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没清偿可不可以变更法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3 08:59:17 91 人看过

一、债权债务没清偿可不可以变更法人

债权债务没清偿可不可以变更法人。因为债权债务均由公司承担。变更法人没有影响。变更法人需要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一)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文件、材料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

(二)申请文件、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但公司登记机关认为申请文件、材料需要核实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同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以及时间。

公司登记机关对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二、夫妻债务可不可以用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债务能用个人财产清偿的。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后,应当由对方偿还的,可不可以找对方追偿。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可不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债务人破产债务人怎么实现债权

债务人破产的债务人可不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清偿责任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设有担保物或者保证人的债权,在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可不可以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不可以对担保财产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或者可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债务。

但需要注意,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n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15: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人变更可以免掉老法人的债务吗
    法人变更,是否可以免掉老法人的债务,要看情况。由于法人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所以如果仅变更的是法人的名称、营业执照等事项的,不可以免掉法人的债务;但如果变更是公司进行合并或分立的,则由合并或分立后的公司承担原来法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法人变更的流程变更股东变基本步骤:1、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带着变更申请书、股东决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指定委托书、办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预约号码办理)2、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带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身份证
    2023-07-25
    112人看过
  • 债权人变卖债务人财产可以吗
    不可以。债权人没有执法权,因此债权债务相关中,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必须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债权人应该怎么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根据法院的执行裁判文书作为执行依据,申请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债权人自身是没有权利拍卖债务人资产的。(一)债权人向法院提交材料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
    2023-06-01
    346人看过
  • 代付款是否可以变更债权债务关系
    代付款是不可以改变债权债务关系的。因为代付款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代付行为。但是该行为没有实质改变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一、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的吗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的。行为人以拘禁手段索要非法债务的,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而非绑架罪的原因是该行为的主观目的是索债;追偿债务的目的不同于非法占有勒索财产的目的,重点是是否有债务而不是债务的性质。从行为人侵犯的法益来看,为了索取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非法拘禁他人,侵犯法益没有改变。因此,要区分是否为索债型非法拘禁,就要把握行为人与被控人之间是否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至于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债务是否合法,不是区分的关键。二、10年前的借条还能起诉吗10年前的借条还能起诉。超过诉讼时效并不会丧失起诉的权利,但是如果对方主张时效抗辩的话,原告会败诉。但是有以下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还钱:
    2023-06-29
    111人看过
  • 企业有债务法人可否变更
    企业有债务法人可以变更。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以及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企业债务法人和股东要怎么样承担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不需要承担责任。股东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责任,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未足额出资、怠于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灭失无法清算等情况,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虽然来自于股东的投资,但是股东一旦把财产投入公司,就与财产相分离,这些财产就成为公司财产,由公司支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023-08-02
    485人看过
  • 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方式可以么
    如果债权人解释的话是可以的。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作为存货管理的,债权人应按债权的账面价格结转债权,按债权的账面价值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认存货。受让的存货是否发生减值,在重组日不涉及,待期末与其他资产一并考虑减值问题。一、债务清偿的原则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当然,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实际履行时,也可酌情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2)全面履行
    2023-03-17
    138人看过
  • 可不可以查封债务人的债权
    一般不可以随意查封债务人的债权,但是在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履行给付义务等情况下,可以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查封。一、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如何行使的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4、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使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债权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二、股权质押到期如何处理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在债务履行期限到来后,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可达成协议,改变财产所有权,但是在设定质权时不得约定如债务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则质物所有权归债权人。三、关于欠钱不还的问题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需要注
    2023-04-11
    115人看过
  • 公司注销债务清偿不足,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负责人清偿吗?
    公司不管是新设合并,还是吸收合并,原公司都需要在清算后登记注销的,但现实生活中,公司出现合并多数是经营不善、资不抵债等情况导致的,因而,公司清算后仍有大笔债务没有偿还乃是常有的事情。这对债权人而言,债务未清损失惨重,必然会想方设法挽回损失。在法定条件下,债权人可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按规定,债权人要是发现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法定情形时,是可以突破公司有限责任的限制,直接向股东进行追偿的,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1、股东瑕疵出资。在司法实践中,股东瑕疵出资主要是指股东出资不实,如注册资金不到位、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情况。该种情形,即使公司注销,也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股东抽逃出资。当公司股东抽逃出资,转移公司资产的,股东应在抽逃原公
