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大队告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4:35:56 205 人看过

一、劳动监察大队告需要什么手续

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

2、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如补发工资,恢复待遇,支付有关费用等等。

二、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都有哪些

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卡、工资存折、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或记录、单位盖章的职工花名册;

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4、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门卡、、上岗证、培训合格证、工作服、录用通知单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或证物;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

三、劳动监察职责有哪些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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