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诉讼时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94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1、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2)其他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
2、其他阻碍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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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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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的类型有哪些,诉讼时效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1-09-291、一般诉讼时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特殊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3、最长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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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诉讼时效类型有哪些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91、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借条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就从出借人要求还款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有准备期的,从准备期满的次日起计算3年,当事人一直未主张还款的,诉讼时效最长期限为20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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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诉讼时效有哪些类型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6-181、短期时效。短期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2、长期诉讼时效。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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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适用的时效类型有哪些?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4诉讼时效中止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主要是指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一些无法预见,且无法抵御的自然灾害等,或者是法定代理人出于未定的状态。在中止事由消失后,开始重新计算。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提出申请的情形,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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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中止适用的时效类型有哪些?甘肃在线咨询 2021-04-08诉讼时效中止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主要是指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了一些无法预见,且无法抵御的自然灾害等,或者是法定代理人出于未定的状态。在中止事由消失后,开始重新计算。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提出申请的情形,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