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指定监护人:程序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21:41:36 427 人看过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如下:

1、事先未确定监护人的,可由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未能协商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其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监护,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监护人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监护。

怎么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

申请法院指定监护人有以下顺序: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2、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2日 0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如何进行监护人认定程序?
    监护人认定程序如下: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必须由有关组织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应根据法律确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可以由具有法定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认定程序有哪些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认定程序有哪些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认定程序如下:(1)申请,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填写清楚,携带医疗机构的鉴定书,去法院办理;(2)然后配偶、父母、子女就是法定监护人;(3)若没有法定监护人,则有个人向居民委员会申请,得到审批,才能成为监护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
    2023-07-07
    171人看过
  • 监护人指定程序针对重症病人有何规定?
    重症病人一般都是昏迷不醒或者意识不清醒的,所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等等。指定监护人单位的资格1、如果父或母尚在且具有监护能力,则父母是,不存在争议。2、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产生争议,由有关单位(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在被监护人的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起诉,由法院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2023-07-06
    262人看过
  • 监护人如何指定申请才合法?
    一、监护人如何指定申请才合法?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民法典》还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所列人员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的阶段,既可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行使指定监护人的权
    2024-01-17
    379人看过
  •  监护人程序的指定规定是什么?
    居委会指定的监护人程序是以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为依据,根据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来指定监护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改监护人;而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委会指定的监护人程序是以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为依据,根据对被监护人最有利的原则来指定监护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结果不满意,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改监护人;而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 委 会 指 定 监 护 人 程 序 规 定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程序规定,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居委会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根据该规定,监护人应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如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监护人能力等。同时,监护人还需经过居委会的审核认定,并签订监护协议。在指定过程中,居委会应充分考虑被监护人的利益和需求,确保监护程序的公正、公平、公开。此外,居委会还应建立健全监护
    2023-09-02
    120人看过
  • 法院指定监护人是否受法律保护
    法院指定监护人受法律保护。法律上,监护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监护人,另一种是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是指法定监护人中的一个,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监护权责任。有关法律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可以由配偶;父母;成人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应当承担监护责任。法院和社区谁有资格指定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的单位或者是居委会村委会机构可以指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2023-07-21
    174人看过
  • 怎样申请法定监护人?监护人顺序如何规定?
    众所周知,针对未成年人或者是不具备民事行为的人都需要监护人对其进行监护和管理。我国法律对于法定监护人有明确的规定,监护人的资格也有一定的范围。那么怎样申请法定监护人呢?法定监护人的顺序是什么呢?以下具体介绍!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申请确定监护人是指如果对担任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所在地居民或村民自治组织指定,对居民或村民自治组织的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定监护人。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2、精
    2023-04-19
    103人看过
  • 民法典指定监护人流程
    法律综合知识
    一、民法典指定监护人流程1.先由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如果父母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按顺序担任监护人。2.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如果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同时,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在指定监护人时,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4.在指定监护人前,如果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那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二、民法典指定监护人适用情形1.法定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当法定监护人的资格被法院撤销时,法院可以指定新的监护人。2.监护人对承
    2024-01-28
    407人看过
  • 监护人更改的流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变更法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被监护人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的监护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的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的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儿童监护人更改的手续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023-07-05
    465人看过
  • 幼儿监护人的法定职责解析
    1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保证其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保证被监护人的身心发育和成长;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幼儿监护人的作用法律规定如果父母健在,那么监护人就是父母,但如果幼儿的父母因为某些原因没有办法担任其监护人了就应该为幼儿寻找下一个法定的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2023-07-05
    240人看过
  • 如何指定未成年监护人
    应当根据双方的身体健康情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对未成年人设立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其他亲属和朋友作为监护人。(3)若无上述法定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
    2023-04-26
    309人看过
  • 如何指定孩子的监护人
    在法定监护存在争议的情况下需要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从《民法典》的规定看,指定监护实际上是法定监护的延伸,仍属法定监护范畴。指定监护只是在法定监护人有争议时才产生。所谓争议,在未成年人是其父母以外的监护人范围内的人争抢担任监护人或互相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在成年精神病人则是监护范围内的任何人之间的争议,争议项如同前述。(一)指定原则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二)指定程序按照《民法典》规定,有关组织即依法进入了为没有或者限
    2023-02-17
    430人看过
  • 当事人不服监护人指定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不服监护人指定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怎么处理1、有关当事人不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指定,可在接到指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1)、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依法裁定驳回申请;(2)、认为指定不当,依法判决撤销指定并另行指定监护人。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有关当事人不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指定,在接到指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依法裁定驳回申请;认为指定不当,依法判决撤销指定并另行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在接到指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后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变更监护关系处理。二、如何申请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有权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
    2023-12-15
    88人看过
  • 为了保护智障女法院指定监护人
    10月31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根据张晓芬的申请依法宣告其弟媳王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父王松山为女儿王萍的监护人,至此这起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少见的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张晓芬,女,57岁,住汝州市临汝镇。被申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萍,女,38岁,系申请人张晓芬之弟媳。申请人称,被申请人王萍患有先天性痴呆症。1999年6月,其弟王栓子与被申请人张晓芬把刚出生10天的养女王晶抱回后就直接送其家由其代养。2002年秋,其弟王栓子在矿上遇难身亡,王栓子父亲也于2002年冬去世。而被申请人王萍又无抚养能力,故申请宣告被申请人王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南阳市精神病院鉴定认为,被鉴定人王萍自幼智力障碍,不能胜任学校学习,不会计算10以内加减法,不能从事正常家务及田间劳动,生活料理差,需人协助。社会功能受损,智能检查提示智力缺陷。符合CCMD-3中受精神发育迟滞诊断标准,受病态影
    2023-06-08
    214人看过
  •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效力问题
    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法律上,监护人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法定监护人,另一种是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是指法定监护人中的一个,由人民法院指定,指定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监护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可以由配偶;父母;成人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友应当承担监护责任。法院指定监护人最新程序是什么(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对此,分别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范围。人民法院可以从此范围中按照法定顺序予以确定相应的监护人;(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3)当事人没有监护人的,可以指定有关组织担任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的监
    2023-07-04
    426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监护人指定程序是什么,监护人的指定程序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7
      指定监护人公证有如下程序:监护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监护协议公证也可由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与被监护人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 4、其他材料。如监护协议,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等。监护协议不得含有强制未成年人接受宗教训练等有碍被监护人成长的内容,对
    • 民法典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要多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3
      1、法院指定监护人时间一般情况下大概一两个月左右,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界定。 2、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 3、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 附件2: 法院指定监护人顺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7-26
      法院指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指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的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指定原则又是什么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
      有关组织为没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虽然不受顺序的限制,但都必须遵守一条原则对被监护人有利,亦即应充分考虑将被指定的监护人的监护能力。根据《意见》第十一条的规定,认为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这一原则也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指定监护人时必须遵循的。
    • 法院指定老XX监护人是如何确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