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赔偿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见,并签署生效的协议,该协议即为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并无强制约束力,当义务人不依据协议赔偿时,权利人可就争议事项申请仲裁或起诉;2、赔偿协议是在第三方调解机构主持下达成的,当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就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申请仲裁或起诉。
离婚协议是否写了就为有效
如何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离婚协议是否写了就为有效,这里,我们就将相关离婚协议的问题,律师谈些自己的建议。
离婚协议有效吗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所以在民政局登记离婚之前,当事人都是可以对离婚协议反悔的。
如果有几份离婚协议,其效力如何认定
首先应该强调,在民政局备案的那份离婚协议应具有最强的效力,除非当事人在之后的时间另有约定。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登记后所产生的自然也具备了生效条件。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应该说该约定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如果离婚协议内容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如何处理
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子女抚养问题争议不大,即使有争议,也可以很容易通过法院解决。但财产问题却漏洞较大,“财产已分割完毕”意味着双方对财产的数额、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数目均已协议一致,并处置完结。但是,有哪些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协议当中却没有体现。这样,会产生两种对立的观点:
第一种,既然财产分割已完毕,说明财产已没有必要分割,在谁名下就归谁所有;
第二种,既然没有明确约定财产的具体项目和处理方式,应当视为约定不明没有分割,应当依法分割。
由于争议较大,难以协商,因此,一般解决的方法只能诉诸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以及第二百三十六条。
-
他人垫付款项未收到,如何解决?
496人看过
-
未收到借款的借条应如何解决问题
59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中女方未收到男方欠款如何解决
434人看过
-
收到的支付令有异议如何解决
489人看过
-
房租到期后如何解决未按期付款的问题?
271人看过
-
如何应对未收到货款?
327人看过
离婚登记,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须亲自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査后,査明双方确属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家庭财产等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准予... 更多>
-
-
我协助别人贷款,到期后未偿还,该如何解决?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08如果您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您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还款责任。如果您无法履行偿债义务,银行有权对您和那位未能按时偿还债务者提起诉讼,并将您们双方列入信用不良者名单中。这样一来,在未来的日子里,您在所有其他银行申请信用卡或贷款时,都可能遭到拒绝。如果您涉及到金融欺诈行为,那么在未来的日子里,无论是购买机票、高铁车票还是进行旅游活动,甚至是出国办理签证,都可能受到限制。《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借款人应
-
抵押贷款到期后应该如何解决上海在线咨询 2022-04-12首先,抵押物到期后,银行或者其他贷款机构,应对借款人进行催促和提醒,告知对方,贷款已经到期,应立即将所欠贷款还清。若是对方在贷款机构的再三催促下仍未偿还贷款,那么,贷款机构可向法院提出诉讼,经法院批准后,可将该抵押物公开拍卖。抵押物经拍卖后,所得的拍卖资金用于贴补借款人所欠下的债务。若是拍卖后的资金还清了借款人的债务,剩余的资金会还给借款人。
-
离婚债务未到期如何解决?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5离婚时,对于尚未到期的债务,应首先确定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依照不同的方法处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 2、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
和解协议到期未履行应该怎么办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7执行和解协议签订后未履行的,不需要再次申请强制执行,而可以立即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