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必须经过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限制减刑可以减刑吗
可以,在法律的规定上对于限制减刑并不是说不能减刑,只是在减刑的力度上会受到法律的限制,要在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减刑幅度上从严掌握。
限制减刑是《刑法》中的一项特别规定,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上所说的减刑是指被判处一定刑罚措施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执行期间,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就可以给予刑罚种类的变更,或者刑期的缩短。
《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是否所有累犯都必须实行实刑?
249人看过
-
保全公证是否必须在被告所在地进行
236人看过
-
新公司法减资验资是否必须进行?
471人看过
-
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必须在原审法院进行
231人看过
-
在确定缓刑前,是否必须先进行逮捕?
490人看过
-
是否所有刑事案件都必须坐牢?
239人看过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
新公司法减资验资是否必须进行?山东在线咨询 2023-09-04公司有的时候是必须要随着客观因素的变化作出减资的这种决定的,比如说伴随着公司的变更和股息的派增,公司减资这肯定都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但是,公司的减资的整体程序肯定是比较严肃的。在新公司法当中,如果说公司要减少当初的注册资本的话肯定还是要有一个具体的验资流程的。
-
减刑是否必须经过人民法院批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27减刑必须经过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
-
在进行刑诉拘传之前,是否必须先进行传唤?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24在刑事诉讼中,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传唤是指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不具有强制性质。而拘传则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传唤由侦查机关实施,而拘传则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实施。
-
合同解除是否必须到法院进行确认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9法律并未对解除合同通知的形式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由人民法院送达对方,通过人民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的效力等同于甚至优于当事人自行送达解除合同的通知。只要记载法院解除合同的通知由人民法院送达对方,则合同解除即发生效力。
-
遗嘱的公证是否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公证处进行?澳门在线咨询 2024-11-22关于办理公证事宜并未明确强制规定必须于相关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完成。应当注意的是,若涉及不动产产权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则需要亲自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区的公证机关进行相应申请办理。具体来说,首先,您只需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证明,请务必携带好家庭户口簿以备所需。特别提醒您,如果您的目的是留学或移民,您需要凭借户口前往公证机关办理出生公证书。在国外,正规(官方)留学或移民机构所要求的出生证明即为出生公证书,