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选举:未入住的业主能否行使其表决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30 03:10:10 201 人看过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已领取房屋钥匙但尚未在小区居住,则有可能成为业委会候选人。但是当选与否将取决于业主的投票结果。如果长期不在小区居住,对小区的情况不熟悉,可能会对履行职责产生一定影响。如果还没有收房,还不能算为正式的业主,因此不能成为业委会候选人。

如果已领取房屋钥匙,但尚未在小区居住,则有可能成为业委会候选人。但当选与否将取决于业主的投票结果。若长期不在小区居住,显然对小区的情况不熟悉,可能会对履行职责产生一定影响。如果还没有收房,还不能算为正式的业主,因此不能成为业委会候选人。

素材标题:业委会候选人是否可以长期不在小区居住?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大会应当选举产生业委会,而业委会成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和义务。对于业委会候选人是否可以长期不在小区居住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如果业委会候选人在选举产生后,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长期不在小区居住,业主大会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其请求,并应当选任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补选该空缺职位。

另外,《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委会成员应当出席业主大会会议,并应当积极参与业主大会会议的讨论和表决。如果业委会成员长期不在小区居住,可能会影响其参与业主大会会议的积极性和代表性,因此,业主大会也应当考虑业委会成员的出席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综上所述,业委会候选人的长期不在小区居住问题,应当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而业主大会也应当关注业委会成员的出席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业委会候选人的长期不在小区居住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而业主大会也应当关注业委会成员的出席情况,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3日 23: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委员会相关文章
  • 能否通过等额选举来产生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可以等额选举。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1、首届业主委员会由小区全体业主投票选举产生;2、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规则进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真能代表业主吗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作出了许多特殊的规定:在开发商交付商品房时,必须代为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为未来的业主管理房地产。可是,如果不是单位购房,要想把来自五湖四海的业主组织起来,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问题。在许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空前热心,他们通过上上下下、左左右右的活动,拼凑出业主委员会,然后与业主委员会串通一气,损害业主的利益。可怜的业主们,花费毕生的积蓄购买的商
    2023-07-13
    364人看过
  • 如何进行业主监督委员会成员的选举?
    业主监督委员会的条件和流程:1、提出申请。业主监督委员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需满足以下要求: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如何成立业主监督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并组织业主推荐监委会候选人,再召开大会投票产生监委会,最后持相关材料到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四条
    2023-07-07
    125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中能否有非业主委员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管理物业区域的机构,其组成人员应该是业主。物业服务区域中的承租人、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员、有关行政机构或者组织的人员都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不能代替业主行使物业自治管理权。一、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主要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房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成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力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
    2023-04-04
    177人看过
  • 业主怎么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力?
    1、都说业主是小区的主人,这个主人有什么权利?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业主如何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权利?业主委员会选举委员同时,每栋推选楼长(业主代表),业主日常物业事宜由物业公司处理,当正常流程无法进行,或拖延时间长,可以通过本栋委员或楼长表达诉求。业
    2023-06-10
    314人看过
  •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问题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和一定组织、协调沟通能力的业主担任。目前,在成立业主会过程中许多业主积极参与,尤其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能够负责的投出自己的一票,选出了真正代表全体业主依法理性维权的业主委员会。但据了解,在个别住宅物业小区成立业主会时也存在问题,比如:有的业主是因为在维权过程中自己的问题得不到解决而想通过进入业主委员会解决问题的,也有的是因为欠缴物业费被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起诉败诉后想借助业主委员会的力量炒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还有的是因为车位分配等原因,另外也不排除有个别业主为了私利。存在这些因素的小区业主会成立矛盾多、难度大,这些人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后,要么占其位不作为、要么乱作为,有的主动辞职不干了,不能真正代表广大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在此,建议广大业主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时候一定要慎重投票,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程序选
    2023-06-10
    177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选举所需的得票数
    本文描述了投票的全体业主必须过二分之一参加,才能使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且差额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投票的全体业主必须过二分之一参加,才能使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式,且差额人数不得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投 票 的 全 体 业 主 必 须 过 二 分 之
    2023-09-04
    369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成立;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应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第十八条业主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1.召集并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2.执行业主委员会决议3.签署业主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制度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1.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有全体委员参加;业主委员会做出决议由业主委员会过半数通过;业主委员会委员本人不能列席会议的,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和表决。2.业主委员会应对会议所议事项做出的决定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记录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业主委员会应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承担责任;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超越本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授予的职权致使业主委员会遭受财产损失的,参与会议的委员应对业主委员会负赔偿责任,但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委员可以免除责任。第二十条业主委员会不得向任何人借款或为任何人提供担保;不得从事任何投资活动。
