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和工伤赔偿可否兼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8:55:50 483 人看过

原则上可以兼得。交通事故赔偿与医疗事故赔偿是两种不同性质,互相不重叠的赔偿,但是,有些医疗事故赔偿中有减免医疗费用一项,被减免的费用不能要求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再赔偿,应以医院开具的实际医疗费用收取的发票、费用项目清单为准。

一、医院看病能不能刷医保卡

医院看病可以刷医保卡。

医保卡主要是用来报销医疗费用的,比如看门诊可用医保卡刷卡付费,去药店买药,属于医保用药范围也能报销,住院的医疗费,也可使用医保卡报销。如果生大病需住院治疗,只要把卡交给医院,就可以安心治疗了,出院时医院会和医保中心结算。

使用医保卡就医可以享受医疗费用的减免,所以可以尽量使用医保卡看病买药,具体如下:

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

医保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二、保险公司人伤交通费质证的要点是什么

保险公司人伤交通费质证的要点是拿出证据说明自己无需支付该交通费,具体的质证要点如下:

1、要求受害人提供其受伤治疗相应的治疗清单或是处方、大病历、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用发票原件,发票时间与病历证明记载时间应相符,发票上的姓名应为受害人本人。

2、相关治疗和用药应与交通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针对其他病症的治疗和用药,不承担赔偿责任。

3、无医院证明自购药品、医疗用具的费用不予赔偿。

5、对于后期治疗方案及治疗费用,如果受害人只能提供医生估算的证明,不予认可,赔偿权利人原则上应待实际费用发生之后另行起诉。但是现在的习惯做法是在庭审中直接申请法院对后续医疗费作出司法鉴定,同已发生的医疗费一起赔付。

6、后续治疗费不包括心理治疗费用。

7、对过高的治疗费、后续治疗费、康复费等费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可申请司法鉴定。

8、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均不包括任何在美容场所消费的费用。

4、转院应经原医疗机构同意(需要原医疗机构的转院证)且存在正当理由,否则,由此增加的费用可不予赔偿。

三、医疗纠纷应如何赔偿

医疗事故应当赔偿以下种类的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但具体的赔偿标准需和赔偿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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