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何规定,工程发包人违约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01:47:57 355 人看过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如何规定

我国提倡对工程实施总承包,由部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发包人和部承包人签订部承包合同。而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二、工程发包人违约怎么处理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建筑法》的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进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

而总承包人可以分包部分工程给分包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三章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二节 发  包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n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程总承包方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方签订什么合同
    《住宅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企业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应采用总价合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应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采用总价格合同的,除合同约定可调整的情况外,合同总价格一般不调整。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总承包计量规则和计价方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合同价格应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合同怎么签订的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施工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谁家公司施工造价低、质量好、工期短、能够保证国家建设工程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益,谁家公司就中标,并由中标的公司与
    2023-08-06
    273人看过
  • epc总承包工程如何管理?
    1.项目信息搜集和项目跟踪信息搜集和项目跟踪比较简单,工作的时间点肯定是在项目之前。公司的市场开发人员,责任人就是市场开发部经理。把这个界定好,就可以通过建设项目信息发布平台等途径和手段获取信息。了解和掌握拟建工程项目前期的筹备工作动态,适时的与拟建项目的管理部门建立沟通管道,这是搜集拟建项目信息的工作方法之一。还有一个渠道就是老业主,公司为其他的业主服务的过程当中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良好的关系以后,老业主可能会有新项目或者会有改扩建项目等等。这都是我们获取工程总承包信息的途径。2.总承包项目投标总承包项目投标有四项工作要做,一是截标及决定投标,二是投标的策划,三是编制投标文件,四是参加竞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截标和决定投标,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这要由市场开发部的同志们来做,为公司拟报一个投标建议书,提供给公司的决策层决定这个项目是否要投标。第一个环节是投标的准备。(一)截标和决定投标。接
    2023-06-22
    483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如何决定的
    一、工程总承包合同价格如何决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并且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二、工程总承包项目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内容如下:1.地基与基础。房屋建筑中的地基和基础是两个概念,但是它们是一体的,对技术要求很高,毕竟在整个建筑中发挥着承重作用。连接土壤的是基础,然后上面才是地基。2.主体结构。主体结构是在完成地基的基础上进行,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
    2023-10-08
    324人看过
  • 工程发包人违约应该怎么样处理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人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人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的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3)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4)超过合同规定日期验收,按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5)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建筑法》的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进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而总承包人可以分包部分工程给分包单位。
    2024-01-16
    89人看过
  • 怎么办理工程总承包合同备案?
    1、我国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工程总承包合同的备案应当在订立合同后的7日内,到法律规定的行政部门备案。2、办理工程总承包合同备案的具体流程如下:(1)网上申报。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相应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出合同备案表。(2)办理备案手续。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备案管理机构办理相关备案手续。(3)正式签发合同备案表。备案机构审核备案资料,如果符合要求的,则加盖备案专用章,发给当事人。一、成都市施工合同备案部门是哪里?成都市施工合同备案部门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备案方法包括:承包人登陆政府门户网站,在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合同备案网上申报,在对应的合同备案表中填写信息打印;办理备案手续。合
    2023-04-11
    159人看过
  • 违约工程承包合同后应如何维权
    工程承包合同违约的维权方式:1、如果事前对于各种违约行为作出明确约定的,要求违约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根据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向违约方进行索赔;3、如果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或不予以赔偿,守约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程承包合同违约情况有哪些1、在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包括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施工人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配合承包人的工作、按照合同规定向施工人支付工程价款、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组织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2、如果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场地、技术资料,而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这些条件,或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在这里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赔偿损失,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和费用索赔。《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2023-07-06
    376人看过
  • 总价承包工程量减少如何处理
    在处理固定总价合同项下的工程量减小的问题时,首先需要依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判断,双方若已明确预设了相关规定及处理措施,则应依照这些条款执行;倘若并无事先的约定或约定不清晰,这往往就需要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而如若经过充分讨论仍无法形成共识的话,则有必要诉诸法律手段解决。需依强调,工程量的减少并不意味着会给承包方带来任何经济上的损失,因此,索赔的可能性不大。至于能否针对减少的工程量进行索赔,关键在于合同中是否对工程量的浮动比例做了明确的规定。只要该比例没有超出预先设定范围,那么承包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减少工程量的操作已然构成合同违约,而承包方最初提交的价格也是以整个项目工程为基础进行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
    2024-05-03
    97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违约违约金约定是怎么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违约违约金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可以关于违约金的条款自主进行约定,然后在合同当中确定。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民法典》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2)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3)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
    2023-02-22
    235人看过
  • 如何区分工程总承包与项目总承包?
    区别主要体现在“工程”与“项目”之间:项目总承包范围最广:从项目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包括各种项目和专业,请监督施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提交工程信息。工程总承包:接受业主或者业主委托的监理和质量监督部门的投资和施工图纸,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分项工作等一、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有哪些(一)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2、负责对个项目体质量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评。3、负责督促各项目体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4、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5、负责督促项目体对创优工程质量标准的控制,指导和创优申报质量收集、整理。6、负责各个工程关键节点的自检。7、参加质监站的验收。8、负责对各劳务分包施工质量的评定。9、每周上报部门经理各个工地质量检查情况。10、负责检查监督工
    2023-06-19
    465人看过
  • 如何约定承包工程款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约定。合同条款应当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3、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4、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5、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6、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7、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8、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9、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约定工程价款,可选用下列一种方式: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
    2023-06-10
    75人看过
  • 总承包工程造价如何确定
    建筑工程进行总承包的,工程造价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承包合同的约定,如果对造价有争议的,可以通过申请鉴定进行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三十条当事人在诉讼前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对建设工程造价出具咨询意见,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不认可该咨询意见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除外。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法院
    2023-02-19
    193人看过
  •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理
    一、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违约怎么办理合同签好了违约后的处理方式是:1.协议优先;2.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有关组织进行调解;3.调解不成的,有仲裁的可以仲裁;4.不能仲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
    2023-10-14
    392人看过
  • 工程总承包是否等同于施工总承包
    法律咨询:工程总承包等同于施工总承包吗律师回答:不是。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
    2023-08-16
    275人看过
  •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吗?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一、分包工程是否犯法若行为人有分包工程的行为,且该分包是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即为违法行为,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民法典》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二、分包与转包的区别有什么分包与转包的区别:1、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和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分包过程中,分包人和转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2、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法律允许的,转包行为是法律禁止的;3、非法分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
    2023-03-08
    6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程规划承包人违约的如何处理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8
      1、赔偿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损失,则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定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
    •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法律如何规定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19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需要写明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基本信息;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工程内容、承包时间等);安全要求与技术要求;工程单价、验收与估算;价款支付等。
    • 工程违约承包人应该怎么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1
      1、赔偿损失。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与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相同,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损失,则承包人承担一般法定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支付违约金。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也应当在合同的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违约时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
    •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15
      epc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文当事人在关于工程承包这个问题,首先是需要签订书面的承包方面合同的,这样的话就可以关于工程的价款,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作出明确的约定。
    • 如何提高工程总承包管理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03
      提高工程总承包管理进度对策有合理制定进度计划,再者就是严格执行进度计划,最后就是建立进度管理制度;只要确定管理的规定那么就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并更有效的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