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裁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08:12:17 199 人看过

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高检发释字[1999]2号)

读职犯罪案件(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枉法裁判罪构成

(一)罪体

主体: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主体是从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行为: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行为是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枉法裁判。这里的违背事实和法律,是指不忠于事实真相和不遵守法律规定。民事审判,指依法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案件的活动,包括民事案件、海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的审判。行政审判,指适用行政诉讼法审判案件的活动,即行政案件的审判。裁判,包括判决、裁定和决定。枉法裁判是指该胜诉的判败诉,该败诉的判胜诉等。

(二)罪责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明知是违背事实和法律的枉法裁判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

(三)罪量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参照《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

(1)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认罪在法律上被认为是犯罪嫌疑人能够得到减刑的非常重要的一种方法,但是这也意味着罪犯是在主动清楚自己已经无法逃脱法律制裁的情况下对自己所犯错误的正确认知并且放弃抵抗后作出的接受处罚的决定。那么,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一、认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1.被告人自愿认罪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此,可以理解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自愿认罪案件可以有条件的简化审理程序,提升审判效率。但,这种“有条件”意味着不是所有的自愿认罪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更不能都采用独任审判制。2.被告人自愿认罪
    2023-04-13
    282人看过
  • 妨害司法罪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目前暂未出台有关妨害司法罪的有关司法解释,刑法中妨害司法行为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民事诉讼法》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2023-04-13
    227人看过
  • 什么是枉法裁判罪?枉法裁判罪如何量刑?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构成枉法裁判罪,枉法裁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量刑、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4-22
    332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2018公司法司法解释内容是: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二、相关法律依据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现就公司决议效力、股东知情权、利润分配权、优先购买权和股东代表诉讼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第一条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无效或者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第二条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请求撤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原告,应当在起诉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第三条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的案件,应当列公
    2023-04-13
    159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
    刑事责任年龄
    一、徇私枉法罪的认定(一)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出于徇私、徇情动机,造成错押、错捕当事人的,一般不构成本罪但应根据不同情节,区别对待。对于极端不负责,草率从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按玩忽职守罪论处;对于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后果,可由所在单位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因缺乏经验,思想方法主观片面,或因任务紧,案件多而粗枝大叶,调查研究不深人细致,事实证据不清,或因政策水平低,缺乏专业能力等原因而造成的,则应作为一般工作错误,给予批评教育,使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改进工作;必要时,予以纪律处分。(二)本罪的既遂与未遂,本罪属于行为犯,即司法工作人员只要对明知是无罪的人实施了足以使他受到追诉的行为,或者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实施了足以使其不受到追诉的行为,或者实施了违背事实私法律的裁判,完成了全部法定行为,无沦上述行为是否达到目的,均为本罪既遂。若司法工作人员布实施徇私枉法、徇情枉法行为过程中
    2023-03-28
    442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的发展需要扩大规模。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会出现许多需要及时解决的纠纷。这似乎是一个很小的问题,但它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济利益。因此,需要《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解决。公司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以下是对本问题的详细介绍公司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第三节特别规定为一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和组织的特别规定第一节设立第二节股东大会股东第三节董事会、经理层第四节监事会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的特别规定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的发行第二节股份的转让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七章公司法债券第八章公司财务会计第九章合并、分立,增资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
    2023-05-07
    3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行政枉法裁判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01
      [刑法条文]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非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当事人或者
    • 司法解释枉法裁判罪里的私司怎么理解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非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给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当事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特
    • 枉法仲裁罪司法解释是如何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4-06
      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关系不同于法官与法院,仲裁员不是仲裁机构的常驻工作人员,仲裁庭独立于仲裁机构,主导仲裁程序的进行,独立作出裁决,不受仲裁机构的干预;同时,根据中国仲裁法和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仲裁机构和仲裁委员会主任或秘书长有权就仲裁管辖权、仲裁员指定、回避、延长裁决期限等作出决定。
    • 枉法仲裁罪司法解释具体指的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4
      关于枉法仲裁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指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做出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行为。
    • 徇私枉法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30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故意包庇明知是无罪的人,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作枉法判决的行为。侵犯罪的对象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刑事诉讼中,客观上表现为徇私枉法。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对明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