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医疗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8:30:55 231 人看过

医疗损害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包括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包括:

1、医疗损害赔偿的主体包括医疗机构;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上市持有人等。

2、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血液的侵权责任主体: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和医疗机构。

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无论有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损害,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方式的侵权责任。

一般的医疗损害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及负直接责任的医护人员。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其责任可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责任,无论触犯哪一项,都必须承担经济赔偿等相关事宜。

有医疗损害责任,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我国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吊销执业许可证。

这里说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处罚不会留下案底,但是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但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

行政处罚的后果是对自己名声和仕途有一定的影响。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载入个人档案影响职务晋升等。对于参军政审或者公检法类的公务员考试,政审环节会被淘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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