    2023-06-19
    177人看过
  • 债务人死亡后农田可以清偿债务吗
    在法律规定中,继承人仅需以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付的税款及债务履行清算义务。这就意味着,当债务人离世之后,其名下的农田作为遗产的一部分,是有可能被用于偿还债务的,然而,所能偿还的债务数额必须严格限制在农田的实际价值之内。若农田的实际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继承人有权选择不对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进行承担。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便无需再承担任何清偿责任。因此,尽管农田可以被用作偿还债务之用,但是其能够偿还的金额仍然受到农田实际价值的严格制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2024-07-23
    322人看过
  • 主债务清偿期可否变动?
    一、主债务清偿期可否变动?民间借贷活动中,为担保债的履行,出借人往往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担保。在这种情况下,原本的借款合同被称为主合同,双方基于借款合同产生的债务称为主债务,简单可理解为还本付息的行为。为借贷提供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从属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其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被称为保证期间,在计算保证期间的时候,需要以主债务履行期限作为参照。因此主债务履行期届满,通常情况下可以理解为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期。1、主债务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法律规定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
    2024-01-09
    440人看过
  • 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法院依法执行债务人到期债权
    威海高区初村镇长夼村村民孙某开办了一处收奶站,于2000年与文登市界石镇蒿耩村的张某形成了买卖牛奶合同关系,约定由孙某集中收购周围几个村的牛、羊奶卖给张某,然后由张某卖给文登某乳品厂。由于孙某的收奶价格合理,付款及时,得到众多奶民的交口称赞,收奶站点一度生意兴隆。然而,张某长期欠付孙某奶款,到2004年,已拖欠26万元,导致孙某不能及时将奶款发放到奶民手中,引起奶民不满,不少奶民离开其站点,致使收奶站生意冷落,难以维继,面临倒闭。2005年9月,孙某将张某告到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其奶款。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张某于2005年10月10日前付清奶款的调解协议,但张某没有按协议偿付欠款。孙某遂于同年10月14日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1、65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
    2023-06-01
    144人看过
  • 夫妻债务可不可以用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债务可不可以用个人财产清偿夫妻债务能用个人财产清偿的。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后,应当由对方偿还的,可不可以找对方追偿。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个人的债务可不可以执行公司的财产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财产独立于任何人,对外独立享有权利或者承担责任。公司的财产是属
    2024-02-02
    458人看过
  • 债务债权关系是否可以转让变更所有权?
    债务债权关系可以转让。债务转移需要下列条件:1、存在有效的债务;2、该债务是可以进行转移的债务;3、债务人与第三人协商达成了转移的一致意见;4、债务人转移债务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务债权关系中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5、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6、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7、申请强制执行。8、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9、在诉讼中主张抵销。
    2023-07-06
    170人看过
  • 债权人不通知债务人可不可以转让债权给别人
    一、债权人不通知债务人可不可以转让债权给别人债权人不通知债务人不可不可以转让债权给别人,即使转让了也对债务人不生效,债务人仍可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因为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该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债务转让后债权人反悔可不可不可以起诉原债务人如果债务人转让全部债务且已生效,债务人事实上已经退出了债权债务关系,无需承担债务。债务应由新债务人承担。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未经同意转让,则可不可以向原债务人追讨。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转让债务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可不可以生效。这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
    2024-01-15
    363人看过
  • 债权人可以宣布债务人破产清算吗
    一、债权人可以宣布债务人破产清算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除递交申请外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在实践中,一般法院要求债权人申请破产时提交下列文件:1.申请书。根据法律相应规定,说明债务人拖欠申请人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人已符合破产条件,申请人因此以债权人资格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2.申请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身份证明。3.债权性质、数额、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附相应证据。4.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呈持续状态的有关证据。5.审计报告。(非硬性要求)可以提交债务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存档的审计报告。二、债权人可以对人员下落不明的债务
    2023-06-17
    18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网贷转让债务人可不可以变更债务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4
      网贷可以转移债务人,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1、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与第三人签订协议,由协议规定第三人向出借人履行债务,但是必须要经过出借人的同意; 2、并存的债务承担,由第三人加入到合同关系当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合同义务。
    • 法人变更债务由谁清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7
      公司因没有年检被工商吊销执照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代表公司参与民事活动,也就是说清算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 吊销法人营业执照后存续公司在依法被注销前仍具有法人资格。
    • 债权转让后有债权债务法人可变更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2-03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有债务法人可以变更。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对以上内容的变更都要办理变更登记,但不影响公司变更登记之前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但是如果该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违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那要承担责任。
    • 债务人可以变更债务人是否需要债权人同意?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8
      根据《民法典》规定,凡是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转移,都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法人变更前债权债务可以由原法人承担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4
      不是原法人承担。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