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手续地址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0:53:27 395 人看过

各有关单位、企业:

由于国家质检总局搬迁新办公地点,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通讯地址也随之变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的办证通讯地址

2002年12月20日后办证通讯地址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审批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查询电话:010-82260569,82260570。

二、寄送申请表及许可证的方式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一律采取寄送方式。请申请单位不要派人直接到质检总局报送申请表或领取《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申请单位以外的第三者不得以任何理由代办检疫审批手续。

申请单位应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以信函、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至国家质检总局,并在信封上标明“检疫许可证申请表”。质检总局收件后,按《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在30个工作日内尽快办理,符合检疫要求的签发许可证,不符合要求的签发《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

许可证或通知单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寄回申请单位。寄送方式主要有:

(一)免费平信邮寄;

(二)由申请单位收到快件后自付邮资(目前,仅限于开通此项邮政业务的上海、大连、广州等地,以后视邮政开通此项业务的情况逐步扩大);

(三)申请单位委托代办特快专递并自付费用;

(四)集中免费平信邮寄到申请单位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由申请单位自行前往领取。

请申请单位在邮寄申请表时注明邮递许可证或通知单的方式,未注明的一律按平信免费邮寄。

作出上述规定,目的在于规范申请和审批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防止不正之风,提高检疫审批工作水平。

三、相关注意事项

(一)国家质检总局所有部门及下属单位从未在办理检疫许可证手续中设立任何加急服务,也不收取任何加急业务费。各申请单位若发现此类事件请向国家质检总局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可到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查询,网址是:http://www.aqsiq.gov.cn。

特此通知。

国家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

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为进一步做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工作,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不再对蓝干/湿皮、已鞣制毛皮、洗净毛、毛条、炭化毛、水洗羽毛、水洗羽绒、蚕丝等进行进境许可初审(季节性开放口岸除外),申请单位可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寄至总局直接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二、对入境后不需要实施隔离检疫和检疫监管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如动物源性饲料、动植物源性饲料添加剂、冷冻薯条等,经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后,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申请表》寄至总局审批,不再需要使用地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初审。三、对入境后需实施隔离检疫和检疫监管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各地检验检疫局要加强对其申请隔离、加工、存储场所的隔离/加工存储条件、仓容量、防疫措施及除害处理设施的考核,并出具临时隔离场许可证或生产加工存放单位考核报告,对不具备条件的,不予办理检疫初审。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
    2023-06-07
    65人看过
  •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重申《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规定的函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相关企业:近来发现有个别进口企业未取得国家质检总局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即与出口商签订合同进行进口贸易,严重违反检疫审批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法规严肃性,杜绝此类违规现象再度发生,保护进出口贸易正常开展,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和国家质检总局令25号《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重申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规定:检疫审批手续应当在贸易合同或者协议签订前办妥;未依法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作退回或销毁处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单位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前,向审批机构提出申请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各地检验检疫局应做好法规宣传和检疫监管工作。督促有关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杜绝违规现象发生。特此通知。二00三年五月二
    2023-06-07
    192人看过
  • 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关于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有关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为了适应口岸改革的需要,方便国际航行船舶进出我国口岸,有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国际航行船舶的检查、检疫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国际航行船舶的动植物检疫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口岸改革的需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175号国务院令)、《关于发布〈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动物检疫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动植检动字(1995)8号)以及《关于启用船舶入出境检查单证新格式的通知》(港监字(1995)175号)的要求,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工作。二、有关工作还未到位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创造条件开展这一工作,并加强宣传,争取各有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三、根据港监字(1995)175号联合发文精神,动植检动字(1995)
    2023-06-07
    415人看过
  • 关于下发《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植物检疫所:为规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附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一、为规范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印章(以下简称业务印章)是指用于办理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签单、出证、放行等手续时加盖的各种印章。三、业务印章的种类和使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检疫审批专用章”,办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时使用。2.“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局船检专用章”,办理进出中国口岸的国际航行船舶动植物检疫手续时使用。3.
    2023-06-07
    37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办理进口烟叶检疫审批手续的通知
    中国烟草进出口公司:为了更好地执行农业部(1989)农(检疫)字第6号“关于进口疫区烟草检疫审批单位的通知”规定,防止发生不明疫区而盲目进口疫区烟叶以及未经检疫审批即进口烟霜霉病疫区烟叶的情况,对今后进口烟叶特作如下规定:一、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凡你公司及下属公司进口烟叶,须统一由你公司事先报我所办理检疫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口。二、烟霜霉病疫区生产的烟叶禁止进口。因特殊需要进口疫区烟叶,须事先报我所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附上进口原因、进口国家及烟叶的产期、品种、等级和进口后使用范围等说明,经我所特批同意后,方可对外签订进口合同或协议。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今后进口烟叶时,应在对外签订的贸易合同或协议中,单独列明植物检疫条款,并将合同或协议在进口前抄送我所。现将国际机构公布的烟霜霉病疫区名单抄送你公司,供进口烟叶时参考。希望你公司今后积极配合我所,做好进
    2023-06-07
    83人看过
  • 动植物检疫局关于进一步对旅客携带物加强动植物检疫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口岸动植物检疫局、植物检疫所、动物检疫所:最近,天津动植物检疫局从进境旅客携带的新鲜水果中查获了地中海实蝇。这是继广州、北京动植物检疫局之后又一口岸局截获到此虫。这次疫情的截获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充分说明了旅检工作只能加强,不能放松,必须加强对进境旅客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为此,国家局提出要求如下:1.各口岸局(所)领导对目前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要有清醒的认识,增强检疫的质量意识和疫情观念,切实做好检疫工作。2.要认真贯彻动植检植字[1996]23号文精神,进一步加强旅检工作,以多种形式培训检疫人员,全面提高业务水平。3.各口岸局要以天津此次截获为契机,做好宣传工作,增加全民检疫意识,自觉杜绝携带水果的现象。4.认真做好口岸周围的监测工作。动植物检疫局一九九七年四月九日
    2023-06-07
    18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关于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5
      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徇私舞弊,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玩忽职守,延误检验出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关于进境动物隔离检疫场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0
      隔离场使用完毕后,隔离场使用人有下列情形的,由检验检疫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一)未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对动物的粪便、垫料及污物、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不符合防疫要求即运出隔离场的;(二)未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对剩余的饲料、饲草、垫料和用具等作无害化处理或者消毒后即运出隔离场的;(三)未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对隔离场场地、设施、器具进行消毒处理的。
    • 关于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定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1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本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一是本罪的客体要件。 侵犯本罪的对象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严重干扰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威信,影响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是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 三是本罪的主要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
    • 关于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判刑标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2-05
      新刑法对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判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妨害植物检疫罪是指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是指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行为。
    • 关于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司法解释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7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是指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和检验检疫机构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进行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和错误出证,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由于不检疫或延误检疫和错误发证,依法进出口的动植物无法进口或出口,合同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超过30万元;2、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流行是由于不检疫或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