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变更监护怎么起诉离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21:51:16 374 人看过

变更监护人和起诉离婚是两个问题,起诉离婚的需要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离婚诉讼状及其他资料到法院提起诉讼即可。

变更监护人有三种情况:

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3、失去监护人。

一、监护权应该怎么变更,监护权什么时候终止

监护权变更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监护权终止有: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三、监护人的权利与义务有什么

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权,受法律保护;

3、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4、代表被监护人参加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除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权,受法律保护。由于监护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权利自然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16: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护相关文章
  • 监护权变更: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收养,如收养对子女的健康成长并无不利,又办了合法收养手续的,认定收养关系成立;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不得以收养未经其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2023-04-21
    143人看过
  • 叔叔起诉变更侄子监护权
    案情简介张明与张峰是两亲兄弟,1996年,哥哥张峰与嫂子孙欣登记结婚,1997年10月27日生下一子,取名张凯。后来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张峰与孙欣于2000年8月10日自愿协议离婚,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按照离婚协议,婚生子张凯由张峰带养,孙欣每月承担抚养费200元。在抚养孩子期间,张峰经常打牌赌博,并因参与违法活动被劳动教养两年,孙欣也于2007年上半年与他人结婚。由于张峰、孙欣离婚后对张凯很少进行照顾,张凯的爷爷便将孙子一直带在身边生活。2008年,申请人张明见父亲年老体弱,便将父亲和侄子张凯一起接到他在广东省德庆县德城镇的家中居住、生活,并照料至今。张明觉得自2008年到现在,都是由自己和妻子实际担当了对侄子张凯的监护责任。为此,他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张峰、孙欣的监护人资格,并变更张凯的监护人为自己。办案思路及心得对未成年人,如果监护人监护不力,该怎么办呢?日前,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2023-01-31
    451人看过
  • 变更监护人起诉法院流程
    法律规定中变更监护人可以不起诉。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一、法律如何规定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一是法定监护。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二是指定监护。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二、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有哪些规定老人痴呆指定监护人的规定:1、对老年痴呆症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
    2023-03-10
    189人看过
  • 人们如何起诉变更监护人
    人们起诉变更监护人的方式:1、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2、起诉状要写明诉讼请求、诉讼理由和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3、抚养会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4、法院会组织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人们如何起诉变更监护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
    2022-07-04
    361人看过
  • 变更监护人起诉书如何写
    变更监护人起诉书的重点在于“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部分,在“事实与理由”部分,主要写孩子在对方抚养、监护下多么不好,自己抚养、监护会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等,总之,变更监护人起诉书不能照抄范文,但可以参考,当然找律师代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变更监护人起诉书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诉讼请求: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监护;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事实与理由: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监护。由于小孩系女孩,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慢慢地长大,×××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
    2023-06-03
    101人看过
  • 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流程
    一、法院起诉变更监护人流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不宜继续担任或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组织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并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这一流程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1.由申请人(如其他亲属、朋友、单位或社区组织)向当地法院递交变更监护人的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2.法院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理,包括听取原监护人、申请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必要时还会进行调查;3.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是否变更监护人的判决。二、哪些情况下可申请变更监护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1.原监护人因故不宜继续担任监护人,如因疾病、残疾、死亡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2.原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如虐待、遗弃被监护人等;3.原监护人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如利用监护权谋取私利等。三、变更监护人需准备哪些材料在申请变更监护人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申请书,明确申请变更监护人的理由
    2024-07-29
    190人看过
  • 监护权能变更吗,如何变更
    若双方都同意变更扶养权,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变更协议,表明变更的事实就行了,双方签字就有效了,不用到法院起诉变更。若对方不同意,你认为他的抚养不适合孩子的成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有法定理由:(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监护权-监护权变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又要求变更监护关系的,分别审理。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祖父母、
    2023-08-06
    414人看过
  • 离婚是否引起法定监护人的变更
    不会,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孩子的监护人,或者取消对方的孩子监护权。如果确有变更事由,应由法院依法变更。一般说来,除在特殊的离婚案件中,父母一方有明显的不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时,才较容易确定离
    2023-06-14
    215人看过
  • 离婚后的监护权能不能改变
    离婚后监护权可以变更,可以变更监护权的情况:1、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3、失去监护人。而且变更的监护人也是有条件的。一、法定监护人如何变更监护权?一般不可以变更监护权,只能撤销监护权,且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如下方式撤销监护权:举证证明其他监护人有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行为,可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二、如何申请变更监护权?申请变更监护权的方式:应当由有关个人或组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法院认定原来的监护人具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等情形的,即可撤销其监护权,另行指定监护人。三、如何变更法定监护人?变更法定监护人需到当地居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法院
    2023-06-24
    401人看过
  • 起诉认定监护人,变更监护人的条件有什么?
    1、监护人不具备监护资格。例如,监护人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履行监护人的资格;或者,监护人的经济条件不适合担任监护人;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将可能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或者已给被监护人造成损害的;3、申请变更监护人的,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了被指定人的,应当认定指定成立。被指定人不服的,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起诉的,按变更监护关系处理。一、监护人的权利及义务有哪些?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典》第2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
    2023-06-27
    273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监护人变更:起诉还是不诉?
    法律规定中变更监护人需要起诉。变更监护人的方式是:1、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2、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我国法律规定法院是否要有监护人父母是第一顺位的监护人,但是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如果监护人的资格有争议的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
    2023-07-08
    184人看过
  • 离婚协议书变更监护人怎么办理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监护人可以更改。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一、监护人的类型和权利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1、法定监护人;2、指定监护人;3、遗嘱监护人;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
    2023-03-08
    392人看过
  • 父母间不存在监护权问题,变更的是监护权,怎样才能变更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才由该条规定的其他人依序担任监护人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有深刻的了解了吧。抚养权是指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然而监护权是对孩子进行人身权益或者财产权益的监督。若大家对于这两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详情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们。孩子监护权变更的程序1、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这是能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前提条件2、需要有人提起变更孩子监护人的诉讼请求,这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最后,就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变更孩子监护人的判决。除非父母一方对孩子有虐待倾向或其他严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且又确实可凿的证据作证明,否则不能变更监护。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如果父母不能爱惜他,他就受不到良好的教育。
    2023-08-05
    410人看过
  • 离婚后监护权能否起诉
    离婚后监护权可以起诉,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但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监护人如何确定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2
    2023-03-1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护
    词条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多>

    #监护
    相关咨询
    • 能否以变更监护人身份起诉?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06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如果一方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 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 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果变更监护权无法协商一
    • 变更监护权起诉书怎么写,变更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04
      变更监护权的起诉书范本内容如下: 一、原告: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二、被告: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事项。 三、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监护;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四、事实与理由:写明当前不变更监护对孩子的不利条件,变更监护权以后更利于
    • 起诉监护人如何变更?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
    • 离婚后如何变更监护人,孩子监护权还能变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3-16
      离婚后如何提起变更监护人申请,孩子监护权能改变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民通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
    • 变更监护权纠纷能提起诉讼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6
      因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处理此类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第16~18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0~23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