241 人看过

业主撤销权的范围是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业主可以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业委会成员辞职是如何增选的

业委会成员辞职,增选的方法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另外,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

二、违法业主委员会如何推翻

业主如果要改选、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行使权利:

(一)业主首先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提交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提议,并提出改选、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建议。

(二)当提议业主达到20%以上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就业主提出的建议依法进行投票表决,并作出决定。

(三)如果发生了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而业主委员会不履行召集职责时,则业主应及时告知其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该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

(四)政府主管部门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但业主委员会仍不履行召集职责时,业主应如何行使业主权利?因为业主大会是一个由全体业主组成的自治性组织,在目前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业主有权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自行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就业主提出改选、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建议依法进行投票表决,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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