    2023-06-08
    336人看过
  • 欠费业主能当选业委会委员吗
    一、欠费业主能当选业委会委员吗拖欠物业费用的住户仍遵循法律条款享有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权利。在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之后,他们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选举出结果的三十天内,向物业所在地区、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级别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备案申请,以确保其合法性。对于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选资格,首要关键因素在于其身为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通过业主大会由绝大多数业主共同表达意愿作出的决定来产生的,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对此进行干预。撇开欠费不谈,这仅仅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经济纷争,本质上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拖欠费用的业主同样拥有参与选举并成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
    2024-04-05
    280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怎么做?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1、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2、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3、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管理规约》;(三)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四)选票(样本);(五)业主的总投票权
    2023-05-31
    403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选举可以延期吗
    业主委员会选举可以延期。除业主委员会选举之外的其他业主大会表决事项,投票截止后,业主大会会议与会业主所持有的投票权未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投票权半数,且与会业主人数未超过全体业主人数半数的,可延长业主投票时限但最多不能超过3个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十七条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3个月,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并报告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2024-05-10
    467人看过
  • 业委会主任选举流程
    业委会主任是在业主大会上投票产生。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作出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业主委员会委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随住”父亲当选业委会主任房产局不予备案成被告业委会主任不是小区业主,房产局查明后撤销业委会备案登记,主任不服将房产局告上法庭。7月23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维持房产局撤销备案的决定。现年62岁的牙国俨跟随儿子牙英人居住在河池市翡翠城市花园枫丹苑小区。2008年6月,翡翠花园小区选举产生业委会,一并选举牙国俨为业委会主任,并向河池市房产局申请备案登记,房产局于同年6月30日出具了(2008)002号登记备案证明书。2008年7月28日,翡翠城市花园的开发商河池市中天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
    2023-07-03
    262人看过
  • 业主筹委会要选举吗
    一、业主筹委会要选举吗业主筹委会并非选举产生的。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不是由选举产生的。根据《业主大会规程》第五条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成员名单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二、什么是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由业主选举出的业主代表组成,通过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业主委员会向
    2023-06-16
    386人看过
  • 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还能否参选业主委员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已经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欠费业主既不能履行法律职责,可以剥夺选举业委会委员的资格。一、小区业主交了物业费不想交怎么办小区业主不交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首先,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再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
    2023-03-27
    186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不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吗
    业主委员会不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合法吗?业主委员会不合法吗。《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所有人为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主有下列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议制定和实施本办法修改管理规定和业主会议事规则;(4)参加业主会议,行使表决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七)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和有关场地的使用情况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但是,如果业主只
    2023-05-31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执行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行使合法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和服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和谐与稳定。 业主委员会需要遵守相... 更多>

    #业主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委会成员的家属能否代表业主行使权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不能,因为物权法明确规定,只有业委会才可以代表业主。
    • 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8
      1、有资格。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无关。欠费业主也是业主,有资格参加选举。 2、《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
    • 小区业主怎么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和被选举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不符合参选业委会委员条件,但是依然有参与投票的权利。
    • 业主委员会如何进行换届选举?任期未满,业主有权撤换委员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1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2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其换届工作。 在任期中,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撤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应当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代表业主决定是否合法?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16
      相对于业主而言,业委会具有一定的决策权。 需要指出的是,业委会虽然拥有唯一的决策权,但实际执行工作则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选举出的委员会中,通常被称为执行委员会,并不需要所有业主都参与其中,只需少数几个代表性人员即可。这正是我们所说的民主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如果建筑区划内缺乏业委会这样的自治组织存在,那么启用业主大会是十分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业主大会还是业委会所做出的决定,对于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