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与并购的差异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6 14:00:07 303 人看过

债务重组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债务重组不属于并购的类型。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和并购的区别是什么?

债务重组和并购是两种不同的经济行为。债务重组是指在企业面临财务困境时,通过调整债务结构、延期付款等方式,解决短期债务问题。而并购则是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或接受另一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以实现企业扩张和提高市场份额的目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债务重组的目的是解决短期债务问题,而并购则是为了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

综上所述,债务重组和并购虽然都是企业经营中常见的经济行为,但它们的目的和性质却有很大的区别。因此,在选择债务重组还是并购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目标来做出明智的决策。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1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重组相关文章
  • 并购重组与兼并重组的区别,股票并购重组是好是坏
    并购重组与兼并重组的区别是企业法人资格不同,债务清偿和承担责任不同和收购与合并对债权人新担负的义务不同等。股票并购重组是好是坏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是在重组期间,因某些原因导致失败的,则是坏的。一、并购重组与兼并重组的区别并购重组与兼并重组的区别:1.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随着合并而消失,它通过另外组建一个新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兼并)中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产权,兼并方接收产权、义务和责任。可见,包含兼并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就将丧失原有的法人资格;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是通过控股掌握了该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2.创新合并中新组建的企业形成后,参与企业的原法人资格全部消失,于是,原有企业的债务一并归于合并后的企业。承担债务式兼并中兼并企业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
    2023-06-05
    360人看过
  • 债务重组收益的差异是怎样的?
    会计上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情形有三种:一是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二是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小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三是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应付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未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作为资本公积;债务人涉及或有支出的,应将或有支出包括在未来应付金额中。结清债务时,如果或有支出未发生,应将该或有支出的原估计金额作为资本公积。债务人通过债务重组通常情况下会获得收益,按照准则的要求,这部分重组收益不计入损益,而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处理。另外,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有时会发生损失。这一点,我们将在本书第五章第二节营业外支出项目——债务重组损失的差异分析作详细说明。现将会计上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三种情形的所得税处理
    2023-02-16
    162人看过
  • 并购与重组的比较
    1、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并购则侧重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剥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2、资产重组与并购常常是交互发生的。先收购后重组,或先重组,再并购,再重组在资本运作中也是经常采用。企业并购重组的一般程序(1)被并购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搞好产权界定;(2)并购双方共同提出可行性报告,征求被并购企业债权银行意见并征得主要债权人同意。股份制公司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形成决议;(3)就并购的有关事宜,通过召开职代会征求双方企业职工的意见;(4)并购双方就并购的形式和资产债权债务担保的处置办法及职工的安置方案等并购基本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并购意向性协议;(5)需要企业所在地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应由地方政府提出审查意见;(6)同级人民政府或授权能代表并购企业双方出资者的
    2023-06-30
    51人看过
  • 兼并重组与并购重组是不是一样的
    一、兼并重组与并购重组区别1、创新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法人资格都随着合并而消失,它通过另外组建一个新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兼并)中的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放弃法人资格并转让产权,兼并方接收产权、义务和责任。可见,包含兼并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就将丧失原有的法人资格;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被收购方仍具有法人资格,收购方只是通过控股掌握了该公司的部分所有权和经营决策权。2、创新合并中新组建的企业形成后,参与企业的原法人资格全部消失,于是,原有企业的债务一并归于合并后的企业。承担债务式兼并中兼并企业将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及整体产权一并吸收,表现为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来实现兼并。兼并行为的交易也是以债务和整体产权价值之比而定的;购买式兼并中兼并方在完成兼并的同时,需对其债务进行清偿;吸收股份式兼并被兼并企业所有者与兼并企业一起享有按股
    2023-06-28
    435人看过
  • 新准则下债务重组的财税差异
    新准则下债务重组的财税差异自2007年1月1日起,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后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变化较大。现笔者将新准则下债务重组业务的会计与税法差异总结如下。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下的财税处理差异《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6号,简称《办法》)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者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额。新会计准则规定,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重组债权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上述差额冲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冲减后仍有损失的,计入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也就是说债权人在会计上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金额,是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
    2023-06-09
    163人看过
  •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浅析
    为加强对企业债务重组业务的所得税管理,防止税收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03年1月23日颁布了《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的重组方式包括:(一)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三)债务转换为资本,包括国有企业债转股;(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五)以上述两种或者两种以上方式组合进行的混合重组。与《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准则〉)相比,都不涉及企业改组和清算,两者相关处理存在以下一些差异。一、以现金清偿债务《准则》规定: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
    2022-04-13
    177人看过
  •  资产重组与并购重组的比较与探讨
    该段文字讨论了资产重组和并购重组两种企业资源整合方式的区别。资产重组是对企业内部资源进行整合,包括资产、负债和未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其他资源的整合,以及与其他企业资源的整合;而并购重组则是指将两个或多个企业进行合并或收购,以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在并购重组中,双方法人资格在收购前后没有变更,只是收购方控制了收购方。因此,并购重组是资产重组的一种形式。资产重组和并购重组的区别在于,资产重组是指对企业的资源进行整合,包括将写在资产负债表上的资产、负债和未在表上的其他资源进行整合,以及与其他企业资源的整合。而并购重组则是指将两个或多个企业进行合并或收购,以实现资源的整合和优化。资产重组是资本运作的结果。并购是指合并与收购。合并分为吸收合并、新合并和控股合并。通常指股权收购。股权收购是指收购目标公司的股权,达到控制的目的,但目标公司在交易后仍然存在。可以看出,双方法人资格在收购前后没有变更。只是收购方
    2023-09-09
    476人看过
  • 新旧债务重组准则差异有哪些
    (一)债务重组定义上的差异旧准则的定义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新准则的定义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把“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作为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把“让步”作为债务重组的必要条件。可见旧准则是广义的定义,而新准则为狭义的定义。(二)对公允价值处理上的差异财政部于2001年重新修订了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投资三项准则,强调了真实性和谨慎性,明确回避了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新会计准则体系引入公允价值,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趋势。(三)债务人会计处理上的差异债务人会计处理的主要变化在于对债务重组差额处理的变动。旧准则中规定,债务人将债务重组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新准则中将差额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另一部分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或
    2023-04-29
    88人看过
  • 并购重组的定义是什么?并购与重组有什么不同?
    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并购和重组的区别是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什么是并购重组,并购重组的方式有哪些?并购重组,就是公司通过收买其它企业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取得对这家企业控制权,并对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的产权交易行为。并购重组的主要方式有:1.以现金收购资产;2.以现金收购股权;3.以股权收购资产;4.以股权收购股权;5.以资产收购资产。根据《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2023-07-19
    56人看过
  • 什么是并购?什么是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的情况下,通过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M&A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形成一个企业,通常由一个优势公司吸收一个或多个公司。并购重组的区别是什么并购重组的区别为: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第二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第一百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2023-08-18
    317人看过
  • 新债务重组准则与税务处理之差异分析_税务研讨
    随着世界各个经济体系的逐渐趋同,各国间的贸易融合不断加剧,国际会计协调化的不断发展与深入,任何国家都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不断调整本国的会计标准与国际接轨,以寻求合作机会与经济交融。我国也不例外。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为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鉴于此,笔者就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事项的会计、税务处理之差异分析入手,希望给读者以新的视野与冲击。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办法》债务重组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了2006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等38项具体准则。根据新准则(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简称新《会计准则》)关于企业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6号《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比较、分析,进而通过会计、税务相应法律法规(以
    2022-05-03
    92人看过
  • 区分收购与并购:概念及差异
    1、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资产、股票等,从而居于控制地位的交易行为。按照收购的标的,可以进一步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2、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的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简称。兼并是一般指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原来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由新的公司承担。按照新公司是否新设,兼并通常有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收购和并购的法律区别1、收购和并购的法律区别具体为:含义不同收购是一家公司通过股权购买等方式获得其他公司的控制权,而并购是两家以上的公司联合起来组成新的公司。并购包括收购和兼并两种类型;程序不同;其他不同。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
    2023-07-13
    368人看过
  •  浅析公司合并与收购的差异
    本文介绍了公司合并的概念和形式,包括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收购和兼并。其中,收购又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而兼并则较为复杂,没有明确的定义。在实践中,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而并购则更为广泛,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一、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和程序,通过签署合并协议,合并成为一家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nsolidation)两种。二、收购收购(acqisition)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三、兼并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
    2023-11-15
    460人看过
  • 并购重组的运作,并购重组的基本流程
    一、企业并购重组的运作:企业并购重组的运作,是对企业的资金、资产、劳动力、技术、管理等要素进行重新配置,构建新的生产经营模式,使企业在变化中保持竞争优势的过程。企业并购重组贯穿于企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二、企业并购重组流程的三个阶段(1)首先是项目的初始阶段。这时应明确项目的内涵及意义,并组成项目团队。将需要改进的流程与企业的经营结果如提高利润率、降低成本等直接联系起来,使企业认识到改进流程的意义。明确流程的起点与终点,以及改造完后应达成的目标,即理想的状态是什么。在这个阶段,还应组成由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成员构成的项目团队,必要时可请专家提供帮助。(2)正式进入流程的分析及设计阶段。先对现有流程进行分析,可采用头脑风暴法,列出现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输入/输出环节出错、步骤多余等局部问题,或是将串行的流程定义为并行,进行的时间错误等结构性问题。然后通过鱼骨图等问题分析工具找出产出问题的原因
    2023-02-20
    11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多>

