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转破产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5 18:17:25 412 人看过

关于审判执行程序转化为破产程序的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

具体而言:

(1)被申请人明确商品无法偿还所欠债务,无论是通过财富形式的财产,还是信誉度或是个人能力,都无法履行此种义务。

(2)需要明确的是,被申请人不能偿还的应是到期负债,并且债权方已经发出了支付请求。

(3)而被申请人对于其所有的或者大部分的债务连续未能如期偿还,也是转破产处理的考虑因素。

(4)同时需要明确的是,不能偿还的债务并不仅仅局限于以货币资金表现的财产性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破坏游行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规定,破坏游行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包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破坏游行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游行,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本罪要求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的结果,一般程度的破坏游行行为不构成本罪。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破坏游行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包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破坏游行罪是指扰乱、冲击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依法举行的游行,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行为。本罪要求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了公共秩序混乱的结果,一般程度的破坏游行行为不构成本罪。 破坏游行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破坏游行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的规定,对于组织、策划、实施破坏国家集会、游行、示威活动,或者以其他方法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
    2023-08-25
    341人看过
  • 现行法律法规如何规定破产财产?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破产财产的具体规定如下: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取得的财产;3、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破产程序结束时未到期的,破产企业未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4、作为担保的价格超过其担保的债务金额的,超过部分也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破产分配顺序是指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优先清偿。破产财产分配顺序种类:(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2023-07-14
    166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宣告法律法规
    1、债务人资不抵债如上所述,债务人“资不抵债”,但并不意味着他丧失了信用和偿还债务的能力。比如,世界著名的可口可乐公司曾经宣称,它在世界各地的工厂都被烧毁了,还有银行愿意为它提供贷款,这就是信贷的作用。同时,“企业是集土地、资金、劳动力、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于一体的组织”(甘培中《企业与公司法》)。其资产不反映在动产(机械、设备等)和不动产(厂房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中。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现代公司法对出资形式的规定越来越广泛。特许产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等)和可转让技术可以作为出资。显然,它们也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用来还债。因此,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应当是指不能以财产、信贷或者其他方式清偿债务;其次,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已经到了到期日,破产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基础的,不能清偿是以债务到期日为基础的。对此,《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有明确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首先,到期债务应当是对还款
    2023-05-07
    195人看过
  •  破产前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在破产清算前,债权人可以将其债权和债务进行转让。但需注意依合同性质和依约定不得转让的情形。债权人转让权利时,需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在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之前,只要满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可以将其债权和债务进行转让。但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依约定不得转让等情形时不能转让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5 . 破 产 前 债 务 人 债 权 转 让 的 处 理破产前债权转让在法律规定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破产规定》第七十三条,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七日内提出,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如果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在收到通知后既不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破产程序债权转让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异议期内提出异议的,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人民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因此,在破产前
    2023-10-02
    304人看过
  • 执行转破产期限
    一、执行转破产期限一般情况下,都对重整计划的执行规定了6到12个月的重整期限。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我国台湾地区公司法第304条规定:重整计划之执行,除债务清偿期限外,自法院裁定认可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有正当理由不能于一年内完成的,可以经重整监督人许可,申请法院裁定延展期限;期限届满仍未完成者,法院得依职权或依关系人之申请裁定终止重整。二、执行转破产对执行人有什么坏处按法律规定,执行中被执行人被宣告破产,执行程序应当中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
    2023-06-06
    125人看过
  • 刑事执行财产刑执行法律规定
    一、刑事执行财产刑执行法律规定为正确理解和执行刑法有关财产刑的规定,现就适用财产刑的若干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第三条依法对犯罪分子所犯数罪分别判处罚金的,应当实行并罚,将所判处的罚金数额相加,执行总和数额。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第四条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
    2023-03-30
    99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撤销权,有何法律规定?
    民法上的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对个别债权人造成的利益损害,而破产法上的撤销权针对的是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或具备破产原因的情况下,以无偿性转让或其他造成自身财产危险的行为来减少自身财产、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破产撤销权,是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有否认其效力并申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该权利实际上是民法上的债权人撤销制度在破产法上的扩张适用。破产撤销权旨在撤销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前的不当财产处分行为,保护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的机会,实现破产程序的正当性。律师补充:《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五)放弃债权的。”《企业
    2023-05-07
    283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拒绝履行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权利义务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根据各国破产立法例和我国现行破产法可知,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破产管理人接受的破产财产包括破产人的有形和无形财产、动产和不动产、知识产权、对外的债权、持有的股份和债券以及破产人对外应履行的债务。此外,破产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将该企业的财产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册及全部账册、文书、资料、印章、营业执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和支配,破产人原进行的营业活动和诉讼或仲裁事务也应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人如不为
