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6 01:10:19 265 人看过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

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

3.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

4.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5.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6.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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