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离婚赔偿数额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过错严重的,对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损害就大,为补偿或恢复这种伤害,则应确定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你要他(她)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精神损害赔偿纠纷若发生在经济较为不发达的边远山村,几十元的赔偿数额可能就会平息纠纷。反之,若发生在经济发达的地区,类似的纠纷,裁判上千元的赔偿数额,受害人亦不一定能够服判息诉。
二、侵害配偶生育权可以要求赔偿吗
侵害配偶生育权。生育权在配偶间互为权利和义务,他人也负有不得侵害配偶生育权的义务。将侵害配偶生育权作为提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第一,侵害配偶生育权的行为在现实中客观存在;第二,侵害配偶生育权具有潜在的危害性,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一对夫妇终生只能生育一个孩子,故意侵害配偶生育权,当配偶已不能生育或离婚后不能再婚时,就会导致侵仅后果的产生;第三,第三人也能对配偶生育权造成侵害,如妻子因与他人通奸而怀孕生子,第三人的通奸行为不仅侵害了丈夫对妻子的性权利也侵害了丈夫合法的生育权。
所以,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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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权是人权下面的一个具体权利,属人之为人而自然享有的权利。生育权一般指生殖权利。公民的生殖权利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殖权利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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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人死亡赔偿金能否要求配偶赔偿?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0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中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因事实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因此侵权人死亡后,不能要求配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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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配偶的同居人赔偿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如果法律上能确认同居者是明知当事人配偶已婚的情况下同居的,那么同居人也要承担重婚罪刑事责任。但是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危害有轻重大小之分。一般就是要求对方赔偿经济上和精神上的损失。只有情节较为严重或者危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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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精神损害配偶还可以申请赔偿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9死者名誉受侵害,其配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我国法律规定,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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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数额,侵害配偶权可以要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6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一)重婚的;r(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r(三)实施家庭暴力的;r(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