    2023-03-28
    66人看过
  • 破产和解转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破产和解转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破产清算涉及的法律依据,可以了解到,这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破产清算法则的那部分内容。2.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首先应当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剩余的部分再按照以下的次序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主体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及除上述还款义务外的企业应缴纳的税款;其次是普通的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破产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破产和解程序如下: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3、符合规定的,法院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
    2024-07-08
    99人看过
  • 执行回转时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执行回转时间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目前,法律暂无执行回转的申请期限。执行回转的条件:在司法实践中,发生执行回转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几种:第一,人民法院制作的判决、裁定已经执行完毕,但该判决、裁定被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经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依法撤销;权利人可以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再审判决、裁定为依据,申请执行回转。第二,人民法院制作的先予执行的裁定,在执行完毕后,被本院的生效判决或者上级法院的终审判决所撤销,因先予执行而取得财物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将执行所得返还给对方当事人。第三,其他机关制作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在执行完毕后,又被制作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依法撤销的,也应当由人民法院采取执行回转措施,责令一方当事人将原执行所得财产返还给对方当事人。二、执行回转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
    2024-01-12
    101人看过
  • 什么是执行回转,有何规定
    执行回转是指在案件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因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依法撤销或者变更,对已被执行的财产,由人民法院根据新的法律文书,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强制一方当事人将执行所得的利益退还给原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况。在执行中或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法院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应当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执行回转应重新立案,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回转时,已执行的标的物系特定物的,应当退还原物。不能退还原物的,可以折价抵偿。律师补充:正确的执行根据在执行完毕后,是不会产生执行回转的,而一旦执行根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被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根据中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即失去了其合法根据,那么法院就应当依法保护合法当事人的权益,让原来的被执行人的利益回复到原有状态。原法律文
    2023-05-06
    330人看过
  •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法律规定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规则如下: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一、公司申请破产的债务怎么解决上市公司倒闭的,所欠债务由破产后的财产清偿,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二、哪
    2023-03-14
    174人看过
  • 执行转破产程序的启动是什么意思??
    执行转破产程序的启动是指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执行转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一)条件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金钱债务。(二)程序1、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2、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执行案件相关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是否受理破产案件的裁定告知执行法院。不予受理的,应当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执行法院。
    2023-07-21
    368人看过
  • 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责任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破产清算中,法定代表人有以下的责任:1、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妥善保管企业财产,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处理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2、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也不得以其财产设立新的担保。破产清算法定代表人责任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条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章 破产清算
    2022-06-14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破产执行转法律怎么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有利于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有利于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有利于化解执行积案,是人民法院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为促进和规范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 法院执行转破产案件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在经济转型时期,破产法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特别是对社会资源和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意义重大。实践中,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严重资不抵债,一方面影响了资源的重新配置和市场秩序的稳定,一方面也在人民法院形成了大量的执行积案。因此,司法解释设计了执行转破产程序来解决这一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
    • 申请执行中被执行人破产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30
      关于你提出的申请执行中被执行人破产法律规定的问题是这样的,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该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 法院执行破产清算是法律的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7
      破产清算适用情形: 1、公司自主破产清算。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2、公司强制清算的启动。包括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故意拖延清算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和股东利益的。
    • 法律规定破产无效行为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01
      破产无效行为是指债务人在破产状态下实施的使破产财产不当减少,或违反公平清偿原则,从而使债权人的一般清偿利益受到损害,依法应被确认无效的财产处分行为。《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下列涉及债务人财产的行为无效:(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无效行为的一般法律后果是恢复原状。破产无效也不例外。恢复原状是将法律关系和财产归属恢复到行为发生前的状态。因此,对于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