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分局专业市场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电动车消费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16:46:16 343 人看过

河东分局专业市场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电动车引起的消费纠纷。消费者郁女士到河东分局专业市场管理所投诉称,前段时间,她来到东兴路一家电动车经营店,准备订购一辆电动车给家里人代步。当时,看到一款豪华版电动车比较小巧精致,也比较符合自己的心理价位,就在该经营店订购了这款价值3800元的电动车。但是提车时,郁女士却发现经销商交付了一辆普通电动车,与之前订购的那款不是同一款,郁女士同经销商协商未果,请求工商机关协调处理。

河东分局专业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对这起投诉十分重视,立即到经销商处了解情况,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经销商介绍,该款电动车都是统一的规格和型号,并无豪华和普通的区别,郁女士当时看到的那款车是经销商改装后,用于自己驾驶的。当时,在销售时经销商已告知,消费者对此存在误解,经的过该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终于使消费者打消误解,顺利提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6: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越城成功调解一起治安纠纷案
    近日,绍兴越城工商分局调解干部成功调解一起因所购棉衣褪色引起的消费治安混合纠纷案,经调解,经营者同意给消费者7折退货处理,共计退给消费者350元钱,款物当场付清,一次性解决。09年2月消费者陆先生在城区某服装店购买棉衣一件,一个月后该衣服色差严重,4月份去该店要求退货时,老板娘刘某出具收条,说去鉴定。消费者5月去该店时,该店没有出具鉴定报告,但刘某口头承诺说到下半年叫消费者去润和等专卖店看好款式后调换一件,但到了11月14日,消费者去联系时,该店老板陈某没有依约按时到场,几位营业员则称无权处理,消费者一时兴起,遂将经营者店堂陈列之其他几件衣服抛置地下,并造成其中一营业员眼角皮破出血,该店便报警处理,110警察未能当场解决纠纷。消费者于11月16日来越城分局投诉,要求退货处理。该局调解干部经过初次调解,双方同意消费纠纷由工商部门调解处理,涉及社会治案纠纷等问题由公安部门处理。然而在治安纠纷问
    2023-04-24
    192人看过
  • 物业管理费纠纷调解书
    上诉人(原审被告----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男,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男,1981年2月26日出生,汉族,----人。(一般代理)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女,1954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省----市人,中专文化。案由:物业管理合同纠纷上诉人----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服----市北湖区人民法院(2007)----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被上诉人---诉讼请求。经审理查明,被上诉人--湘系----市----花园(以下简称----花园)业主。被上诉人---入住----花园后,于2003年6月9日与上诉人----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合同对管理公司的职责和义务约定:“对住宅区内的各种车辆实行管制,各种车辆实行定点停放。对停车场的车辆按规定收取停放费,安排管理员
    2023-05-04
    382人看过
  • 曲周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水泥质量纠纷案
    近日,曲周县工商局成功调解一起水泥质量纠纷案,及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万余元。曲周县河南疃镇西里疃村村民申某向工商部门投诉,称为建房屋,从该村经销商李某处购买某厂水泥50吨,在用掉将近一半水泥时,发现所建房屋的地基表面出现多处裂痕,申某怀疑水泥质量有问题,找到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但经销商坚称水泥质量合格,不同意赔偿,多次协商没有结果,申某投诉到曲周县工商局请求帮助。曲周县工商局立即派执法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采取措施,依法封存经销商处尚存的该批次水泥,通知生产厂家确认水泥来源,应消费者申某及经销者李某请求,曲周县工商局委托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水泥质量进行检测认定。最终确认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由于该经销商水泥存放不当,存放时间稍长所导致,确认主要责任在经销商。曲周县工商局执法人员经调解,促成消费者申某与经销商李某之间达成协议,由李某一次性赔偿并现场支付赔偿金1.6万余元,以供
    2023-06-06
    475人看过
  • 浙江知识产权局成功调解六起涉外专利侵权纠纷
    日前,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六起涉外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在执法办案人员的主持下,经请求人和被请求人双方沟通协商,达成了和解协议。在受理的六起侵权案件中,有三件为日本丸高科技株式会社通过其代理人诉浙江省瑞安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美脚机分别侵犯了其拥有的三项专利权。经调查得知被请求人曾受某台商订单委托确实生产过美脚机产品,但由于存在设计和质量缺陷,已于2010年6月停止生产,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是存货。经执法办案人员解释专利保护范围,并与生产产品对比后,被请求人当即表示愿意与请求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承诺今后不再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另三起案件为意大利派勒克斯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代理人分别诉浙江省台州某电器有限公司、温州某理发工具厂和义乌国际商贸城某商铺生产或销售的3200型电吹风产品侵犯其拥有的两项外观设计专利权。执法办案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将被诉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对比,与被请求人进行沟通
    2023-06-05
    237人看过
  • 兴宁消委成功调解一宗收割机纠纷案
    2009年7月20日,兴宁消委会接到黄陂、石马、福兴、永和等9个乡镇共23人购买兴宁某农机供应公司销售的某品牌“半喂入联合收割机”存在质量问题的集体投诉,称该机在使用过程中屡次出现传送系统卡秆、掉粒现象严重,脱粒不充分、谷物损失率非常大、离合器操纵拉绳断裂、马达皮带经常撕裂等现象,数次向厂方和销售商反映,厂方此前也派技术人员来维修过多次,但最终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无法正常收割,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投诉消委会,请求帮助解决农户退机退款问题。兴宁消委会接到投诉后一方面及时与经销商取得联系,另一方面与市农机局反映消费者的心声,同时向消费者详尽了解情况,做好政策宣传和稳定消费者情绪工作,避免发生群体事件。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消委会工作人员按照《消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给厂方和经销商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和协调工作,并在消委会的主持下,召集市农机局领导、厂方代表和经销商及消费者进行当
    2023-04-24
    290人看过
  • 物业管理费纠纷的调解处理
    (一)物业管理费纠纷概述物业管理合同是长期性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业主与物业公司容易产生纠纷,尤其业主以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和管理的质量不合格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情况较为常见。这类纠纷又可依据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否成立,可分为三种情况。一是业主拒绝交费的理由能够成立。物业公司在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的过程中,如果确实存在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保卫形同虚设、物业报修无人应答等情况的,业主在物业公司整改完毕之前拒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是对物业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应对措施,是依法行使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为,不构成违约。如果物业公司除非已按法定和约定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业主则应交纳物业管理费。二是业主拒绝交费的部分理由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基本履行了管理服务义务,但在某些方面确有缺陷,如保洁工作、车辆停放管理等存在较大的问题。在此情况下,如果物业管理费是分不同项目收取的,业主仅能就物业公司未尽职责部分的费用
    2023-05-05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劳动纠纷调解不成功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2
      不能达成调解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
    • 土地纠纷调解不成功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2
      《》51条,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程序是: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相关部门受理后进行调解,最后登记。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下列情况为不予受理的事项: 1、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2、已经做过调解处理,再未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纠纷。
    • 派出所调解民事纠纷调解不成功会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不同意派出所调解金额的,可以要求再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受害者向法院起诉。派出所组织双方调解,应以自愿为原则,不能强制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调解不成的,可由受害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通过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
    • 劳动纠纷调解成功一方不执行怎么办?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0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经《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不经仲裁程序,根据本意见关于司法确认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人民法院依法审查后,决定是否确认调解协议
    • 110可以调解成功的劳动纠纷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2
      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不由公安部门负责。中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