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的法律性质有哪些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19 13:32:11 445 人看过

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性质有哪些特点

电子合同有以下特点:

1.接触网络化。电子合同当事人通过网络进行电子数据交换和接触,合同条款通过计算机屏幕显示,合同内容等信息记录在计算机或磁盘等中介载体中,其修改、流转、储存等过程均在计算机内进行。

2.签约网络化。电子合同的签字盖章已经被电子签名所占据,通过密码技术收件人便能在网上轻松验证发件人的身份和签名,还能验证出文件的原文在传输过程中有无变动。电子签名是一种崭新的网上签约方式,也是电子商务的典型应用。

3.运作网络化。电子合同是建筑在以网络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基础上的,属于技术和商业领域相互渗透和相互作用的产物,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可以互不见面,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运作,合同的协商、订立甚至履行都可以借助于网络完成。

4.弊端网络化。电子数据是以计算机储存为条件,电子合同一旦操作不当,可能会抹掉所有数据;电子数据是通过键盘输入、用磁性介质保存,若改动或伪造可不留痕迹;电子数据不仅能受到物理灾难的威胁,还能受到计算机病毒等无形灾难的攻击。

二、签订电子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签订电子合同的原则包括:主体平等原则;合同自愿原则;权利与义务公平对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三、电子合同可以修改吗

电子合同可以修改的。电子合同本质上是书面合同的一种特殊的表现形式,因此归根到底也是合同的一种。所以只要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是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修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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