    #债务重组
    相关咨询
    • 债务重组利得差异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6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清偿债务的现金、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情形就是债务重组利得。 会计上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情形有三种: (一)债务人以低于应付债务的现金资产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二)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用以抵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小于应付债务
    • 债务重组包括并购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2
      债务重组不属于并购的类型。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
    • 并购和收购的差异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7-21
      并购和收购的区别有以下: 1、范围不同,收购的实质是购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并购是企业之间合为一体; 2、程序不同,收购应当采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并购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等。 3,发生时企业的经营状态不同。 并购多发生在被兼并购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生产经营停滞或半停滞之时,兼并后一般需调整其生产经营、重新组合其资产;而收购一般发生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态,产权流动比较平和。
    • 企业兼并与并购有哪些差异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3
      两者的区别在于: 首先,兼并属于并购的一种形式; 其次,并购除了采用收购的方式,还可以采用兼并的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是指两个独立的法人兼并和被兼并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合二为一,被兼并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消亡其财产和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概括转移于实施并购公司,实施兼并公司需要相应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然而收购则是收购者取得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并不因之而必然消亡,在收购者为公司时,体
    • 并购属于债务重组的范围内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0
      并购不属于债务重组。公司债务重组的期限是六个月,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若未按时提出的,应当终止重整程序,宣告债务人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